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梳理研究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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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大数据产业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21世纪的“钻石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全球新一代信息产业处于加速变革期,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处于创新突破期,国内市场需求处于爆发期,我国大数据产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我国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从无到有,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总体呈现以下几种特征:

1、大数据产业规模加速增长

十二五以来,我国大数据产业从无到有,全国各地发展大数据积极性较高,行业应用得到快速推广,市场规模增速明显。2015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为1100亿元,占全球市场大数据总规模的20.30%。2016年我国包括大数据核心软硬件产品和大数据服务在内的市场规模将超过1700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了61%。2017年1月,工信部发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国家政策的接连出台为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预计2017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600亿元,未来2-3年市场规模的增长率将保持在50%左右。预计2020年,我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预计未来中国将成为全球数据中心。

【图1】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2、大数据技术创新基础初具

我国企业已经在大数据领域开始布局,不仅加强物理存储设备与处理能力的建设,也加快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人才队伍的培养。在软硬件方面,国内骨干软硬件企业陆续推出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基础平台产品,一批信息服务企业面向特定领域研发数据分析工具,提供创新型数据服务。在平台建设方面,阿里、百度、腾讯等互联网龙头企业服务器单集群规模达到上万台,具备建设和运维超大规模大数据平台的技术实力。在智能分析方面,科大讯飞、思必驰等企业积极布局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语音识别、图像理解、文本挖掘等方面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开源技术方面,我国对国际大数据开源软件社区的贡献不断增大。面对各行业的特性需求和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企业不断地创新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

3、大数据投融资日益活跃

我国大数据领域融资并购活动逐渐兴起,呈现持续升温的态势。经初步统计,2017年前三个月便有150多家企业获得融资,大数据领域持续获得资本市场的高度青睐。

行业应用成为投融资热点。在已披露的融资并购事件中,资本更热衷于投向掌握行业应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具有行业应用开发潜力的公司。其中,行业化应用(如金融大数据、旅游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等)和垂直化应用(如智能营销、业务性能管理、移动开发者服务等)的融资并购频繁。

4、大数据应用领域不断丰富

▊政府服务类数据应用为政府管理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

在政府决策方面, 整合宏观调控、税收监管、商事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维稳、公共安全等数据资源,加快数据共享开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在城市规划方面, 通过对城市地理、气象等自然信息和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人文社会信息的挖掘,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强化城市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在交通管理方面, 通过对道路交通信息的实时挖掘,能够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并快速响应突发状况,为城市交通的良性运转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在舆情监控方面, 通过网络关键词搜索及语义智能分析,能提高舆情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应对网络突发的公共事件,打击违法犯罪;

在安防领域方面, 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及时发现人为或自然灾害、恐怖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政府服务类大数据与民生密切相关,其应用主要包括智慧交通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家居、智慧养老等,这些大数据应用将极大地拓展民众生活空间、丰富民众生活。

行业商业类大数据应用较多,主要将大数据与传统企业相结合,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结构效率、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

各产业都在深入挖掘大数据的价值,研究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全面深度渗透将有力地促进产业格局重构,驱动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推动制造业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新一轮快速增长的新动力和拉动内需的新引擎。电信、金融、交通等行业利用已积累的丰富数据资源,积极探索客户细分、风险防控、信用评价等应用,加快服务优化、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

5、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不断深入完善

随着《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地和实施,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系统日趋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开展了大数据技术、交易、开放共享、工业大数据等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在北京、上海、贵阳开展了大数据标准试点示范。一批大数据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平台、产业联盟、投资基金等形式的产业支撑平台相继建成。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二)大数据产业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大数据产业加速发展,但是仍存在行业发展良莠不齐、数据开放程度较低、安全风险日益突出、技术应用创新滞后等问题。

1、行业发展良莠不齐

我国大数据目前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行业标准和管理机制尚未成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大量的大数据企业不断涌现,存在很多企业借大数据概念热潮投机倒把,行业发展良莠不齐。

2、数据开放程度较低

首先, 我国政府掌握着大量的数据,政府作为政务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和拥有者,具有信息优势。但由于信息技术、条块分割的体制等限制,各级政府几个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部门分割现象严重,相互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其次, 缺乏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我国政府数据资源多按地域或部门进行分割管理,不同地域和部门存在着不愿开放共享、不敢开放共享、不会开放共享的问题,形成人为数据共享壁垒,导致无法高效地获取和直接利用数据,加大了政府大数据开发难度。

第三, 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流程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确,公共资源的界定及公开范围标准缺乏实践性,未能实现数据的真正开放。

