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出台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 (2017-2020年)等三个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2017-2020年)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吕政发〔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为了推动我市大数据战略的实施,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2017-2020)》《吕梁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吕梁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等三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
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发展动能转换”的要求,通过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带动和促进信息经济发展,推动吕梁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政府民生服务,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我市大数据发展在全省相对起步较早,2014年,依托军民融合成果转化,建成了第一个大数据项目——吕梁云计算中心;2016年以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交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智慧协同投资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相继落地落户吕梁。目前吕梁有运行数据中心2个、机架1250架,其中吕梁云计算中心天河二号数据机房有机架1200架、吕梁联通IDC机房有机架50架。华为吕梁过渡机房已经建成,政务数据开始逐步迁入。
二、发展形势和重要意义
大数据是通过快速获取、处理、分析以从中提取价值的海量、多样化的交易数据、交互数据与传感数据。大数据产业是指一切与大数据的产生与集聚、组织与管理、分析与发现、应用与服务相关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以数据挖掘分析服务为核心,包含数据中心、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物联网服务、位置服务等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电子产品制造,以及智能交通、互联网金融和智慧城市等应用服务。继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后,大数据正成为信息技术的新热点,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将对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成为驱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和战略资源,被国家、省、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首位重点发展。
(一)实施大数据战略是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以大数据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正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日益成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我省出台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全省大数据的发展应用,实现数据资源基地建设大跨越,重点领域应用大突破,生态产业链大发展,推动我省发展动力转换、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并出台《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推动大数据快速发展。顺应大数据发展大潮,树立新的资源观,实施大数据战略、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市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大数据战略是我市破解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难题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市资源型传统产业发展遇到瓶颈,动力转换步伐不快,创新驱动亟须非煤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拉动。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相关分析技术的成熟,大数据逐渐成为激发活力、产业替代、动能转换的有效手段。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依托煤电能源、地理环境、高性能计算、技术基础等优势,把吕梁建成特色明显、区域影响力突出的大数据应用和产业拓展聚集地,将成为我市提升信息产业实力和比重、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三)实施大数据战略是我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民生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政府掌握大量数据资源,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将极大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促进政府部门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型,从各部门单一运作向部门协作共享管理转型,从被动适应管理向主动预判管理转型。逐步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极大提升我市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通过政务数据与民生数据的融通,利用大数据技术洞察民生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构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将极大提高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大数据战略是推动我市开放和加速发展的重要依托。
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是现阶段国家发展的两个重大战略,都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在大数据推动产业变革的历史性转折进程中,联接是基础,数据是核心,应用是关键,生态是方向,产业是基石。实施大数据战略,可以促进市域内外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市场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可以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我市能源资源、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优秀产品和精品工程;通过大数据相关技术、产业、资金、人才等在我市的集聚,可以有效带动我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围绕 “一带一路”布局,以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加强网络互联和信息互通,通过数据资源开放,我市将同全省一起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引进国际国内资金和技术资源,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综合研判,我市在大数据发展中优势和时机凸显,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树立新的资源观,增强紧迫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加强统筹谋划,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在实施大数据战略上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
三、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
(一)发展基础。
1.煤电能源充足富集。云计算及数据中心的运行,对电力需求和依赖特别明显,对耗电的规模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我市拥有充足丰富的煤电资源,全市含煤面积占到国土总面积的54.2%,煤炭探明储量415亿吨;全市现有发电装机容量500多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将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全市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以220千伏变电站为主架网、110千伏变电站为主配网的供电网络,完全能够满足数据中心用能保障需要,实现煤-电-数据链条的转换和延伸。
2.地理环境较为适宜。大数据实时发生和海量数据的特点,需要通过规模化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来实现,环境的温度、湿度决定了其利用自然冷却的时间。吕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且漫长,夏季雨水集中且短暂,春秋季温度适宜,全市昼夜温差较大,年均气温仅9℃左右,有利于大规模减少大型数据中心的制冷能耗,降低运营成本。吕梁地处黄土高原,地质结构稳定,历史上没有大的地震、洪灾等灾害记录,是数据灾备中心选址的理想地区。
