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布外链内容管理规范:整治朋友圈诱导分享等内容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DoNews 4月12日消息(记者 张琳)4月12日,微信团队发布公告,公布了外部链接内容相关管理规范。

微信发布的规范显示,诱导分享、诱导关注、H5游戏及测试、欺诈、谣言、广告及垃圾信息、低俗信息等内容属于违规信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微信方面称,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访问、屏蔽相关链接等。

同时,由微信公众平台或开放平台帐号施行或者发起的,一经查实,前述帐号、主体也将按照微信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等,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也有权依照本规范及相关协议、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前述主体提供服务。(完)

另附具体规则及相关处罚:

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

微信是一个生活方式,朋友圈是用户分享和关注朋友们生活点滴的空间,微信公众平台是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平台。一直以来,微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和《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及专项规则,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开放平台的内容得到了良好的管理。为了进一步优化微信用户的使用体验,更好地保障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现将非由微信公众平台产生(即域名地址不归属于微信公众平台)且在微信内传播的外部链接内容相关管理规范进行公示。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访问、屏蔽相关链接等。由微信公众平台或开放平台帐号施行或者发起的,一经查实,前述帐号、主体也将按照微信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等,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也有权依照本规范及相关协议、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前述主体提供服务。

具体规则及相关处罚如下:

诱导分享类内容

1.1 要求用户分享,分享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

1.2 含有明示或暗示用户分享的文案、图片、按钮、弹层、弹窗等的,如:分享给好友、邀请好友一起完成任务等;

1.3 通过利益诱惑,诱导用户分享、传播外链内容或者微信公众帐号文章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优惠券、代金券、积分、话费、流量、信息等)、集赞、拼团、分享可增加抽奖机会、中奖概率,以积分或金钱利益诱导用户分享、点击、点赞微信公众帐号文章等;

1.4 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的。包括但不限于:“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转到你的朋友圈朋友都会感激你”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短期封禁相关开放平台帐号或应用的分享接口;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

诱导关注类内容

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帐号的,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后查看答案、领取红包、关注后方可参与活动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H5游戏、测试类内容

以游戏、测试等方式,吸引用户参与互动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比手速、好友问答、性格测试,测试签、网页小游戏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欺诈类内容

4.1 虚假红包、活动

通过虚假的红包、活动等形式,以赚取现金、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方式欺骗用户参与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现金红包、虚假话费卡、虚假流量红包、虚假优惠券、虚假优惠活动等;

4.2 宣传或销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

通过虚假宣传、恶意营销等方式,向用户宣传或诱骗用户购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品的,例如以骗取邮费为目的的赠送物品活动、虚假付费服务等;

4.3 仿冒微信公众帐号排版、域名

仿冒微信公众帐号文章排版、域名,可能造成微信用户混淆的;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谣言类内容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例如自来水有毒、香蕉致癌、小龙虾不能吃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短期封禁相关开放平台帐号或应用的分享接口;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传播骚扰、欺诈、垃圾广告等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中奖类信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信息,假冒伪劣商品信息,虚假服务信息,虚假网络货币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题文不符、内容低俗的信息

7.1 题文不符的信息

故意拟制耸动标题,或以明显倾向性、误导性、煽动性的标题吸引他人点击的,即俗称“标题党”;

7.2 内容低俗的信息

涉及性器官、性行为、性暗示的,传播低级趣味、庸俗、有伤风化内容的,或者宣扬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内容的,例如:传播走光、偷拍、露点、一夜情、换妻、性虐待、情色动漫、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推介淫秽色情网站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非法获取用户数据、信息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短期封禁相关帐号;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链接内容在朋友圈继续传播、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的访问,短期封禁相关帐号;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永久封禁帐号、域名、IP地址。

申诉及常见问题可查看:http://kf.qq.com/faq/131117ne2MV7141117JzI32q.html

微信团队请用户主动遵守上述条款,也欢迎用户对违反微信链接类内容管理规范的内容进行投诉,一经核实,微信团队将立即按照规范进行处理。让我们共同创建并维护和谐的微信生态!

微信团队

本文被转载4次

首发媒体 DoNews-互联网 | 转发媒体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