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贵阳市大数据专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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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国内外大数据领域专家在我市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公开征集贵阳市大数据专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7日。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为我市大数据发展提供规划政策制定、标准法规研究、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产业培育、应用推广、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项目(方案)评审、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相关智力服务。

三、征集条件

(一)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公正廉洁,责任心强,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可以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被开除过公职或者曾因参加评审活动被处罚;社会公信力高,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服从管理,遵守本办法中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3.熟悉大数据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精通专业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实践经验丰富;

4.长期从事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与信息技术、计算机、通信、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政务信息化、系统集成、集成电路、经济审计等相关领域;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相关工作。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专家分类入库具体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及以上;

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及以上;

大数据相关领域上市公司或独角兽公司、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技术骨干,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对成果转化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3.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类,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行政机关副县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社会组织负责人3年及以上;

(2)担任过市级及以上大数据主管部门中层职务3年及以上;或其他市级及以上部门信息化主管处室中层职务3年及以上;

(3)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以上。

4.财务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财务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

5.法律类专家应当是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四、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荐申请,也可通过单位(行业协会)推荐。本人自荐的,应得到单位应允与支持;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自荐)人选填写《贵阳市大数据专家推荐(自荐)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连同本人学历、经历、职称、身份证以及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一并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于2020年8月7日前发送至dsjjrc@guiyang.gov.cn邮箱。

   附件:贵阳市大数据专家推荐(自荐)表

联系人:欧阳玲玲,联系电话:87989323

责任编辑: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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