3.天河二号超算领先。吕梁建成的“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吕梁机组,计算能力达3880万亿次/秒,目前在全国高性能计算Top100排名中位列第四,国内外影响广泛;存储能力超过7PB,接入联通、移动、电信、广电四大运营商和教育科技网络,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供电采用双回路10KV专线、大容量UPS系统以及基于光伏发电的能源互联网系统等多样化互备体系,能够确保机房全年不间断稳定供电。
4.技术基础已经形成。我市组建了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成立了由5名院士组成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组建了15名国内外著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形成了以院士、博士、硕士为主体的科技人才队伍。吕梁云计算中心在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大数据、工业、公共卫生领域方面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和成果,应用和推广累计服务用户达到500多家;中心打造的国内首款用户可控、军民两用的“天河云”公有云平台,已完成申请注册并正式运营。
5.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截止2016年底,全市运行机架总规模1250架、服务器2000台。吕梁云计算中心、吕梁联通云计算中心、华为企业云山西中心过渡期云平台相继建设运营。全市光缆线路长度近5万皮长公里,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125万个;移动通信物理基站6791座,逻辑基站近1.5万个,其中,4G基站5657个。全市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覆盖率15.09%。境内有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直连的4×100G国家网络路由骨干节点。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已覆盖市直88个单位、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县级委办局及乡镇(街道办)共计800个党政单位,实现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并与省电子政务网络传输网实现对接,有效地保障了“13710”督办电子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业务应用的正常运行。
(二)存在问题。
1.宽带网络互联能力不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主要用于汇聚和疏通区域乃至全国互联网网间通信流量。由于省内没有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我市同全省一样,互联网网间通信延时长,固定宽带用户网页首屏呈现慢,跨网访问平均丢包率高,用户跨网访问质量低、感知差,严重制约了大数据产业发展。
2.大数据应用驱动力不强。由于缺乏数据资源统筹,行业之间、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信息相互割裂,数据无法有效共享,“信息孤岛”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数据信息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价值挖掘。一些部门和干部、公众对大数据的价值认识不够,对大数据应用方向知之甚少,尚未充分激发出大数据应用的热情,导致大数据应用项目少,通过发展大数据产业驱动经济发展的氛围尚未形成。
3.大数据产业生态尚未形成。大数据需要从底层芯片到基础软件再到应用分析软件等信息产业全产业链的支撑。我市信息技术产业几近空白,无论是新型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架构、数据中心建设,还是大数据处理、分析、呈现和应用方面均处于初级阶段。大数据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尚未形成,产学研用各环节协作亟待加强。
4.大数据人才队伍需求迫切。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需要多层次、多专业的人才队伍来支撑。我市目前仅有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一家研发机构,在科研和技术储备方面竞争力不足。综合掌握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相关学科及应用领域知识的综合性数据科学人才缺乏,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尤其是缺乏既熟悉行业业务需求、又掌握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的综合型人才。
四、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树立新的资源观,把握实施大数据战略“十三五”窗口期机遇,抢抓数据资源集聚,紧抓数据应用推广,带动数据产业发展,依托吕梁天河二号超算和大数据产业园区,以建设国家大数据示范试验区为目标,以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业内领袖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进为切入点,以大数据应用创新为着力点,不断培育和延伸大数据产业链,形成吕梁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国家大数据示范试验区为总目标,以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为先行,整体布局全市大数据园区、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延展大数据产业链条,初步形成涵盖数据收集、数据管理、数据使用各环节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到2020年,引进和建成一批云计算和数据中心并投入运营,形成技术领先的大数据示范区;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管理公司,在政务、财务、企业、行业等领域,提供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等产品,形成面向华北乃至全国的大数据应用输出地;推进“互联网+”,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精准脱贫、城市管理、能源、气象、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形成大数据应用样板。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创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和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大数据产品和服务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水平,大数据产业和应用试验示范基地初具雏形。
五、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吕梁“天河二号”异构多态体系结构高性能计算国际国内领先和吕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技术支撑及公共计算资源创新应用经验积累省内领先的优势,努力提升大数据基础支撑能力,吸引国家部委、央企、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落户落地吕梁,着力打造以吕梁高新技术开发区吕梁国家级数据产业园、区域数据中心聚集区、大数据发展应用创新区为主,交城区域级行业大数据产业园、孝义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中阳区域大数据科技人才孵化区为辅,其他县市适时布局、特色发展的吕梁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同时,鼓励离石和孝义率先开展、其他县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吕梁大数据应用快速起步。
(一)在吕梁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吕梁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
依托吕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和已签约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智慧协同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企业,同时引进国内外更多大数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及产品研发,提供定制化开发和深度应用研发服务。在离石区田家会以吕梁国家数据产业园建设为中心,重点建设超算服务产业基地、国家数据资产存储基地、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基地、数据后台及外包产业聚集区、数据产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互联网+能源”示范区等,以及大数据创新研发中心、国家超级计算中心、信息存储安全数字认证中心等,着力打造中国最大规模的IDC基地、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和大数据研发中心。在吕梁新区,充分发挥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特长,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数据清洗、数据加工等知识密集型大数据产业,重点建设市级教育云、医疗云、交通云等民生大数据应用项目。在柳林县李家湾重点建设卫星导航基础设施、电子产业、软件产业、电子商务等大数据产业项目。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试验示范区。
(二)在交城建设区域级行业大数据应用产业园。
依托已经签约落地的中交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及大数据、虚拟现实、无人机、服务机器人、智能穿戴、智能终端等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布局基础数据、数据应用研发、数据叠加拓展等三大板块,突出“大数据、小传感、海存储、云应用”等技术特点,建设国家部委应用大数据平台、移动计算解决方案平台、机器人图像芯片设计平台、全套3D打印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平台等5大产业平台,发展工业、交通、能源、金融、健康、教育、食品等行业大数据应用产业。
