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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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数据局副处长梁佩华29日在“2017大数据产业峰会”上表示,《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正式发布。

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是全国首批确定的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实施范围为5.6万平方公里,涵盖珠三角9市。

为何大数据“前沿”选中珠三角?梁佩华认为,珠三角地区具备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市场应用、研发和人才等方面优势。

据介绍,广东数据量占全国20%左右,数据规模全国领先。港口、商贸、航运、物流、海关、商检、医疗、金融等数据非常活跃,日均数据交换超过400万条。

在基础设施方面,广东拥有广州、深圳两大超级计算机中心,运算速度全球领先。此外,广东宽带占全国近六成,还是国家三大互联网国际出口之一,并拥有全国最高的互联网普及率。

修订后的《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全国大数据综合应用引领区、大数据创业创新生态区、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抢占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期内,珠三角将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聚集150家左右大数据研发、产品制造、服务运营骨干企业,建成1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构建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

为实现以上目标,《方案》提出,发挥珠三角制造业规模和实力全国领先的优势,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的应用,形成“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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