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数字经济发展分析:四川21市州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解密
易观分析: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纲要》出台后,各省市积极响应。其中,《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提出,四川计划到2022年底,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万亿元。
作为数字经济领域极具前瞻性的内容,《数字经济全景白皮书》浓缩了易观分析对于数字经济各行业经验和数据的积累,并结合数字时代企业的实际业务和未来面临的挑战,以及数字技术的创新突破等因素,最终从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以及各领域案例入手,帮助企业明确在数字化浪潮下的行业定位以及业务发展方向。
此次,易观分析联合川观智库数据团队,以四川21市州为样本,通过50万余条数据进行算法模拟,测算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活跃行为,量化各市州发展全貌及地区间差距。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提出,四川计划到2022年底,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四川省在充分发挥海量数据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不断发力,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
此次,易观分析联合川观智库数据团队,以四川21市州为样本,通过对数字用户规模及渗透程度数据、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情况数据和企业数字化发展情况三个方面50万余条数据进行算法模拟,测算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活跃行为,并对其进行分析,形成“2021年四川21市州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指数榜单”,量化各市州发展全貌及地区间差距。
一、成都市领跑总指数,绵阳市发展势头强劲
2021年四川21市州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指数从数字用户渗透度、企业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指数三个方面评价四川21市州的数字经济发展活跃情况。数据显示,2021年度数字经济活跃度指数最高的市州是成都,以总分87.13分位居榜首,其次是绵阳,以43.01分位居第二。眉山、攀枝花、德阳、自贡的综合得分均超过30分。对比2021年四川21市州GDP来看,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排名靠前的市州,大多数GDP排名也较靠前,如成都、绵阳、德阳、宜宾等;而眉山、攀枝花、自贡、广元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表现格外亮眼,跻身前十行列。
二、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呈现去头部化发展趋势
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活跃度指数在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算法模型中的占比为30分,采用标杆法进行计分,主要从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高新园区、大学科技园、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方面,考察区域内的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以建设情况最优的成都为标杆(满分30分),绵阳、德阳的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活跃度分列第二、第三,宜宾、攀枝花、泸州紧随其后,势头迅猛。
分析四川省科技厅官网和四川省发改委的公开数据发现,近年来绵阳、宜宾、攀枝花、泸州在申报和争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等数字科技产业基地方面积极性颇高,各地均发力打造“城市大脑”、数字经济产业园,在全省范围内逐渐呈现去头部化的发展趋势。
三、企业紧抓数字化转型趋势,优秀案例不断涌现
企业数字化发展活跃度方面,其在数字经济发展活跃度算法模型中的权重为30,采用标杆法进行计分,主要考察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服务、电商以及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的企业数字化发展情况。除成都作为标杆(得满分30分)外,绵阳、宜宾的企业也具有紧随潮流探索数字化转型、力图率先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其中,绵阳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9608家企业拥有1.3万余个专利,宜宾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有量仅次于成都,为全省第二。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四川各市州在招商引资、引入先进技术、发展自身数字技术等方面竞相发力,主动拥抱企业数字化发展机遇,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融入数字化时代趋势、赋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翅膀。例如,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来自成都、绵阳、德阳等地的企业纷纷亮相,展现四川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优秀成果。另外,2021年12月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四川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成果公告》显示,泸州、宜宾各有一家企业获评“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成果”称号。
声明须知: 易观分析在本文中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和其他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易观分析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况下,本文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本文著作权归发布者所有,未经易观分析授权,严禁转载、引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易观分析发布的任何内容。经授权后的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使用时应原文引用并注明来源,且分析观点以易观分析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删减、增添、拼接、演绎、歪曲等。因不当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易观分析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并保留向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