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趋严下 P2P行业如何度过洗牌的2016?
【咕噜网编辑】 山雨欲来风满楼。经历了e租宝、大大集团事件之后,监管层的态度终于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如沐春风。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而去年报告中则是促进的口径,虽只两字之差,但却显示着P2P行业的监管逐渐趋严,不出意外,合规将是贯穿行业2016的关键词之一。
合规化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行业生态链条中诸多环节如何破局,度过洗牌的2016呢?笔者将从监管层、平台、投资者等方面予以阐述。
监管层:征求意见稿需落地生根
某种程度上,行业爆发的黑天鹅事件加快了监管出台步伐。时间倒退到三个月前,毫无征兆,警方突然查办了e租宝北京办公区,披着P2P外衣而行传销之实的e租宝轰然崩塌,后续披露的数据信息显示其95%的项目造假,涉案金额达500亿。
在此之后三个星期,即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明确提出P2P行业的准入门槛,但是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则被视为行业的隐形门槛。现在看来这样的门槛无形胜有形,实现真正意义资金存管的平台凤毛麟角。
征求意见稿中,因为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并规定了平台的十二项禁止行为,并明确提出了平台要进行资金存管等,核心精神可谓直指行业诸多问题痛点,能解决行业目前存在的资金池、期限错配等乱象问题,成为促进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动力。但是在条例中还有诸多需要监管层尽快细化落地的条例,比如自动投标、存管的具体定义等。
目前经济处于下行期,优质资产短缺及资产富余几乎均是优质平台遇到的问题,因为项目呈现小额分散化特征,“秒标”的情况时有出现。为了提高投标成功率,诸多平台都推出了自动投标的工具。但是条例中提到“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这一确认动作是投资前还是投资时,条例中并未具体,需要后期给出更为确切的解释。
实际上,在规避资金池的前提下,自动投标还是投资人分散投资的利器,这也与监管倡导的分散投资风险的精神不谋而合。前段时间行业内沸沸扬扬的活期关闭舆论,除了可能涉嫌资金池外,自动投标可能会关停也是原因之一。
而在资金存管上,目前现行的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联合存管(富友与建行)、平台保留自主权的银行存管(宜人贷与广发)、银行主导的存管模式(积木盒子与民生银行)。但是在具体哪种模式是监管认可的目前尚不得而知,很多平台目前还在观望视监管态度而定,同时在资金存管中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也在博弈存管模式。监管对于资金存管的态度的底线,将决定行业资金存管推进的速度和深度。
平台:加快运营、业务合规化步伐
征求意见稿中给予了平台18个月的整改时间,其实看似时间漫长,但实际上留个不合规平台的时间不多了。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P2P平台均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部分平台可能无法迈过这道隐形门槛,目前并不是平台想接银行就能行的。
首先银行要对平台进行审核,这是银行的拿手的活儿,在整个层面上就会有平台被挡在门外;其次,银行的本身的技术力量有限,对接的平台需要排期;第三,对于平台本身的技术力量也是个挑战,需要为数众多的技术团队参与开发、测试之中。以最先实现银行存管的积木盒子为例,当时调集了30余人的技术团队进行了为其9个月的开发、测试、对接才宣告完成,于2015年7月2日正式上线了行业首个完全意义资金存管系统,资金存管对于平台技术力量的要求可见一斑。
此外,平台在业务上也要加快合规化步伐。平台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各自特色,服务好不同群体和客户。不开展扩大杠杆的相关业务,去年的股票配资和今年首付贷产品如出一辙,均受到了监管层的叫停。
投资者:不盲目追求高收益率
经过前几年市场的洗礼,尤其是去年e租宝时间,投资者对于P2P投资较之前相对理性。分散投资,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应该是所有投资的准则,同时要意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率,项目质量、平台的安全性顺位应排在收益率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