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出台《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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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18—2020年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关键战略机遇期,东莞将根据企业需求的不同层次构建“金字塔式”工业互联网应用模型,规划到2020年形成“基础上云广泛普及、核心应用层次丰富、创新示范效应明显、服务供给充分高效”的良好态势,率先建成广东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 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

发展工业互联网

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等有关政策文件,为支撑“东莞制造2025”战略,加快推动东莞制造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业施策、融合发展,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积极对接《“东莞制造2025”规划》,协调各方资源,大力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加快建设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产业生态体系,加快促进制造业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全面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升级,推动全产业链要素整合优化和产业生态体系重构,将东莞市打造成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为全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提供试点经验和示范引领;推动东莞在构建以实体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二)实施路径

针对我市制造产业链齐全、层次丰富、基数庞大,但是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在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以用为先、以用代建,从“基础上云、核心上云、创新示范”三个层次,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构建“金字塔式”工业互联网应用模型,根据企业需求的不同层次,不断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持续形成新的服务供给,从而形成应用层次等级丰富、服务供给充分高效、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

   1 .基础上云。 以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通过资源池化、弹性供给和按需付费等方式,大幅度降低企业IT硬件成本、软件成本、部署成本和运营成本。通过成本驱动,引导海量企业IT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上云,为发展工业互联网打下坚实基础。

   2 .核心上云。 以实施“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或倍增企业为重点,推动其研发设计、测试实验、生产制造、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云端迁移,促进制造资源、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实现横向集成、纵向集成、端到端集成。

   3 .创新示范。 以实施智能化改造,具备平台、大数据和新模式创新等核心要素的企业为重点,聚焦网络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典型应用场景,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三)目标任务

2018-2020年为我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关键战略机遇期。到2020年,形成“基础上云广泛普及、核心应用层次丰富、创新示范效应明显、服务供给充分高效”的良好态势,率先建成广东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基础上云广泛普及。 推动5000家工业企业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与管理系统上云,2018、2019、2020年分别完成1000、1500和2500家,初步形成工业互联网思维。

   ——核心应用层次丰富。 推动500家工业企业实现核心业务信息化、数字化和云端迁移,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实现大幅提升,2018、2019、2020年分别完成100、150和250家。

   ——创新示范效应初显。 主要依托我市支柱行业和特色行业,支持培育30个左右具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和新模式等关键要素的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服务供给充分高效。 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链初步形成,培育50家左右技术和商业模式领先的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纳入东莞市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形成1-5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广东省领先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顶层设计,探索开展平台和评价体系建设

   1 .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价体系。 积极参与国家、省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结合东莞产业实际,探索建立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价体系和建设指南,引导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不同层次的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水平按“基础上云”“核心上云”“创新示范”等不同层级,向更高阶的水平演进。将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情况作为开展智能制造诊断重要的内容之一,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通过诊断和辅导,引导工业企业逐步向“核心上云”“创新示范”演进。对相关诊断服务项目,分档次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 .建设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 依托“智造东莞”平台,建设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接,实现工业互联网企业等级评定、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绩效评价以及云应用市场供需对接等功能,将其打造成政府层面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的主要入口,发挥政策施行的核心载体作用。支持大型信息通信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发挥在工业技术软件化、网络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的优势,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垂直领域的行业性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快速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和效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实施成本驱动,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云

   3 .降低工业企业网络使用成本。 认真贯彻落实省的政策,鼓励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在原流量套餐(包括专线、3G、4G等)资费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工业企业“上云用云”网络费用提出一揽子优惠套餐,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明确各电信运营商推动企业上云的目标任务,对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运营商予以表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电信运营商)

   4 .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构建成本。 支持中小微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公有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行政管理、协同办公、会议系统、电子商务、客户服务等管理系统,降低企业信息化一次性投入成本。市统一协调公有云平台服务商并达成合作协议,大幅降低我市企业按需使用公有云资源及云化软件费用,在现有基础上给予30%以上的整体优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突出应用为先,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数字化改造

   5 .实施先导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共享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的共性需求,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市场营销、工艺改进、能耗优化、客户管理、供应链协同等环节,选择技术领先的云平台或云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给企业使用。吸引部分企业先行先试,推动形成企业上云用云的热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 .落实普惠性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券政策。 贯彻落实省、市支持企业上云用云的服务券政策。采取服务券后补助方式,对工业企业“上云用云”费用按标准予以奖补(纳入奖补的应用服务目录和奖补标准由省统一制定发布并按年度更新)。服务券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云端迁移,奖补范围包括应用服务费、设备接入费、网络改造费等,不包括企业购买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等费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 .发挥导向性的两化融合项目奖励作用。 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各环节、各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应用,重点扶持单个项目建设投入超过50万元的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实现云上部署和云端集成应用的,重点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强化要素配置,夯实网络、安全和大数据支撑

