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大数据技术进校园!真能达到预期效果吗?
近几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公共安全领域,比如刷脸乘车、刷脸支付、刷脸解锁、刷脸取现等。但是,这项技术以及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南京某大学在校门、图书馆、宿舍安装了新的人脸识别门禁,部分教室内还装上了人脸识别系统,不仅可以有效杜绝由别人代签到的情况,还能识别学生发呆、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校方称,此举是为了提高学生到课率,严肃课堂纪律。但是显然这是不被大部分人认可的,网上对于“人脸识别进校园”反对声一片。
这边网友们对“人脸识别进校园”的抱怨声还未平息,那边“高校采集学生上网数据”又引发争议。
9月4日,南京某大学无卡化校园建设工程的建设方案在网上曝光。方案显示,该校将利用大数据分析包括上网时长、时段、网站在内的学生上网行为数据,还将对学生消费数据、成绩数据、社群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此类消息引起了不少高校学生的反感,有学生质疑“这难道不是侵犯学生们的隐私权吗?”。
针对学生们对于校园内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可能侵犯学生隐私的质疑,该校图书与信息中心主任回应:“为了(敦促)你学习,你还抱怨,请问你还是学生吗?”校方还表示,学校之前已向公安部门和法务部门咨询,由于教室属于公开场所,因此不存在“侵犯隐私”的说法。
但有律师表示,虽然教室是公共场合,但这不代表学生在课堂上就没有隐私——学生在课堂上同样有涉及个人隐私的行为。
针对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学生上网行为数据是否侵犯学生隐私的说法,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82号),学校作为互联网接入单位,必须储存相关的浏览信息,但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公开、泄露用户注册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教育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除了明确的法规条例,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针对AI进校园,生物识别技术进校园等事件也明确谈到:“(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我们要加以限制和管理。现在我们希望学校非常谨慎地使用这些技术软件。”雷朝滋还说到,包含学生的个人信息都要非常谨慎,能不采集就不采,能少采集就少采集,尤其涉及到个人生物信息的。
虽然我国现在正在加快出台和完善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数量仍十分有限,相关法律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界限还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也不够强。
除了隐私问题,大家针对“人脸识别进校园”另一个讨论的主题是:层层监控之下的教育真的会达到有效的教育吗?
有学生表示,光是想象自己处在层层监控下的教室学习就会感到不适,在缺乏自在感的教室学习,真的很难提高注意力。
这种情况当然不是个例,曾有学者对中国、以色列和澳大利亚的共计748位老师和5521名学生进行调研,发现在三个国家都有这样的情况:老师在课堂上的纪律惩罚和干涉越多,学生的分神和对老师的负面情绪就越多。
在没有摄像头监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么试想教室里“长枪短炮”的摄像头对着学生,并且学生知道这种做法是为了分析自己的行为,那么学生的负面情绪只会更加严重。
此外,一旦被大数据行为分析贴上了“注意力低下”“多动症”等此类标签,就真的代表这个学生不是个好学生吗?真的不会对该学生今后的发展产生影响吗?由标签带来的隐形歧视,我想各位看官或许也有所经历。
除了对学生方面可能造成的心理负担,隐藏在监控之下的数据安全隐患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当前,我国教育行业对海量的数据没有建立统一的平台对产生的数据进行保护、挖掘、分析和利用,学校原始数据被误删、学生数据泄露等事件也时有发生。
例如,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补天平台上显示的有效高校网站漏洞多达3495个,涉及高校网站1088个;2017年9月,安徽省某职业技术学院系统因存在高危漏洞,导致系统存储的4000余名学生身份信息泄露;2018年9月,江苏某大学2600名学生的个人信息被不法企业盗用......
此类案例不胜枚举。高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大势所趋,但如果在这过程中,教育教学数据安全无法得到有力保障,那么其潜在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数据基数越大,数据泄露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
将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引入校园,本意在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希望各大高校把握好这些技术使用的“度”,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兼顾信息化建设和人文关怀,技术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责任编辑: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