(三)在孝义建设城市大数据应用示范区。
依托已经签约落地的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挥孝义中科三阳、孝义三创文化等本地互联网企业自身产业优势,引进和孵化培育大数据应用企业,围绕孝义优势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在智慧城市、智慧工厂云平台、中小企业云平台、房阿姨、好医生、拉货王等大数据应用方面积极创新,为孝义市政府、产业、民生发展提供智慧支撑。
(四)在中阳建设区域级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
抓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中阳定点扶贫的契机,依托北航的大数据人才、技术优势和校友企业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数据人才培育、软件应用企业,重点建设服务吕梁乃至全省的大数据科技人才孵化区。
六、发展重点
(一)全面统筹部署,构筑大数据发展新格局。
1.打造大数据核心集聚区。积极吸引国家部委、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落地建设区域数据中心,争取国家大数据资源入驻。着力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打造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应用的大数据技术产业链,构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融合应用等大数据关联产业的协同生态体系。加强大数据产业集群招商,引导大数据产业上下游企业落户集聚发展。
2.建设大数据特色产业园。突出我市地理气候环境优势,建设大数据存储和容灾备份基地。鼓励各园区创新和运用政策手段,提升商务、资金、信息、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一站式”配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园区孵化、承载和引领带动作用,发展各具特色的信息产品制造业、大数据服务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网络金融、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形成各园区差异发展、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竞争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格局。支持吕梁高新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交城争创区域级行业大数据产业园、孝义争创城市大数据应用示范区、中阳争创区域大数据科技人才孵化区。
(二)强化网络支撑,夯实大数据发展新基石。
1.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落实我市与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互联网+”战略合作协议,引导和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大基础网络设施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建设吕梁太原的直连光纤链路,构建吕梁-太原-北京的信息化高速公路。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全面推广IPv6应用升级。加快广播电视骨干承载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普及。持续实施“宽带山西”战略,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在“光网城市”建设基础上实现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抓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实现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同时紧跟国家“5G战略”步伐,推动宽带网络升级优化;完善城镇热点公共区域WLAN覆盖,优化升级“i-Shanxi”重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服务。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路、铁路、机场等规划建设的衔接。
2.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按照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推动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降低碳排放和水资源消耗,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加强废弃设备回收处理等,有效提高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水平。
(三)推动开放共享,构建政务服务新机制。
1.积极开展政务云应用。以政府购买云平台服务为牵引,构建规模适度、集约集聚、功能强大的电子政务软硬件支撑体系,逐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迁入云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各类政府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服务窗口等有机衔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2.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破除部门数据壁垒,打破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设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信息业务系统,并与全省平台对接,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大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聚焦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交通旅游、质量安全、社区服务、环境治理、节能环保等具有大数据基础的领域,探索交互共享、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基础数据向公众开放,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
3.构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运维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治理模式,以“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体系。政务云平台提供商(政务云平台投资建设方)负责投资建设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息化服务应用。电子政务服务运营商(政务云平台日常运维方)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部门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对云平台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和社会化合作。大数据管理机构统筹审核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需求,提出年度政务云服务财政预算建议。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使用政务云服务,开展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和部门数据资源应用示范。
(四)促进深度融合,培育经济社会升级转型新动能。
1.运用大数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运用大数据驱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打造工业云基础资源和开发平台,提供满足行业特征和产业链所需的差异化专有云服务,推动制造方式、生产模式、运营流程变革,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转型升级。统筹农业数据资源,推动我市农业大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大幅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大数据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促进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流通等服务业差异化、高端化发展。
2.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决策新机制。在财税、金融、审计、统计、规划、消费、投资、城乡建设、劳动就业、收入分配、产业运行、质量安全、资源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中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追溯全流程业务数据,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综合研判经济形势,预警防范产业风险。推进大数据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用,综合分析人口档案、地理信息、低保、就业、突发事件、矛盾纠纷调处、群众诉求、社情民意等数据,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预见性和精细化水平。
