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两会提议给音乐产业传递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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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晚,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在北京新世界酒店召开记者会,介绍他今年两会的4个建议案。在他口中,腾讯就是做两件事,一是微信、QQ这样的“连接器”,另一件事就是内容产业。

马化腾把内容产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充分体现在他的第三个提案中,他提议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呼吁保护网络版权。“过去网络游戏和影视是知识产权发展比较好的领域,再下一步包括音乐、文学、动漫等等,都会越来越正规化、越来越跟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看齐。”

小马哥的建议案中还罗列了一组数字,用来说明了正版内容运营还有巨大的潜力——2013年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为4.53亿,但当年我国数字音乐的收入仅为5.12亿人民币,相当于每位用户只支付了1元多的成本。正如小马哥所言,文学、动漫、音乐方面的版权运营,“大有可为”。

从小马哥的提案中,我们不难看到音乐产业作为内容产业的重要一个部分,所传递的信号已经非常明晰:

一、音乐产业空间巨大、产业价值非常可观。音乐产业目前正在经历较为尴尬的时期,一方面传统的实体唱片受到数字音乐的挤压,生存空间变小,另一方面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尚未建立,发展较为畸形,音乐生产难以获得相应的回报。但是音乐产业触底反弹的希望已经隐隐可见,知识产权的保护、正版化的潮流都会给数字时代的音乐产业带来能量大爆发的可能性。

二、音乐正版化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音乐产业目前的尴尬处境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相反找到良性发展的钥匙,音乐产业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而这个钥匙,就是正版化。网络游戏和影视的正版化践行的较好,产业价值也得到充分的彰显,那么包括音乐、文学、动漫在内的其他文化产业必然也要拿到这个钥匙,这是时代环境和音乐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希望这条路不会太远,希望音乐产业的冬天快点过去,春天快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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