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要有传教士般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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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年许多商业观念一样,成功创业家是“传教士”而非“雇佣兵”的观念,是在硅谷风险资本公司凯鹏华盈(KPCB)的玻璃办公室里出炉的。凯鹏华盈合伙人兰迪•科米萨(Randy Komisar)在其2000年出版的《僧侣与谜语:一位硅谷企业家的创业智慧》(The Monk and The Riddle: The Art of Creating a Life While Making a Living)一书中,首次向外界介绍了这种观念。

这本书说得是一位类似于科米萨的人物为一位喝多了咖啡、有些亢奋的年轻创业家提供咨询。后者准备了幻灯片演讲稿和所有正确的融资语言,但他的创意听起来有些可怕:在网上销售棺材。

这位导师说道,冷静一些。别把注意力放到钱上面。想象一下整个体验,以及从事有意义工作带来的满足感,这才是真正的成功。

这本书非常畅销。但科米萨只是为凯鹏华盈的头面人物约翰•多尔(John Doerr)开辟了道路。多尔此后在从商学院到杂志采访的各类场合进一步阐述并传播了这个观点。多尔是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的顾问,曾投资于Sun、Intuit、谷歌(Google)和亚马逊(Amazon)并由此成为亿万富翁。

多尔的观点是这样的。创业家从事的工作极为艰难。要想取得成功,他们必须充满热情,但不能偏执。他们不能指望在几个月或者几年内套现,而是要从战略高度创建企业,以谋求长期的成功。他们必须指导和训练团队,而不是颐指气使,把团队搞得像一群一群的饿狼。他们应该热心为社会做贡献,而不是纠结于自身的权益。雇佣兵的眼里只有钱。传教士对钱也感兴趣,但他们更热衷于探索工作的意义。他们有一个“完整人生计划”,而不是“递延人生计划”。

暂且别理会创业理论可能过多过滥的事实:多尔说的很有道理。近期有关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收购《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的报道,让我联想到他的话。

从多尔所说的传教士标准来看,贝索斯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多年来,他的初创企业亚马逊(Amazon)一直遭受奚落。亚马逊未能实现盈利。它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互联网泡沫的象征——该公司的股价先是大幅飙升,随后又出现暴跌。一个“雇佣兵”或许会从中大捞一把然后退出。但贝索斯坚信互联网将会让商务发生彻底变革,他赢了。

然而,将这种人称为传教士合适吗?我的父亲当了近20年的传教士。他服务于一个名为“牛津使命”(The Oxford Mission)的令人敬畏的团体。该团体在印度和孟加拉国传播英国国教的教义。它的牧师和修女修建了孤儿院、学校和诊所,这些机构如今仍在运营。但当我试图列出贝索斯和已退休的德尔夫斯•布劳顿牧师(Reverend Delves Broughton)的共同点时,我很快就写不出来了。

我认为他们都追求生活的意义。但是我怀疑他们的“意义”有所不同。我父亲仍保持着互联网时代以前的习惯,可能很难理解零售业“去中介化”的精神目的。对他来说,派送问题是当地图书馆是否继续订阅《教会时报》(The Church Times)。

当我想到传教士的时候,我想到的不仅仅是这些人献身于崇高目标并真正明白生活的意义。我还想到他们极为谦逊,愿意冒着情感甚至身体受伤害的风险来从事可能永远得不到大众认可的工作。一个伟大的“传教士”不仅有可能耗尽首轮风险融资,或者未能找到一个正确的市场。他们还有可能被吃掉。

多尔希望在创业者身上看到的更可能是童子军(Boy Scout)领导人所具备的品质——能够激励跟随者并鼓舞士气,或者形象地说,可以在倾盘大雨时搭建帐篷,在雨过天晴时精神抖擞地继续前进。

然而,在获得成功时,你不希望他们表现得神圣。你希望他们表现得像雇佣兵那样大捞一把。风险资本家不会在教堂坐满人的时候庆祝,而是会在募捐盘溢出时庆祝,这似乎不是一个传教士对“完整人生计划”的典型看法。(译者/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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