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庆、济南这样建
今年3月9日,科技部官网披露的函件显示,支持重庆、成都、西安、济南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最新获批的这4个城市中,重庆、济南于近日出台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和若干措施,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重庆: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6月2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赋能融合、示范牵引,技术引领、人才先行,协作发展、开放共享,生态优化、先行先试的建设原则,方案中明确,到2022年,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取得显著成效,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在大数据智能、跨媒体分析、自然语言处理、自适应感知、群体智能、混合增强智能、类脑计算、智能控制与优化决策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100项以上,获得核心发明专利及转化应用300项以上,技术创新能力中西部领先。
初步建成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链,加快发展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及品牌产品,培育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
人工智能在生产生活生态、社会治理等方面应用的广度深度极大拓展,建设特色应用场景30个以上,建成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能交通等典型示范工程10项以上。
超前布局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
方案中,重庆将超前布局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面向自然语言理解和图像图形的认知计算、面向真实世界的视听觉感知及计算、人机智能共生的行为增强与脑机协同、群体智能的结构与组织、不确定性推理与决策、可解释深度学习、类脑感知学习控制等理论和方法。
着力布局技术创新平台集群。培育建设大数据智能计算、模拟集成电路、脑信息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升级建设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模拟集成电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新型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等。积极创建智能汽车、光电微系统、跨媒体数据融合智能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培育工业大数据、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依托中科云从、商汤科技、明略科技等核心企业,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争取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在渝落地
方案要求,重庆将实施人工智能基础支撑行动,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推进以信息基础设施为主的“新基建”。聚力打造全国领先的5G精品网络标杆,争取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在渝落地,提升千兆光纤覆盖质量和范围。
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行业二级节点建设。升级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逐步打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重点城市的国际数据专用通道。
统筹做好全市高等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建设,推进算法库、知识训练库、试验场等应用平台建设。推动低轨卫星空天互联网测试实验建设,落实“鸿雁星座”国家战略计划。
建设“城市大脑”。优化数字重庆云平台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搭建多云管理系统与能力管理平台,实现可跨平台、开放型、易用性、可管理性和可快速部署的人工智能应用支撑。
构建“一核、两翼、多点”发展格局
在发展过程中,重庆将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构建“一核、两翼、多点”发展格局,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和特色发展。
其中,“一核”即两江新区,重点建设5G网络、云计算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城市大脑”,壮大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
“两翼”即重庆高新区和重庆经开区,建设超算中心、5G通信、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发展区块链、智能软件、高端装备、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等产业,建设人工智能检验检测、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多点”即以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和重点区县为支撑,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以西部(重庆)科学城为载体,加快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集聚,加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优先配置人工智能创新资源,用好创新政策,将西部(重庆)科学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济南: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人工智能科创高地
6月1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旨在深入实施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培育省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人工智能科创高地。
《若干政策》围绕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与创新平台建设、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等六个重点方向,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
《若干政策》提出,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本市设立的分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本市人工智能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省级)支持;对获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相关“世界一流学科”和省“一流学科”的驻济高校分别给予每个学科500万元(国家)、200万元(省)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租用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服务器用于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的该市企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加强数据、算法、算力的开源、开放、共享,并可参照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南市大型仪器共享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
对开展人工智能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的牵头企业,按照应用场景实际研发投入或场景建设项目总投入的30%提供财政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0万元),对入选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牵头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机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30%给予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省、厅、市会商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或省拨付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方面,《若干政策》明确,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岛”和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集聚区。在齐鲁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AI岛”,搭建统一的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外展示与宣传平台,打造人工智能技术科创高地。依托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实施“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支持各具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
此外,对牵头建设、引进的各类国家级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按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扶持。
在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方面,对培养合格且在本市就业的人才,按照本市现行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和购房安居补贴;对培养(培训)各类人工智能领域职业人才的单位,按照培养(培训)合格且在本市就业的人数,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引进落地的人工智能领域诺奖团队、院士团队及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可享受本市相应的人才政策。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