   8 .实施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面向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需求,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升级骨干网络,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网络。针对企业内网,推动工业互联网使能改造,支持工业企业以IPv6、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等新型技术、设备改造生产现场网络和系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通建办、各电信运营商)

   9 .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工业自动化控制安全试点示范应用,重点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服务能力和主要行业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企业“上云用云”的信心。建立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白名单”服务机制,对参与“上云用云”的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商和服务商,统一开展网络、数据、应用、设备、控制等安全评估和抽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通建办、各电信运营商)

   10 .强化物联网和大数据要素支撑。 推广关键智能网联装备,围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大型动力装备等关键领域,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工业级芯片与网络通信模块的集成创新,形成一系列具备联网、计算、优化功能的新型智能装备,夯实工业物联网基础。鼓励围绕生产流程优化、质量分析、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排产等应用场景,开发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实现产业化部署。对企业结合自身需求通过购买数据资源、数据服务和建设数据应用系统,以提升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能力的项目,市财政按不超过经核定的年度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30万元。同时,对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数据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和应用等服务,按不超过其年销售总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实施示范引领,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11 .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面向重点行业升级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问题,围绕企业综合管控智能化、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以及服务化转型等典型应用场景,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对通过验收认定的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被评为国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园区、镇街)

   12 .创建工业互联网“四专两有”示范镇。 选择自动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镇街,指导其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镇,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推动企业上云用云、树立行业标杆案例、推广工业互联网应用,做到“四专”(落实专责机构、专职人员、专门政策、专项资金)“两有”(有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有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镇,在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资金补贴、服务券发放、生态创新发展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园区、镇街)

(六)构建生态体系,不断优化工业互联网服务供给

   13 .培育东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建设“东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培育一批优质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组织资源池企业与制造企业精准对接,开展优秀产品服务宣传推介。建立资源池企业评价机制,对评价优秀的资源池服务商,予以重点宣传推介和支持;对评价较低的服务商淘汰出资源池名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4 .优化工业软件产业发展环境。 鼓励龙头企业的IT部门由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设立新公司并采用互联网模式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从SAAS服务商、垂直领域方案商向PAAS平台演进的平台建设路径。对通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云安全评估等标准体系专业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5 .构建工业互联协同服务体系。 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创新资源,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协同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利用、交流合作、咨询评估、创业孵化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对我市发展工业互联网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并从项目用地、办公场所、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化、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促进不同领域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多领域融合型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鼓励国内外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建设工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吸引优秀的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进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园区、镇街)

  三、落实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发展工业互联网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财政、科技、金融、通信建设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工业互联网相关工作和任务安排,督促检查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促进工业互联网与“东莞制造2025”协同推进。各镇街应将发展工业互联网作为建设制造强市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金融局、通建办,各园区、镇街)

(二)继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梳理现有市相关职能部门扶持政策以及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将支持发展工业互联网纳入现行各级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并在保障企业充分享受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创新工业互联网发展引导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相关组织参与推动我市企业上云用云、发展工业互联网的积极性。

(三)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在统筹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重点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时间敏感网络、确定性网络、低功耗工业无线网络等新型网络等技术的应用研究,推动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靠研究。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与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对接合作,基于平台采集的设备联网实时数据或供应链企业数据等工业大数据,创新金融风控手段,精准提升对实体经济企业的信用评估能力,支持新型金融服务试点示范,精准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控制供应链配套企业账期资金风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金融局、商务局、财政局、通建办,各园区、镇街,各电信运营商)

(四)强化人才培育

支持我市有条件的高校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研究型科学家和具备产业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对海外及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培育一批实干型和应用型人才。不断壮大工业互联网人才队伍,支持人才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专家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局、经信局,东莞理工学院等在莞高校)

(五)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各主要媒体,对莞企“云上制造”和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扩大“企业上云”行动的影响力。利用各种重大活动、各类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进行宣传和推广应用。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中,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的相关项目。利用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网站、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企业上云”的知识、工业互联网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等,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通建办,各园区、镇街,各电信运营商)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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