3、安全风险日益突出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应用规模日趋扩大,在数据采集、存储、开放共享、等均存在安全隐患,数据隐私管理法规不健全,数据产权的立法滞后,缺乏推动各个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制度、规范和标准,导致公民隐私得不到合法保护,同时社交网站的隐私数据也可能被不法商家利用等等,这都给数据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4、技术应用创新滞后

我国大数据产业虽然与国际大数据发展几近步伐相同,但是仍然存在技术及应用滞后的差距,在新型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架构、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呈现方面与国外仍存在较大差距,对开源技术和相关生态系统影响力弱。市场上,由于国内大数据企业技术上的不足,用户更加青睐Google、IBM、Oracle、SAP等国外IT企业。

二、大数据产业分析

(一)大数据产业生态链

大数据产业是以数据为核心资源,将产生的数据通过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并应用和展示,最终实现数据的价值。整个大数据产业分为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服务和大数据应用。

大数据大数据技术围绕数据如何获取,获取后的数据如何存储,数据如何挖掘处理为重点,对应的是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

大数据服务围绕的是获得的数据如何加工分析,加工好的数据如何实现交易流通,对应的是数据加工分析-数据交易。

大数据应用主要是大数据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驱动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推动制造业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电信、金融、交通等行业利用已积累的丰富数据资源,积极探索客户细分、风险防控、信用评价等应用,加快服务优化、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

【图2】大数据产业生态链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依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产业支撑这条产业链进行梳理,形成大数据产业分类:

【图3】大数据产业分类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二)大数据产业市场

我国大数据企业竞争格局总体呈现数据资源型企业、技术服务型企业和应用服务型企业“三足鼎立”局面:

数据资源型企业, 这些企业基于自身的海量高价值数据开始对外提供金融、生活、语音、旅游、健康和教育等多种服务。互联网企业积累的数据,其中以百度为首的搜索引擎企业的优势在于搜索数据、浏览器数据;以阿里为首的电商企业的优势在于电商数据和支付数据;以腾讯为首的社交类企业的优势在于社交、游戏等数据,这些互联网企业逐渐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各种数据服务。典型代表企业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数据堂、星图数据、优易数据等。

技术服务型企业, 主要是以技术开发为主的,即专注开发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以及可视化工具的企业,包括软件企业、硬件企业和解决方案商。代表企业华为、用友、联想、浪潮、TalkingData、星环科技、百分点、永洪科技、南大通用、曙光等。

应用服务型企业,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云服务和数据服务的应用服务型企业,这类企业广泛对接各个行业,专注于产品的便捷化和易维护性,同时要针对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代表企业明略数据、软通动力、友盟+等。

(三)大数据产业区域分布

我国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拥有互联网领军企业、高端科技人才、国家强有力政策支撑等良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业态,且产业规模仍在不断扩大。

另外,以贵州、重庆为中心的大数据产业圈正在逐步扩大,贵州、重庆等地依托政府对其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的政策引导,积极引进大数据相关企业及核心人才,力争占领大数据产业制高点,带动区域经济新发展。

【图4】大数据产业区域分布图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京津冀地区 依托北京,尤其是中关村在信息产业的领先优势,三地共同建设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以大数据的思维、技术、模式、产品、服务等突破行政藩篱和区域界线,将京津冀区域打造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国家大数据创新改革综合试验区、全球大数据产业创新高地。

珠三角地区 依托广州、深圳等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优势,成为了我国重要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域,培育了一批实力较强的大数据创新企业,呈现出“广深引领、珠三角集聚、粤北东西紧随”的发展态势。珠江三角洲地区依托广州、深圳等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发挥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超级计算中心的集聚作用,在腾讯、华为、中兴等一批骨干企业的带动下,珠三角地区逐渐形成了大数据集聚发展的趋势。其中,广东粤数大数据有限公司深耕政府数据,正在建设立足广东辐射全国的大数据产业聚集区。

长三角地区 依托上海、杭州、南京,将大数据与当地智慧城市、云计算发展紧密结合,吸引了大批大数据企业,促进了产业发展,推动公共治理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大数据的科技创新和基础性治理的工作和研究、推动大数据与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在大数据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城市的合作等。

西南地区 以贵州、重庆为代表城市,通过积极吸引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实现大数据产业在当地的快速发展。2013年起,贵州市率先把握大数据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其发展大数据产业所独具的生态优势、能源优势、区位优势及战略优势等四大优势,抢占先机率先启动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国家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实验区;率先建成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数据集聚共享开放的统一云平台;率先开展大数据地方立法,颁布实施《贵州省大数据应用促进条例》;率先设立全球第一个大数据交易所;率先举办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和云上贵州大数据商业模式大赛等。