3.运用大数据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利用大数据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汇聚民众在公众教育、医疗、健康、社保、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的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提前感知服务对象的状况和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主动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部门加强与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共同建设社会基础数据库,助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开展公共服务创新,着力破除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医疗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公共服务难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数据在城乡间共享和流动,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服务便利化。
(五)强化创业创新,形成产业发展新支柱。
1.利用大数据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以政府和社会数据开放为契机,发掘数据资源,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围绕大数据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各类适应大数据创业的新型孵化平台,支持大数据领域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及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大数据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接口资源、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研发工具等,降低创业的技术和关键资源获取成本。
2.利用大数据促进产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大数据科学研究,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研发,力争在大数据优势行业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政府和行业数据资源整合,开发面向市民出行、公交线路优化、能源消耗监测等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通过政企协作、示范应用等方式,带动形成一批行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加强创新链整合协同、产业链协调互动和价值链高效衔接,打通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通道。
3.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通过引进行业领先企业与培育本地企业相结合的模式,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终端制造、平台构建、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全力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大数据龙头企业。立足我省我市优势产业,特别是在能源、金融、电信、交通、医药卫生、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提供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形成面向行业应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自主大数据产品与服务体系。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上游技术研发与下游推广应用协同互动,加快构建形成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
(六)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大数据安全新支撑。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快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综合防护的技术手段支撑,提升域名体系网络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党政机关及重点领域网站的安全防护,加快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失泄密监管系统和防窃密技术等支持系统的应用,推进基层党政机关网站向安全可靠的云服务平台迁移。
2.加强信息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建设、谁维护”“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和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信息数据资源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
3.加强敏感信息保护。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行为。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政府机构、企业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严格规范政府机构、企业收集数据行为。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领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试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七、重大工程
按照《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全力实施“云聚山西”“云惠山西”“云殖山西”和“云安山西”四大工程的部署,落实我市与国防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高校和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议,在大数据发展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围绕数据资源、数据应用、数据产业、数据安全四大领域,加快推进六大工作任务落实,使我市大数据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一)实施“云聚吕梁”工程,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落地,推动建设大数据基地,加快建立对接全省、全市一体的“智慧吕梁”大数据中心,开发建设四大功能性平台,构建“一中心、四平台”的数据资源支撑体系,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数据资源统筹存储、共享开放和开发交易。
1.加快大数据基地建设。以吕梁高新技术开发区吕梁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和交城区域级行业大数据应用产业园为重点,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形成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大数据企业和研发机构集群聚集发展的产业载体。加快推进通信运营公司和华为、中天智慧、中交网通等互联网公司大型数据中心落地,建设大数据集聚区和大数据存储灾备基地,吸引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和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在投资建设数据运营中心和备份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机关与央企、国企等部门和单位将我市作为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存储和灾备基地,吸引社会各行业、各企业数据汇聚我省。
2.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立足我市数据中心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全市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依托大数据中心,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各类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专业机构等渠道平台数据,构建汇聚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大数据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库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
——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依托市级大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依据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架构体系,充分整合利用全市电子政务网络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吕梁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市直各部门新建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部署,原有业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涉密系统除外)。各级部门业务系统所需基础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支撑软件和运行维护等均由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统一提供,各部门只负责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电子政务云平台建成后,部门数据、业务系统与承载的技术环境逐步实现分离,各部门基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不再需要单独自建、更新和升级技术环境,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格局和机制,推动部门通过政府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获取共享数据,从而促进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加强数据管理,把信息共享贯穿于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督等全过程,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
