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即将重启 优先上市企业需满足七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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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证监会就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市场在抱以期待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批评性的建议。基于此,在本月21日征求意见结束之前,证监会又于6月18日组织各大券商分管投行及内核业务的高管召开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培训会。

会上,证监会就新股发行的多个问题做了讨论,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要求各家券商做好IPO重启准备,满足七项条件的已过会企业将可优先上市。这也意味着,目前已过会的83家企业的上市节奏正在加快,据市场人士预测,IPO重启的时间最快可能会在7月底。

83家已过会企业上市加快

据了解,监管层召集各大券商进行培训是以座谈的形式召开的,证监会副主席姚刚等监管层领导都对新股发行的多个问题做了意见发言。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发行部主任刘春旭对于IPO重启的发言。其指出,IPO企业将在已过会企业中产生,但需满足七项条件:

1.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

2.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

3.落实新意见中对发行人、股东等的要求;

4.无未办结信访事项;

5.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

6.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的保荐机构;

7.财务资料虽然有效但已经过完整财务周期的需补充说明、披露。

对此,一位券商资深保代表示,这七项条件里,只有财务专项检查是新近的要求,其他要求都是例行公事,从前期财务专项检查的效果来看,基本上剔除了很大部分,有利于目前过会企业加快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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