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2019年底基本实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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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日前印发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在2019年底,基本建成“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

“在互联网时代,不仅要更多更好地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更要回应群众呼声,更快更优地提供键对键的服务。”司法部部长傅政华29日在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说。

傅政华表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服务管理工作有着巨大的需求和很高的期待。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事业是司法行政系统回避不了、绕不过去的“坎”,是只能积极主动适应、加快迎头赶上的时代潮流,是应该紧紧抓住、同时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发展机遇。

当前,我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底子薄、起步晚、欠账多,不同程度存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全面推进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支撑的有力抓手。

傅政华说,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司法系统工作机制的持续优化升级,显著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统计,2017年全国网民在司法部网站浏览、咨询、办事达9.72亿人次;今年以来,已达8.07亿人次,最高峰日数据为2927万人次。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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