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通回应央行支付管理办法:业务不属征求意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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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 3月18日消息 (记者  张琳)上周央行已经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第三支付公司开始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一推出就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对此,财富通发表《理财通购买赎回服务说明》回应称,财付通并不属于第三方账户支付和转账业务范围,并不受限制影响。

据理财通发布通告显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限制的第三方账户的支付和转账额度。而用户在理财通平台购买的是华夏财富宝基金,申购基金行为是使用银行卡直接付款,赎回则是通过银行卡直接体现,因此并不属于第三方账户支付和转账业务范围。

此外,财付通方面还表示,目前《理财通购买赎回服务说明》处于征求民意阶段,尚未正式施行,而财付通方面已经将意见反馈给央行。

据了解,上周央行已经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第三支付公司开始征求意见。意见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而对于该意见稿的发布,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是进一步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限制打压;而还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线上支付风险问题严峻,央行此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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