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出台(全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教信〔2018〕34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经我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海南省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2018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和我省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加快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实现教育信息化的转段升级,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核心目标
一是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我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
二是提升教育信息化的基础支撑能力。推进区域统筹网络资费和设备运维工作,力争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含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光纤网络接入全覆盖,带宽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100%,校园网拥有率达到95%。逐步普及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
三是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常态化。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做好分级培训、分时段网上晒课、优课评审推荐等环节的组织与技术支撑服务。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调研和督查。举办竞赛活动,促进应用常态化。
四是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应用。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省级体系的规划、建设、运维与服务。推进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第二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五是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有序推进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整合目前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逐步完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和各类教育大数据的收集、应用和分析,为教育科学决策和公众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撑。
六是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35所,其中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5所;培育支持5所中职学校、3所高校打造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
七是推进网络扶智工程。落实教育扶贫和网络扶贫的重点任务,引导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通过信息化实现结对帮扶,以同步课堂、网络研修等方式,缓解教育数字鸿沟问题,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八是开展管理干部和教师教育信息化培训。完成市县教育局长及校长、电教站站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100人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00人。
九是扎实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升,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管理与指导。
加强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召开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政策文件,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的管理体制、经费投入机制、运行服务模式、安全保障体系、专业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组织落实省有关“一带一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宽带中国、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责任单位:规划处、电教馆、相关业务处室)
召开2018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出台《海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电教馆)
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适时开展检查。(责任单位:职成处)
(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2.完善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等工作,采取有线、无线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互联网接入,进一步提升学校网络带宽,推进“无线校园”建设。督促各市县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学校信息化投入。推进区域统筹网络资费和设备运维工作,力争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含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光纤网络接入全覆盖,带宽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100%,校园网拥有率达到95%。逐步普及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财审处、督导室、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3.引导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
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的积极主动性,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特色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继续组织参加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活动,指导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省机电工程学校等3所全国第一批实验校完成验收和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海南省工业学校、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政法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等5所全国第二批实验校完成中期评估;指导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海南省卫生学校等2所全国第三批实验校开展建设。(责任单位:电教馆、职成处、高教处)
(三)推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
4.构建中小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省级体系的规划、建设、运维与服务。推进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省、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基教、电教、教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资源应用。指导各地建设和征集当地特色教育资源,采用多种形式为教学应用提供服务。督促和指导各地和中小学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基教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5.加强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推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及资源建设,创新仿真实训资源应用模式,增强实践教学能力。(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
6.加快推进高等教育资源建设。
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充分发挥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作用,建设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应用与管理。加强“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建设及应用。(责任单位:高教处、电教馆)
(四)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7.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继续推进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期)、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二期)等省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础数据管理,根据《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制订《海南省教育厅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推进各类相关教育数据的规范管理、互联互通、共享公开和充分应用,确保数据安全;加强各类教育大数据的收集、应用和分析,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完成教育厅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一网通办”,竭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单位:电教馆、发展规划处、考试局、基教处、教培院、厅办公室)
8.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
根据《海南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加快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形成全局性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模式,努力消除管理孤岛、数据孤岛、应用孤岛。不断完善教育系统政务信息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机制,编制管理信息化系统集成整合、数据交换管理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电教馆、考试局、教培院、后勤资助办、各相关处室)
(五)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发展
9.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做好分级培训、分时段网上晒课、优课评审推荐等环节的组织与技术支撑服务,并做好 “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市县教育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遍应用。利用好研网等平台,大力推进跨学校、跨区域的网络教研活动,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模式普及。推动同步课堂的常态化应用,完善省级同步课堂多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基教处、教培院、电教馆、师管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举办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青少年信息学奥赛等系列竞赛活动,以活动促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
10.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成果推荐。
宣传推广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和教育装备改革试验区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公布教育信息化试点省(教育装备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优秀单位名单,印发《海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示范案例集》。(责任单位:电教馆、教培院)
11.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
积极引导各地各校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和方法,推动形成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结合“一县三校,一乡一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35所,其中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5所;培育支持5所中职学校、3所高校打造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教培院、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2.做好管理干部和教师教育信息化培训。
组织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完成市县教育局长及校长、电教站站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100人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00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到省外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教育信息化先进典型。(责任单位:电教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新周期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师管处、教培院、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
13.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落实教育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等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提高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单位:师管处、教培院、电教馆、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4.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制教育。
推进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大赛。(责任单位:思政处、政法处)
(六)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5.健全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责任单位:电教馆、各相关业务处室及部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6.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题培训,提高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配合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等部门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现场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系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电教馆、相关业务处室、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7.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参加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网络安全教育。开展净化校园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语言规范意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形成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责任单位:电教馆、厅办公室、工委办)
(七)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
18.完善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投入格局。
与财政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加大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投入力度,并引导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满足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培训、资源开发及使用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责任单位:财审处、督导室、电教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年度合作任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电教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9.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调研和督查。
深入调研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编制《海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白皮书》。针对教育信息化设备应用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市县及学校,一定范围内通报抽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电教馆、督导室)
20.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
加强组织策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和重要成就,展现各地各校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电教馆、厅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