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产品经理,比需求分析更重要的技能是什么?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导读

最近在做产品部门管理的一些管理工作,当然,从0开始构建,这牵扯到为产品经理制定一些规范和标准,会有一些规范上的心得与大家分享,当然,团队管理的内容也将会逐渐形成体系的课程。

作为产品经理,你有进行自检吗?

在我接触的绝大多数产品经理里,“自检”都是模糊的概念, 大部分场景都是被动的。

自检:对产品结果进行验证,通过对比新旧版本的前后数据,检验自己设计的正确点或者错误点。

自检与验证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维度的称呼,站在产品的角度通常称为验证,站在人的角度,则是一种自我检验,用来提升自己的能力,改正一些设计思考上的缺点。

将需求设计成产品,是我们工作中极为普通的一个环节,许多次迭代以后,你能否准确的定位到哪些地方的设计出现了错误,哪些地方的设计取得了成绩呢?

是茫然的。

我们对于设计方案会有一个模糊的判断,但却不会去深入分析,或许是因为太忙碌了,或许是因为节奏太快了。

有时,甚至都没有时间关心结果,就开始做后续的需求了。。。

这样的状况持续下去,也就茫然了,产品也无非就是这般那般了。

缺少自检,缺少验证意识的产品经理,最终,也只能走向画图经理或者文档经理的瓶颈,迟迟无法突破。

原因很简单。

错误的给产品经理的工作赋予了“完成”的状态,而不对质量和结果负责,一个驱动性极强的岗位,也自然成为了一个执行性的普通岗位。

但这还是一个表面的原因,本质的原因或许是我们还未意识到需求并不是产品的全部。

比需求更重要的,还有我们如何设计产品。

产品设计重于需求挖掘!

你属于感性的产品经理,还是理性的产品经理?

不要急于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等看完这段内容,再来回答。

到目前为止,需求分析类的文章仍然是大多数产品经理关注的核心内容,而一些产品设计类的文章,其实少有读者。

整个市场都呈现这样的趋势,过于神话了需求以及需求分析,对于产品设计的解读,却是比较冷淡的。

申明:

需求挖掘及分析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技能,但却不是唯一要掌握的技能,文中表达的观念,也并非否定需求的重要性。

似乎,只要能挖掘到用户的真实需求,只要能分析到吸引用户的刚性需求,就成功了。反之,如果数据下降了,或者失败了,那一定是需求解读错误了,甚至是因为 用户没有这个需求,这是个伪需求。

这个概念深入人心,扪心自问,你是否有类似的想法,或者潜意识呢?不用急于回答,抢答只适合有固定答案的问题,对于一些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不如仔细想想,毕竟这类型的问题,是一次难得的自我审视的过程。

互联网发展了这么多年,不乏一个需求多个团队竞争的案例,我们所谓的竞品分析也来自于不同的人做同一件事,有时甚至功能都完全一样,也就是所谓的”抄袭“。这个过程中,有人胜了,有人败了,他们解读的需求都是相同的,对需求的理解也都是相同的,为何结果却截然不同?

相同的需求,导致结果出现差异化的 诸多因素里,是否有一个可能性是产品设计的因素呢?

我相信一定有朋友认为因素有许多,像是公司资金,商业资源,运营,甚至是阶段,用户标签都可能导致两种极端结果的产生。

坦白来讲,我个人觉得这些都是源自于自我惰性的结果,上述诸多理由里,几乎都是他人存在的问题。

上述因素,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达:需求我找到了,但他们没做好,所以失败了,而我还是正确的。

我能够认可的两种因素,其一是产品设计错误,其二是信息偏差导致产品设计错误。

产品设计需要依赖诸多信息,需求可以是核心,但却不是全部,资金有限就不适合设计过于消耗资金的功能,运营资源有限就不适合设计过于依赖运营的功能。

这两种因素,我们都可以理解成产品设计错误,前者是主观的,后者是客观的。

某种意义上来讲,产品设计是凌驾于需求之上的一个环节,后者是在挖掘需求,前者却是要充分驾驭需求。

决定成败的一个小细节

我观察到的产品经理工作方式大部分是分成两个阶段的,包括我曾经也是如此,即需求挖掘和产品设计两个阶段。

实际上,应该是由三个阶段构成,第三个阶段也就是自检阶段。

通过前后的比对,对错误设计进行定位,对有效设计进行深入分析。

多次进行自检,会加速自己的成长,能够规避错错误设计,也能够熟练应用有效设计,这些经验都会比他人更快速的成为我们手中的方法。

数据增长型产品经理是近两年出现的名词,代表书籍为《增长黑客》,与普通产品经理相比,更多的精力会放在第三个环节,进行自检,再由自检结果推动下次的设计方向。

顺带一提,目前网络中关于数据增长的话题比较少,原因在于这类型的人才过于稀少,而且学习和培养成本远远高于其他领域产品经理。

对于未来的市场而言,相信这个方向的产品经理会成为最有价值的产品经理之一。

这是《引爆点》里的一个案例,不如思考一下,我们在做产品设计时,是否有过这样的”小设计“。

《引爆点》– 附着力因素法则–金盒子

(内容有所删减和调整)

旺德曼取胜的关键在于他所谓的”猎宝法“在杂志上投放的每一则广告里,他都在优惠购物单的一角画一个金色的小盒子,然后,他在一系列电视广告词里告诉大家”金盒子的秘诀“,观众被告知,如果他们能在自己购买的杂志里,找到金盒子,就可以获得任意一张唱片。

旺德曼总结说,那个金盒子就是触发器,他给了电视观众一个理由去寻找刊登在杂志上的广告,他也把公司的电视广告和杂志广告连接了起来。

旺德曼写道:这个金盒子使得读者(观众)变成了互动广告体系中的一部分,观众已不仅仅充当观众的角色了,他们也成了参与者,就好像是在做一个游戏。

结果1:

在金盒子出现之前,公司在杂志上刊登的长期广告中,没有一则带来实际效益,在金盒子出现之后,每份杂志广告都开始带来效益。

结果2:

旺德曼与麦肯公司共同竞争哥伦比亚唱片邮购公司的广告业务,他们将全国26个传媒市场分成了两份,每边拥有13个市场,用来投放各自的广告,最终以广告带来的回应率判定业务的归属。

即相同的需求,相同的资源,不同的设计方案,旺德曼最终以回应率增幅80%赢得了哥伦比亚的所有广告业务,麦肯仅增加了19.5%。

文末撒花

希望大家都能设计出自己的”金盒子“,

我将会在下篇文章分享一个自检的方法论,这个方法也是我在团队中推行的方法。

文/枯叶  微信公众号/枯叶咖啡馆

封面/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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