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记者2月3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中央编办相关批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
据悉,此次职责调整将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全部划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除电子信息制造业外)、信息化(除“两化融合”外)等职责,整合划入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根据上述职责,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60名(含工勤人员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此外,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调整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管理。(记者 沈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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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20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