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新政第一天,注明是广告的软文你还愿点开吗?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今天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不注明就是违法。你的公众号推送里还有多少没被打上「广告」标识?这个两字抬头会冷却你点开一篇「诱人」文章的热情么?

 「用段子和故事吸引读者,在适当的地方隐秘植入」这是软文的简单解释。这样的广告形式受众乐意买账,且很多时候往往是心甘情愿看完内容还意犹未尽,如果不揭晓,读者甚至不会意识到自己看了广告。

正是这样讨好受众又满足广告主的独特魅力,让软文在如今流量聚集的微博朋友圈等资讯获取平台风生水起,也造就了一批像顾爷、深夜发媸、咪蒙等的软文大家。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所以软文将标注出「广告」字样,这无疑是把广告从软文「诱人」的包装下赤裸裸的扯出来,注明广告的文章还有多少人愿意去点开…… 

互联网广告新政第一天,注明是广告的软文你还愿点开吗?

面对这样的标题,还有多少人愿意点开

之前已然成为一项成熟产业的软文行当,如今面临着一个「不进化就是死」的局促情景。

广告植入,从防不胜防到软无可软的尴尬

软文用充满戏剧性的故事让读者看到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的广告,削弱了利益导向反而容易被粉丝接受。有时甚至会出现读者对软文写手草蛇灰线般铺垫、最后转折出广告的行为赞赏有加的情况。一边喊着防不胜防,一边对文章内容意犹未尽,这可谓是广告人梦寐以求的效果和状态。在软文的催化下,广告和受众的关系似乎变得前所未有的和谐。

惜,这一切大多建立在对广告的「不确定」基础上,可以说读者对待软文广告就像是薛定谔的猫。 一边对探究广告是否存在、会在哪出现、如何出现等问题乐此不疲。 一边在欣赏内容的同时「小心翼翼」防备却又无比期待着植入广告的出现,这种心理是微妙的。

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彻底扼杀了这种微妙,标题中显眼的「广告」两字让所有的未知和魅力从此和软文无关。

新规面前,顶着「广告」的两字标识再用心的文章都软不下去了,同样面对这样的公众号推送,你又是否还愿意点开?面对这样的尴尬处境,一众软文大师们似乎被逼上了绝路。

软无可软,无需再软?

不过事实也不尽如此,对于顾爷、咪蒙、深夜发媸这些每次推送必带广告的软文行业中第一集团来说,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未必就给他们判了死刑。

首先,这些的依靠内容获取关注的公众号们拥有足够的内容维度作为支撑,他们从不缺乏关注;其次,这些公众号从不介意提及广告和植入,这样他们的关注者们早已对广告不再敏感; 最后,有的粉丝甚至坦言,本就是冲着广告去的,这样公众号就能站着挣钱了。

软文在这些公众号里早已变成了另一种形态,并不需要藏匿插入迹象,不需要刻意削减利益导向,很多读者本就冲着看内容和广告的结合方式而来。

这些最前线的软文大号们似乎一定程度上让软文达到了「软物可软,无需再软」的地步。即使软广的路被堵死了,软广变硬广,新软文的故事或许要换个写法。

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真正影响的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软文大家,而是游移在软文世界里的泛泛之辈。 那些光靠故事无法彻底吸引读者的公众号,当他们无法再利用软文的形式模糊故事和广告的时候,他们也就遇上了真正的麻烦。

一面是政策的打压,一面是劲烈的竞争,两个巴掌拍下来,不用教,他们或许又会重新创造出一种更软更难以界定的推广模式……

软文当然不会因此消失,但更不会毫无改变地继续存活下去。互联网生活从今天开始会有变化,而你最直观的感知或许正是从微信公众号懂的推送开始。

软文之外的波及

今天的新规正式实施之后,除了对软文的影响还有更多其他方面的影响,下面就简单梳理一下在公众号软文之外受到影响的行业。

  • 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推广信息,例如「掌柜热卖」广告,将被纳入广告范畴管理。
  • 社交网络需要标注广告信息:针对微博、微信、QQ 等社交网络的信息,例如微博的「热门话题」其中的推广信息要标注为广告。
  • 贴片广告:贴片广告主要是以一张图片加内链的形式在文章末尾露出,现在也需要加盖「广告」红头大印;
  • 搜索引擎:付费搜索需要以「广告」标识出,并且取代之前的「推广」和「商业推广」标注形式。

但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从今天开始你可以轻易分辨出信息流中的所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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