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引进5家关键支撑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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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10月11日,安阳市政府印发了《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计划》),力争到2020年,发展壮大大数据龙头企业5家,培育专业化数据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初步形成产业链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计划》围绕“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发展大数据核心产业”“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完善大数据发展生态”五大重点任务提出20条具体措施。根据《计划》要求,安阳要着力构建“核心产业+创新应用+关联产业”三位一体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具体来说,首先要有核心产业,鼓励发展大数据服务外包,积极培育一批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的第三方企业。2018年引进5家关键支撑技术企业,集聚10家第三方大数据企业,2020年引进10家云平台龙头企业,集聚20家第三方大数据企业;其次要有创新应用,打造“智慧安阳一云通”。统一集成民生大数据应用服务,打造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民生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智慧旅游、水电燃气费、租车、在线租房、低收入家庭状况认定核对等便民服务实现全天候在线;第三要有关联产业,加快建设豫北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集产品资源、平台对接、大数据服务、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园区。

   以下是《计划》全文内容: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1日

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发展和网络强国战略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应用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共享、安全规范的原则,以大数据创新应用为先导,以基础能力提升为支撑,以优化发展生态为保障,着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产业,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深化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大数据在产业转型、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增强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精准治理能力。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形成若干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到2020年,大数据核心产业蓬勃发展,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全面展开,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精准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加快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发展壮大大数据龙头企业5家,培育专业化数据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初步形成产业链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宽带骨干网络扩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访问速率和接入能力。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应用,积极争取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试点,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部署和商用进程。加快实现城市主城区热点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全覆盖,着力提升移动互联能力。积极推进北斗导航地面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大容量、多层次、高动态的天地一体信息通信网络。(市通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2.构建全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安阳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市级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和全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提升城市大数据分析和服务能力,支持各领域大数据应用的开发和部署,为各部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服务创新应用提供支撑。(市信息中心负责)

3.推进城市感知网络建设。加快城市和重要行业感知基础设施建设,面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应用需求,推动企业内网络和公众通信网络技术改造和演进升级,推广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物联网网络设施和先进的计算与存储设施。加强对传感器、摄像头、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感知设备的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智慧城市感知网络。推广智能停车场、多功能路灯杆等物联感知集成载体应用,实现各类感知信息的汇聚共享和整合应用。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二)发展大数据核心产业

1.培育发展第三方大数据企业。鼓励发展大数据服务外包,积极培育一批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的第三方企业。2018年引进5家关键支撑技术企业,集聚10家第三方大数据企业,2020年引进10家云平台龙头企业,集聚20家第三方大数据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形成一批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处理的软硬件产品,打造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配合)

3.积极发展大数据服务。引导数据采集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开展生产数据、研究数据等采集服务,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撑。鼓励大数据分析企业针对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等需求,提供大数据解决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数据资源服务公司,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三)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

1.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提升群众获得感为目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建立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市信息中心、市便民中心负责)

2.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强工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应用,加快生产过程全要素数字化,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利用大数据提升研发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形成数据驱动的工业发展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建立跨层级、跨领域和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覆盖各级政府、各类别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公共信用数据与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系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通信运营等数据的汇聚整合,推进各类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的应用。整体社会信用环境明显优化,信用大数据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实施大数据民生服务行动。依托安阳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打造“智慧安阳一云通”。统一集成民生大数据应用服务,打造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民生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智慧旅游、水电燃气费、租车、在线租房、低收入家庭状况认定核对等便民服务实现全天候在线。(市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行动。推进市政管理大数据应用,以数字城管为基础,采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打造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智慧城管的核心支撑云平台。建设智慧型数字城管系统,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预测各类城市管理案件的发展趋势,优化案件派遣流程,制定多发案件应对策略,提升城管执法的公共服务、指挥决策和巡查监察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6.实施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行动。推动农业水利、交通物流、科技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大数据应用,加速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传统行业管理方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一批智慧交通、智慧救助、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校园等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1.实施共享经济培育发展行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一批细分领域、特色鲜明的共享经济平台,以生产设备使用共享、生产资源开放共享、分散产能整合共享为重点,大力推动生产能力共享,促进产业链协同,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以增进生活便利和满足新消费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动生活服务共享,释放社会闲置生活服务资源。以科研设施和知识技能共享为重点,实现创新资源的充分利用。2020年在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实施制造业新模式培育发展行动。组织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大数据在智能制造、智能工厂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开展生产线柔性化改造,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产业链协作系统,推动上下游企业紧密协同。在装备制造、民用无人机等行业,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促进企业由产品提供商向制造服务商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实施电子商务新模式培育发展行动。加快建设豫北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集产品资源、平台对接、大数据服务、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园区。大力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商业模式,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探索发展一批无人超市、无人售餐机、智能售药柜等。(市商务局负责)

4.实施大数据服务创新创业行动。推进社会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开发互联网创新产品。支持互联网企业及基础电信企业,向大数据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共享信息资源,降低创业的技术和资源成本。重点支持在数据存储、分析处理、可视化、信息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支持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一批大数据“双创”基地,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互联网“双创”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促进大数据创新创业加快发展。(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完善大数据发展生态

1.提升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围绕海量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关键技术与应用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实验室。支持建设面向大数据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重点为中小微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市场推广等公共服务。(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快培育大数据企业群体。培育一批技术领先、行业竞争力和品牌效应强的大数据龙头企业,提升我市大数据产业竞争力。实施中小企业提速发展工程,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精、发展后劲足的中小创新型大数据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实施平台型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在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平台型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负责)

3.推动大数据产业园区提质发展。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国内外大数据领域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培育数据分析、信息服务及软件开发企业。以安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大数据产业园为载体,重点支持一批大数据应用企业和服务机构入园,建成省内领先的大数据产业集群。(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依托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市信息中心、市工商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在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跨部门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要明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政策制度创新。研究制订公共信息资源保护和开放的制度性文件,强化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合规应用的监督和审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泄露报告制度,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研究制订地方性大数据相关法规。将大数据相关产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使用。(市信息中心、市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市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管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采用PPP等多元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大数据应用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层次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大数据高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鼓励高校设置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相关专业,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重点培养具有数理统计、数据挖掘、大数据管理与分析等知识和技能的跨界复合型人才。支持大数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培养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运营维护等应用型人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

(五)制定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全市各级政务网络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根据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需求,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贯彻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则,建立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机制。做好大数据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标准符合性评估。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完善标准服务、评测、监督体系,坚持项目建设标准先行。(市信息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负责)

(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新技术应用引发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建设信息安全数据库,加强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防护。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效能评估。加强信息安全产品自主研发,在重要领域推进密码应用,提升信息安全自主可控水平。(市网信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管办配合)

(七)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创新招商模式,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服务外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开展政务数据开发应用和政务信息化建设,通过数据开放、投资模式创新,吸引知名大数据企业在我市落户。建设大数据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大数据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强化龙头企业和生态圈企业引进,建设一批总部型、基地型项目,高起点打造一批大数据产业集群。(市商务局负责)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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