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票房14亿,冰与火之歌拍5季的真正秘密:是个人就能看懂的故事,才有IP价值
引言
为什么国外的IP做一个火一个?
魔兽电影拿钱拿到手软,漫威拿出一个角色就是票房收割机。
原因在哪?
有两点非常关键: 他们是基于古希腊神话、基督教等形成的文化共识,以及超强的影视产业。
换句话说,如果作为创作者,你既没有文化,也没有钱,洗洗睡吧。
虽然说得直白而残忍,但或许真相如此。
前方高能!!!
竺灿文化CEO告诉你,为什么你的IP活不过一个暑假?
竺灿文化CEO,季炜铭
三点干货:
一、别人的IP——西方IP的长寿基因
西方IP能活很久,这里是有必然原因的,我们简单举一些例子。
大家知道漫威DC,很多英雄是特定时代下的产物,这些IP的共同点在于当时文化中最重要的框架或者共通点。
钢铁侠诞生于冷战的时代背景
这个共通点赋予了英雄人物进入民众心里的机会。
中国人喜欢创造自己的世界,但通常没有利用文化共通点。这意味着,如果将来拍成电影,观众需要花很长时间先了解你所谓这个世界、魔法和生物。
而电影只有90分钟
西方IP能够成功,我觉得是希腊文化,北欧神话,基督教文明长期形成的共通点,他们的作家和制作人利用了这些文化共通点。
西方的观众看到矮人族或者巨人族,都有约定俗成的联想
中国的文化非常渊博,但是怎么统一起来利用共识写故事,才是重要的。
西游记就是文化共通点。每一个人都知道猴子使用金箍棒,如果哪天猴子用剑了,你们肯定说这不是西游记。讲到猴子大家还知道它跟唐僧的关系,这个任何没有门槛。所以,西游记是中国潜在的最大IP。
基于西游题材的影片,共享了文化通识,可以专心编写故事
聪明的创作人一定要学会利用和发现文化或者社会的共识,因为它让你的故事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教育观众,你只写好故事。
二、自己家的IP——只是“皇帝的新装”
上海电影节刚刚结束,每天开几十场发布会,每一个公司发布几十个IP,我们全中国已经有几千个IP,这个产业非常的庞大。
首先声明以下言论关于IP,是一个网黑的言论,我希望真正的IP是我马上要说的IP相反反向。
我认为,现在大多数的IP是心里暗示。
第一, 暗示一个拥有故事的公司,或者写这本书的作者。暗示这个东西叫IP,所以有成功潜质。
第二, 暗示即将买下这个故事,放到商业价值出钱的人。他觉得只要买了,我占便宜可以用这个故事赚钱。
第三, 接下来是 投资公司 。他们希望通过影视放大IP价值,暗示着“我花钱得买最好的东西”。
像皇帝新衣一样,你不该知道的东西,那叫IP。整个市场一轮轮放大,放大到资金层面,而不是经营层面。
中国的IP就是皇帝的新装,人人说好,但又看不见
竺灿文化做到现在,都没有认为我们做成了一个IP。我们的内容,商业价值没有像好莱坞一样,可以在一个故事内容发展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媒介,不同的介质当中发挥这个作用,整个中国也远远未到。
三、到底怎么做IP——商业+设计!
IP是做出来的。
它开始可能只是一个故事。直到最后一步,一个制片团队、经营团队、好导演、好编剧、好宣发,他们辛苦把你故事做成非常棒的电影、电视剧、游戏。让更多人接触到你所想讲的故事,才可能被称为IP。
IP绝对不是大家想像中任何已经成名的小说。
真正的IP是做出来的,有人赋予了商业价值。
可能大家看过两个不同鬼吹灯,《寻龙诀》相对来说成功一点。通过它,几千万人走进了电影院,才可以做一系列电影、游戏和周边。光靠鬼吹灯几本书,根本没有今天的影响力。
《寻龙诀》几何倍地放大了《鬼吹灯》的商业价值
大概2005年,我还在上一家国际出版公司,正好负责采购《冰与火之歌》的第一本书。上下册合计50块钱。我当时看完这本书,很喜欢。但我是编辑出身,我知道这个书在中国肯定折戟沉沙。
为什么?因为这个书第一卷用几十万字做铺垫,老外看这个很有味道,中国人看了一连串家族名字,各种各样名词以后就晕了。
好在这个书遇到了好导演,把很多人变成了电视剧粉丝,然后才喜欢这本书。其实跟马丁的书没有关系,要感谢影视化那些人。
你们喜欢的《冰与火之歌》,又有几个人看过原著?
最后,还是得强调,如果你创造好故事,慎重、慎重、再慎重好好经营它,找到可以把它打造出来经营的团队,而不是用它换钱。
当你找到合适团队,跟他们一起创业创作,把这个东西做到最大的价值,钱算什么,名算什么,都会有的。如果只是简单卖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只是一笔最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