三、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

(一)行业政策密集出台

2015年是大数据政策顶层设计年,2016年是大数据细化落地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网信办、科技部等部门均出台大数据发展相关意见和方案。大数据政策从全面、总体规划逐渐向各大行业、各新分领域延伸和拓展,大数据发展也逐步从理论研究步入实际应用之路。

【图5】大数据相关政策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二)地方政策不断出台

2016年,各省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举措,促进当地大数据产业发展。其中,贵州、浙江、广东等地政策如雨后春笋,如贵州省的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及市场规范性问题,通过了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获批建设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浙江省通过七项主要任务全面布局大数据产业发展,广东省积极打造全国数据应用先导区和大数据创业创新集聚区。

【图6】大数据关注度与满意度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三)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政策红利及众多外部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已积累了一定大数据管理经验,探索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大数据发展运维管理机制。

【图7】地方大数据管理机制

数据来源:赛智时代

四、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

2016年,我国大数据产业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各级政府和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突破,大数据应用推进势头良好,产业体系初具雏形,支撑能力日益增强。2017年,大数据产业发展将迎来“爆发期”,产业集聚将进一步特色化发展,创新驱动仍将是产业发展主基调,大数据融合应用进程加速,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

(一)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2016年,政府持续发力,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按下“快捷键”。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促进大数据发展三年工作方案(2016-2018)》等大数据发展配套政策;工信部发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专项规划,均明确提出了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委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等一系列大数据应用相关的政策方案。

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实施以及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各领域对大数据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强,大数据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将不断涌现,产业规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二)大数据产业特色化发展

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是国家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年,国家对大数据产业区域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批复了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3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批复贵州省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10月,批建了京津冀、珠三角两个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上海市、河南省、重庆市、沈阳市三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自治区一个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对八大综合试验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扶持,推动大数据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八大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加快,产业发展将推动形成特色领域。围绕京津冀和珠三角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将更加注重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支撑跨区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围绕上海、重庆、河南和沈阳四大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将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围绕内蒙古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将在充分发挥区域能源、气候、地质等条件基础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绿色集约发展,加强与东、中部产业、人才、应用优势地区合作,实现跨越发展。此外,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和应用特色,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也将持续推进。

(三)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力度持续加大

近年来,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将政策和技术有效结合,共同促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发展。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为政务大数据应用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资源保障。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探索大众参与的数据治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智能、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同时,在地方层面,贵阳市出台《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对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明确了定义、责任和原则,让数据真正“解放”、释放价值。上海市印发了《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数据管理,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

随着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以及地方政府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互联开放共享的进程不断加快,大数据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将会逐步深化,成为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有力支撑政府行政服务效能的提升和社会治理手段的优化。

(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融合创新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将推动人类社会逐步进入智能化时代。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也是训练人工智能系统、吸引人才、加速创新的核心要素。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实现了“双十一”每秒钟17.5万笔的订单交易和每秒钟12万笔的订单支付,主要归因于飞天技术平台的重要支撑,而该平台本身就是大数据和云计算融合创新的成果。此外,百度大脑、讯飞超脑等重大科技项目,其本身也是超大规模计算(云计算)、先进算法(人工智能)和海量数据分析(大数据)融合创新的成果。

大数据的技术发展与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的联系将更加紧密,物联网的发展将极大提高数据的获取能力,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将深度融入数据分析体系,融合创新将会不断地涌现和持续深入。

(五)数据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

数据资源作为信息社会的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成为一个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随着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的实施,大数据产业风生水起,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的各种应用蓬勃开展。但伴随着数据集聚和应用增加,数据安全的问题也愈加紧迫。“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同样没有大数据安全保障就没有大数据发展。国家和地方大力推动大数据安全创新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对大数据安全和数据跨境流动的管理规范。工信部出台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大数据产业要安全规范发展,指出“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增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监管,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与规范利用”。贵州省作为全国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高度重视大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建设大数据安全靶场和大数据安全产业园,并设立“贵阳市大数据信息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细则的正式实施,大数据安全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释放,政府和企业在大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各领域安全的战略部署。

注:本文系 赛智时代 投稿授权数据观微信发布,编辑:Fynlch(王培), © 如需转载请务必申请授权。数据观微信公众号(ID:cbdioreview),欲了解更多大数据行业相关资讯,可搜索数据观(中国大数据产业观察网www.cbdio.com)进入查看。

责任编辑: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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