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台专车新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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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专车新规:纳入出租车管理 实行许可制

互联网租车平台运营的“专车”将获得“合法身份”。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将“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分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

①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信息随时备查。②私家车禁做专车,平台车辆登记性质为出租车。③明码标价,促销补贴要提前公示。④禁巡游揽活。违反的司机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⑤禁连多平台,仅限在一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私家车加入网约车需有营运资格 标准由地方确定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都有一系列要求;其中,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资格。不过,对其具体车型、年限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界定。

交通部出租车/专车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20

《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动态调整运力规模。二是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三是深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四是协商确定并公开承包费标准。五是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六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以上,就是《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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