——建设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统筹管理可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提供面向公众的政府数据服务。在依法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优先推动医疗、卫生、环境、交通、旅游、文化、质量、气象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制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明确数据开放范围、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鼓励运用大数据技术促进政府信息资源挖掘应用。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主动开放数据。
——建设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大数据骨干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数据资源交易平台,促进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流通和整合,创新大数据产权交易模式,为政府机构、科研单位、企业及个人提供数据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在数据资源交易平台购买经过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的数据。
(二)实施“云惠吕梁”工程,努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
依托吕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着力引进和培育大数据应用方面行业领军企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要加快推动政府大数据深化应用,鼓励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委托开发等方式率先开展政府大数据示范应用,调动企业投资热情,吸引各类大数据典型应用项目落地。重点组织十大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探索发展应用模式,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在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做出示范。
1.开展公共安全大数据应用。建设对接省级的警务云平台,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加快汇聚整合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管、消防、质监、财政等部门基础数据和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相关数据,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应急管理应用,完善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数据库群,为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数据支持。
2.开展文化旅游大数据应用。依托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梳理我市红色经典、黄河风情、古建宗教、晋商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大数据挖掘、整理,汇集我市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信息,全方位展现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建立“人说山西好风光、右手一指是吕梁”数字传播体验中心和旅游形象工程,打造数字化精品工程。建设文化云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文化载体数字化和智能化,推进大数据在文化资源管理、文化公共服务、文化产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运用旅游大数据资源,深化旅游品牌推广,建立完善产业大数据库。推进智慧旅游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旅游资源信息、旅游产品与旅游公共服务高度融合,汇聚全市景点风光、旅游设施、交通情况和风土人情等数字资源,形成统一的旅游数据资源交换体系,实时为游客提供旅游景区配套信息服务。加强重点景区游客流量在线监控、实时监测,开展客源、游客需求等监测分析,提升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理能力。
3.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需求,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吕梁行动”,创新云应用和云服务,运用大数据驱动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技术在全产业链集成应用,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制造模式变革。加强工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兴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重点在煤炭、冶金、电力、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4.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在“三农”经济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形成农业领域相关产业链的多维数据体系,汇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监测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灾害预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方面数据资源,促进产需精准对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构建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三农”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5.开展能源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煤炭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煤炭、焦化、煤化工等相关产业链大数据挖掘应用。整合煤炭数据资源,在数字矿山、智能生产、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采集、挖掘和应用,做强做优煤炭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煤炭资源利用的综合效能。加强智能电网大数据体系构架,推动风力、光伏等多源异构发电数据的集成和供给交易。着力推进风力、光伏、甲醇、煤层气等各类新能源数据整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能源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革命。加强对煤层气、天然气等新能源数据挖掘,探索新型能源综合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煤—电—数据”一体化发展研究,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模式。
6.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全面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管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广居民健康卡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公共卫生、临床科研、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药品供应、教育培训和引领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推进网上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等便民惠民服务,基本形成卫生行业系统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动医疗行业治理及临床医学科研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疾病防治和持续性健康服务。
