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发布
4月15日晚间,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清单较第一批增加了生鲜、保健品、蜂蜜、粮食、医疗器械等种类。
据悉,第二批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两批清单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
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利好
此前有媒体称,税收“新政”重击之下,跨境电商或“急刹车”。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表示,“新政”出台正是为了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
据介绍,在“新政”出台前,由于商品通过快件、邮件渠道进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具有贸易属性,能否适用行邮税存在较大争议。很多电商企业希望国家能尽快明确税收政策,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是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的。据悉,在“新政”出台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税率水平普遍低于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国内相关产业、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纷纷反映,这导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与国内销售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国产货物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消费者不会有太大负担
对于“新政”或加重消费者税负问题,有关负责人坦承,由于此前行邮税存在50元免征税额,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相当一部分不用交税,“新政”实施后,客观上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
“但 新政 在税率设置上暂给予一定优惠,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大部分商品的综合税率水平为11.9%,低于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和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对具体商品而言则是有升有降。”该负责人还表示,“新政”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的价格总体影响有限,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
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