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360、蚂蚁金服首批受邀在A股上市
杨佼
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正在成为资本市场群雄逐鹿的焦点。
3月12日,在对位于北京中关村的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融360调研后,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发出邀请:希望融360和蚂蚁金服一起,成为第一批在国内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创业公司。此前,央行高层也已造访该公司。监管层的密集造访,似乎已经预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国内上市已经迎来曙光。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作出上述表态的同时,张育军并未谈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标准、监管政策等重要内容。而业内人士称,注册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改革正逐步推进,虽然具体措施尚未落地,但资本市场向互联网企业开放将是趋势所在。而在错过以电商为主体的“互联网1.0时代”机会后,互联网金融企业也正在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
监管层密集造访
融360联合创始人、CEO叶大清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张育军当天是对中关村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调研,有数家企业与其见面,而融360则是唯一一家与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对融360的融资情况、上市意向、盈利模式进行调研后,张育军做出上述表态。
实际上,张育军并不是第一个造访的监管机构高层。在此之前,“一行三会”中的部分高层就已先后到融360调研。最近一次则是3月2日,新上任的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对这家公司的调研。更早些时候,还包括央行研究局。“一行三会都来调研过,我们也详细汇报了业务和盈利模式,得到了认可。”叶大清说。
监管层的密集到访,被业内认为是对互联网金融国内上市的松动信号,首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IPO进程备受市场关注。与传统金融不同的是,互联网企业普遍崇尚培育用户群体、做大规模的发展模式,加之多采用VIE的股权架构,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只能远赴海外上市融资。从A股市场现有IPO规则看,蚂蚁金服上市还存障碍。由于不存在盈利要求,新三板几乎成为互联网等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主要途径。
“新三板可以说是一种补救措施,希望以此挽留那些创业公司将IPO留在国内。”一位投行人士表示。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3月7日,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数量达到2040家,其中协议转让1849家,占比90.64%;做市转让176家,占比9.36%。
然而,在外资投行推动下,过去10年间,纳斯达克交易所和港交所,吸引了内地大量的新兴行业明星企业IPO。在获得多轮融资后,不少互联网企业上市计划已被提上日程。蚂蚁金服此前也在一份融资材料中表示,该公司计划于2017年在A股上市,并已选定中金公司担任财务顾问。此外,融360也在内部讨论过上市之事。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由于法律和监管政策等当面的限制,国内资本市场已经错过了互联网1.0时代,投资者也无缘分享这些企业上市带来的机会,站在监管层的角度,也希望今后互联网企业能在A股上市。”叶大清说,证监会的邀请,也可以理解为监管层对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持鼓励态度。
在此背景下,上市标准、监管政策等,将是关乎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上市的决定因素。而叶大清透露,整个调研时间接近三个小时,内容主要是了解其业务和盈利模式,而除了鼓励其在A股上市,张育军并未对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上市标准、时间等进行表态。“调研时间比较短,来不及谈其他内容,同时可能也不太方便讲。”
对于证监会发出的A股上市“邀请”,蚂蚁金服方面表态谨慎。3月15日,其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蚂蚁金服高层曾经表示,希望蚂蚁金服有机会在A股上市,尽可能让所有用户都能获得利好,但目前尚无任何上市计划。而融360方面亦表示,上市需要长远规划。
“现在谈论这个事情还有点早,但未来会和蚂蚁金服保持同步,至少会保持步调一致。”叶大清说,在此之前,公司内部也在讨论此事,但上市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需要市场、监管、投行各方面配合,要根据市场、监管、政策等情况的变化决定。
各方争夺互联网金融上市资源
培育用户群体、做大规模的发展模式,使得包括融360在内,国内大量互联网企业尚未能实现盈利,而这又是此前摆在这些企业面前的现实障碍。
“如果盈利了就不一定要上市,只有缺钱才会上市,但没有盈利又不能上市。这也是国内互联网企业发展中的一大悖论。”叶大清说,融360虽然已经在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领域占据领先地位,但同样存在这样的困境。
成立于2011年10月的融360,是国内最早的金融垂直搜索平台,主要业务是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搜索、推荐、申请等服务。除了贷款产品,其业务已涵盖信用卡、众筹、P2P等多个互联网金融领域。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搜索流量,都已位居行业最前列。迄今为止,其产品数量已达8万余款,3年来通过该平台提交的贷款申请总量累计达1.8万亿元,获得批准的亦达2000亿元,而且通过融360提交的移动用户贷款申请总量、流量,所占市场份额超过60%。
作为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之一,金融垂直搜索平台也获得资本青睐。在过去的几年中,融360已经完成3轮融资,共计获得淡马锡、红杉资本等机构1亿美元投资,但尚未实现盈利。
早在2014年,证监会就提出,要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支持符合一定条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主席肖钢也表示,注册制改革已形成初步方案,并正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证券法》修订完成实施后,注册制即可落地,且市场状况和规模已经具备了增加新股供给的条件。随着A股注册制的推进,新兴行业公司在A股上市的可能性大增。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尽管具体政策尚未落地,但监管层鼓励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的态度很明确。更重要的是,随着注册制推行,互联网企业上市门槛将不成为障碍。
与此同时,继电商之后,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根据公开信息,上证所已明确表示,2015年将推动新兴产业板建设,在上市标准上将更加多元,采用如“市值+营业收入+利润”,或“市值+营业收入+流动性”等财务标准,甚至增加多元的非财务标准,如股权结构等公司治理因素。
深交所的态度更为明确。3月8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接受访谈时也表示,允许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以及真正有创新能力、研发投入非常高的企业上市,并将尚未盈利界定为具备盈利能力,但是为了公司发展、为了保持竞争力,目前暂时不盈利。
“关键是要有盈利的能力和模式,而不是为了盈利而盈利。而资本市场向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也是市场发展的趋势,不仅要让国内的企业上市,甚至还可以把国外同类优秀企业也吸引过来。”叶大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