7.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应用。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人、户、村等扶贫对象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全市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库,实现扶贫开发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扶贫开发部门向行业部门提供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为各行业部门将帮扶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投放提供支撑;各行业部门将帮扶政策措施落实的数据信息反馈扶贫开发部门,为扶贫开发部门分析全省贫困退出提供依据;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对扶贫对象识别的常态化信息比对,促进扶贫对象识别,提升帮扶精准度。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扶贫对象基础数据及相关行业部门精准帮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和展示,发现问题,指导工作,为脱贫攻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8.开展交通物流大数据应用。依托交城中交网通西部3.5万公里高速公路数据中心,整合周边省份铁路、公路、航空等的物流数据,综合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类基础和专用信息,整合物流电商、物流调度、物流综合服务、支付结算等数据资源,构建物流数据中心,提供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信息共享服务。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发展物流金融、物流保险、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集成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从业人员等基本要素和交通证件、执法案件、货运单据、客运票据等核心要素数字资源,逐步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
9.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建立电商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提供按需、优质的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利用大数据支撑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提升、信用建设和定制服务等,研发面向全行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支持建设农产品交易平台,深化大数据在农村电商中的应用发展,改造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供应链反应速度和灵活性,促进农产品交易标准化、互联网化和可追溯化。利用大数据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0.开展金融大数据应用。建设金融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汇聚、分析、融合、发布,为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发布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发布平台,实现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将现有金融监管平台纳入金融大数据平台,对券商、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权益类交易场所和投资理财、P2P等网络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产业合作,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融资、储蓄、保险、清算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信息服务。
(三)实施“云殖吕梁”工程,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
积极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基础技术研发,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形成一批满足大数据应用需求的软硬件产品,着力构建完善大数据“五大产业生态链条”,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
1.夯实大数据基础产业链。重点在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易等行业领域,发展壮大我市大数据产业基础。以应用为导向,加快研发新一代商业智能、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语义搜索等软件产品,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工具型、平台型和系统型产品体系,形成面向各行业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大数据产品生产体系。着力推进大数据产品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打造大数据产品应用体系。积极构建大数据采集与集成、分析与挖掘、交互感知等新型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逐步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环境,建立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
2.打造大数据安全产品链。引进基于大数据的新型安全产品研发企业落户吕梁,加强大数据密级管理体系、数据流动监控与追溯等技术研究,研发大数据安全保护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软件系统安全漏洞挖掘和加固服务社会化。
3.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链。充分发挥政府在创新进程中的润滑剂、孵化器作用,搭建大数据创新平台,制定鼓励引导政策,创优创新环境。推进我市合作院校如国防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同探索大数据产业创新合作模式和新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大数据采集、挖掘、处理、展现等领域推进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落实,支持数据库、数据仓库、数据管理平台等传统软件向云计算架构迁移的技术研究、工程实践和相关服务创新。建立以政产学研用合作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大数据技术研发体系、公共创新平台、测试验证及示范基地,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链不断完善。
4.形成园区化集聚发展生态链。引进软件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围绕大数据产业化方向转型升级,发展高附加值的大数据软件与服务业,逐步形成大数据加工、研发、分析和应用服务领域的高端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吕梁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交城区域级行业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建设,合理定位,科学谋划,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形成科学有序的产业分工,集聚一批创新型大数据企业。
5.培育大数据高端技术链。在大数据采集技术方面,重点在异构与高频时序数据库、高通量计算引擎、无线射频识别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大数据预处理技术方面,重点在数据辨析、抽取、清洗等操作处理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在大数据存储与管理技术方面,重点开展服务器新型架构、高速互联、亿级并发、EB级存储、绿色计算等技术研发,在大数据的可存储、可表示、可处理、可靠性与有效传输等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在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方面,重点开展面向大数据本身的多模态数据融合、在线学习、关联挖掘、机器推理等智能分析技术研发。在大数据展现与应用技术方面,重点开展多源异构数据集成、处理分析、可视化展示等技术研发。在技术突破的基础上,培育发展潜力产品。
(四)实施“云安吕梁”工程,提高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与管理流程,不断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广可信、可靠、可控的安全技术、产品与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大数据安全信任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手段,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全力打造“大数据安全五大盾牌”,确保大数据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1.打造大数据安全监管盾牌。坚持依法监管,加强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建立完善大数据交易、流通和监管机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检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国家及地方网络信息安全法规标准,要求云服务商通过安全审查。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资源的保护,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设信息安全和大数据监控平台,促进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数据采集与共享,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情报共享和研判处置体系。建设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和僵尸木马蠕虫监测处置综合管理平台,完善IDC/ISP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功能,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网络攻击破坏、通讯信息诈骗、滥用数据、窃取和售卖企业与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 ?
