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局长任湘生:推进依法统计 提高数据质量
紧接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我们迎来了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2016年12月31日又恰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以此重要节点为契机,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工作,用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客观、全面反映新时期新阶段贵州建设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
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基础。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准绳和依据。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统计法》,全面实施 “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不断赢得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目前,重新制订的《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已由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将在2017年初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后通过。新的《条例(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的统计工作责任,确立了统计违法案件约谈机制。要以即将出台的新《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衔接制度,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掀起统计法治宣传新高潮,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广泛社会基础。
大力强化源头治理和审核监管,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层基础。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的根本和灵魂,数据失实、失真,是统计工作的大忌,也是统计工作者的耻辱。要进一步完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源头质量控制,要按照“分级负责、专业把关”原则,加强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员全程责任制,建立健全数据生产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把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员、每一个岗位,实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准确适用。
要建设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五证合一、一证一码”行政登记制度改革契机,加强和工商、税务、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全面获取企业相关行政登记资料。要大力推进互联网、 大数据 、云计算、空间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广泛利用电子化行政记录、企业电子化会计财务资料和生产经营记录,全面推行联网直报和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防范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影响,大力提高统计“抗干扰”能力,努力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层基础。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实践基础。
提供虚假数据,等于谎报军情。如果数据不实,真伪难辨,必然导致误判形势,误导决策,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几年我省统计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高,客观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成就。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在个别地方和部分领域数据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干扰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的外部因素仍然存在,统计监督和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也仍然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针对统计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要依法治统、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始终保持严惩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要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统计上失信企业惩戒制度,推行统计违法处罚信息、企业失信信息公示制度,让统计违法者付出成本、付出代价,促进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建立和落实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长效机制。
严格执纪问责,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基础。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执纪问责倒逼落实统计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渎职追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统计政令、统计纪律、统计规矩。
要严格执行《贵州统计“十不准”规定》,强化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广泛推行统计违法违纪约谈制度,对发生严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地方,要对案发地党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移送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推动《贵州省统计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尽早出台实施,做到有错必问、有过必责、有责必惩,把统计上的执纪问责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基础和纪律保障,努力构建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目前,距离第三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时点越来越近,农业普查进入决战阶段。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普查,开足马力、奋力冲刺农业普查攻坚战。在确保组织动员落实到位、后勤保障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和现代传媒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统计法》和《农业普查条例》,拓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严格依法实施普查方案,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加强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切实提高现场普查效率,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我们倡导并向全社会呼吁,依法申报、依法登记、依法普查,确保普查工作万弩齐发,一战功成。
责任编辑: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