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重构全球产业发展格局
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速卖通线下体验店,工作人员帮助顾客下单。 (新华社发)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没有任何一种经济模式能够像数字经济一样,在短时间内爆发式增长,并深刻影响和重构世界经济。数字经济的诞生与崛起,改变了世界经济体系,重构了全球产业发展格局。它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解决,也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
“在线的世界”诞生了
数字经济体的诞生与发展,是理解和把握数字经济的最佳视角。
就目前而言,数字经济体的出现一般源自4条演化路径:第一是互联网的原生路径,谷歌、脸书、阿里巴巴和腾讯等都是以互联网服务起家,着力建设互联网平台,培育产品生态,业绩和影响力在短期内获得了爆发性增长;第二是互联网大规模应用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大型公司“进化”之路,如应用商店带动了苹果公司由一家企业向数字经济体快速转变;第三来自于汽车、健康、教育等大产业,这些产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可能培育出以大型平台为依托的、具有全行业服务属性的数字经济体;第四条路径可能来自一些颠覆性的新技术,如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这些新技术兼具了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巨大影响力,有望构造出与当前大不相同的经济组织形态。
不同路径演变而来的数字经济体,往往有着相同的属性。阿里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报告《数字经济体:普惠2.0时代的新引擎》认为,数字经济体具有平台化、数据化和普惠化三大特点。互联网平台创造了全新的商业环境,各种类型、各种行业、各种体量的企业通过接入平台获得了直接服务消费者的机会。数据的流动与共享,则推动着商业流程跨越企业边界,编织出全新的资源网络、生态网络和价值网络,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崛起正是缘于数据、计算和算法的同步发展。普惠化则意味着数字经济是一种可以人人参与、共享共建的经济模式,如今普惠科技、普惠金融和普惠贸易都已经大面积展开。
这些特点,意味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体量的爆发式增长,更将深度重构人类社会。硅谷人工智能研究院创始人皮埃罗·斯加鲁菲认为,21世纪将是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共存和融合的时代。阿里巴巴技术委员会主席王坚表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世界在过去“离线的世界”之外诞生了另一面——“在线的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企业的传统组织形态将被重构,过去的中心化组织结构逐渐不能适应时代需求,开始全面向分布式升级。
引导全球经济体系重构
全球前十大上市公司的变化,是数字经济崛起的最直接体现。2007年,全球前十大上市企业当中,仅有1家互联网科技公司,2016年则变成了5家,2017年进一步攀升到7家。
“到十几年后,全球前十大市值上市公司估计将全部来自数字经济体,其中会有一半以上的公司市值超过一万亿美元,甚至有超2万亿美元乃至3万亿美元市值的公司出现。”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高红冰说。
作为数字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两个国家,中国和美国正极大地受益于数字经济革命,全球经济版图也因此重构。“2013年,全球市值最高的10家公司里面,有9家在北美,1家在欧洲。其中有7家来自于传统产业,3家来自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全球市值最高的10家公司,8家来自美国,2家来自中国。来自传统产业的公司只有3家,而且都排在前10名的靠后位置。”高红冰认为,过去5年,全球经济发生了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的大迁移,美国在数字经济革命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中国经济的影响力也借势数字经济迅速扩大,全球经济的地理重心从环大西洋地区转向了环太平洋地区。
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版图的重构远不止体现于此,有专家认为,数字经济正主导着经济全球化新的演进路径。
2007年,全球商品贸易总额大概为30万亿美元,这一数字在过去10年都没有大的增长。从GDP占比来看,这一数字在2007年占世界经济GDP的53%,如今则下滑到了40%。
从上列数据来看,经济全球化似乎已经停滞了,麦肯锡全球研究院中国副院长成政珉并不认可这一观点。他认为,传统数据已经无法解释经济全球化的演进,经济全球化依然在推进中,只是方式发生了变化。“新的经济全球化有四个值得关注的特点,第一是数据的流动,过去10年,数据的流动大概增长了45倍。第二是人的流动,光看中国,每年就有超过1亿人次的游客出国旅游。第三是微型跨国企业的崛起,上一代经济全球化是大企业主导的,新的经济全球化则是中小企业主导的。第四是新兴市场正在兴起,贸易权重比不断上升。”
这些特点无处不体现着数字经济的影响。过去两年,杭州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从7500家增长到了13500家,数字经济推动中小企业国际业务的能力可见一斑。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卫菁说:“国际贸易呈现了新的特点,外贸主导权发生了变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门槛越来越低,外贸主导权从跨国公司变成了很多优秀的中小企业。同时,通过对数字技术的应用,企业能够直接接触到市场和消费者,使生产从原来的标准化、规模化逐步转型为个性化、订制化。”
监管体系建设面临挑战
数字经济的前行之路也并非畅通无阻。与法律、规范和制度之间的摩擦,便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一个拉动发展速度,一个稳定前行方向,两者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平衡,才能推动数字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副主任张穹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面临两大法律问题,一是数字经济冲破了原有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框架,二是数字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缺乏适用的法律规范。
“数字经济治理最重要的原则应该是鼓励和促进创新,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推进数字经济法治建设,要坚持把保护创新、促进发展作为头等大事,要创造相对宽松的法治环境。”张穹表示,对待数字经济的监管应该避免过度使用固有思维和框架,那样会扼杀创新。
张穹还认为,数字经济的法治化建设,应做好治理框架体系的宏观设计,因为数字经济已深刻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开展数字经济治理,就要按照系统性理论全面深入地考虑涉及的重大问题,平衡企业、用户和政府等各方的利益关系。
数字经济全新的模式特点,不但可以服务于经济增长,也可以服务于经济治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表示,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架构过程中,应该强调以平台为中心的治理,因为平台掌握了大量的数据,妥善科学地运用这些数据可以实现高精度、低成本的经济治理。
同时,赵鹏还认为,平台一定要意识到权力的扩展会带来责任的提升,应珍惜手中的数据资源和应用权限,提高责任意识。“平台应该提高治理的透明度,政府则可以考虑施行问责和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对那些治理比较好的平台,给予一些创新试验的空间,并且定期评估原有的监管政策,多方入手,为平台治理提供外部保障。”赵鹏说。
数字经济引导着新的经济全球化,也必然面临着全球治理的需求。不同的国家对于数字经济的不同监管要求,提高了数字经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潜在风险。同时,相比单个国家内统一的法律监管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推进统一标准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难度更大。
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世界各大机构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一些企业也在为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加畅通而努力,如阿里巴巴提出了eWTP(世界电子贸易平台)倡议,希望推动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对话,建立伙伴关系,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普惠和可持续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说:“希望未来建立包括政府、学术界、商界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数字经济全球化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应该公开透明,并且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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