2.打造大数据安全防护盾牌。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下的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安全技术研究,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评测机构一体化的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重点做好大数据平台和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自主、可信软硬件替代工程,推动自主、可信软硬件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党政机关先行示范推广,有序推进电力、金融、教育、医疗、工业、通信等重要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替代。
3.打造大数据安全信任盾牌。建立部门协同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信任体系,建立以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为核心的安全认证平台,通过“一证通”,强化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电子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用。规范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建立健全安全专用产品备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电子签名应用,在多领域推广“一证多用”“一照多用”“一章多用”,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信息资源安全共享。理顺数字认证体系,确保网络安全,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认证,为各级政务部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等营造安全的应用环境。建立科学的网络安全与密码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密码技术在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4.打造大数据安全技术保障盾牌。大力推广应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网络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以网络安全监测云平台、内网威胁感知监测平台等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多元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及风险感知和安全事件识别及处置能力。
5.打造大数据安全应急盾牌。落实国家应急体制要求,建立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灾备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社会化服务”相融合的模式,利用市内外现有资源互为灾备,根据需求不断扩大“同城灾备”或“异地灾备”规模,逐步实现容灾备份全覆盖。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市政府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经信、发改、国土、住建、卫计、教育、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数据发展协同推进机制,承担全市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工作整合、数据共享开放等顶层设计职能。
组建大数据产业管理机构。成立吕梁市大数据产业管理机构,在市经信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信息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共享。
(二)加强智库建设。
成立市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市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大数据审查委员会,进行发展战略研究和数据资源项目合规性审查,对大数据发展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调研、论证、评估,为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决策支持。
成立大数据产业协会。在市经信委的指导下,发挥行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
(三)大力招商引资。
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大型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专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投资建设基础数据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及大数据应用项目。积极承办、主办大数据领域高端活动,打造高端对话平台,展示吕梁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决心和优势,提升和推广吕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在全国的品牌形象,拓宽国内外大数据项目引进渠道,吸引资金、项目、企业和人才向吕梁集聚。
(四)出台优惠政策。
参照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制定出台我市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有序健康发展。
1.保障大数据产业用地。大数据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享受“双创”企业用地、用房优惠政策。
2.享受优惠电价政策。将大数据企业机房用电纳入大工业用电进行统筹,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大幅度降低用电成本。同时,鼓励探索直流供电,创新用电方式,降低数据机房用电成本。
3.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制定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大数据应用采购目录,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信息服务、以租代建。引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将非核心的大数据应用业务外包,培育和壮大本地市场。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市直各部门的信息化专项资金,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主导、政府支持、专业运作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应用以及硬件、软件、服务、培训等大数据产业链相关企业。鼓励基础设施运营商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带宽和基础设施服务费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提供贷款,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
5.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数据领军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和前沿技术专业人才来吕梁创业创新,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及其子女的落户、入学、医疗和就业问题,提升高端人才在吕梁的归属感。支持行业领军人才承担我市大数据重大科技项目,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大数据相关专业,厚植吕梁大数据产业人力资源。
6.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的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重点工作,定期督办督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争取到省、国家级大数据重大项目进行表彰通报。对引进特大型和大型数据中心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奖励。对推进速度快、效果好的县(市、区)和部门,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编辑:陈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