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数据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举行
贵阳市大数据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举行
王超英李忠石亚军李岳德出席
9月28日,贵阳市 大数据 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举行,与会专家围绕贵阳市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立法以及大数据地方立法重点项目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出席。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市委副书记李岳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于志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杜胜军,市领导蒋纪鸣、徐昊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海涛主持。市长助理、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连玉明介绍贵阳市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条例草案建议稿以及大数据地方立法重点项目研究情况。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等的10余名专家作了发言。
与会专家认为,贵阳市开展大数据地方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是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务实举措,必将为全国大数据领域相关立法带来新启示、新借鉴。贵阳市就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地方立法,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竞争新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建议,贵阳市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立法中,要进一步明确数据开放共享的主体、范围以及地方立法的法律效力,与有关上位法紧密衔接、避免冲突和重复,处理好开放共享与数据安全、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业力量与公众参与的关系,明确开放后的数据标准、避免出现“数据孤岛”,增强对行为主体的约束性规范,尽力满足市场对公共数据的需求,明确在政府数据契约式开放中对没有履行契约的责任追究,保护好个人隐私,让法规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建议贵阳在未来谋划和推进大数据领域立法时,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政协协商、社会参与、制度保障等原则,从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发展、数据资源权益保护等领域着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贵阳大数据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丨田方
责任编辑:陈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