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快播案获国务院肯定:创侵权处罚之最
法制网讯 记者王开广 在国务院日前召开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洋称:“深圳查处的快播侵权案,开出罚单2.6亿,是全国查处侵权假冒处罚之最,真正做到了让违法分子倾家荡产。”
据悉,2.6亿罚款金额也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关于侵权知识产权最大的一笔罚单。该案缘于著作权问题,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著作权相关问题多次约谈快播公司,督促其合法经营、积极整改、尽快转型。但去年3月,该局仍接到多家互联网正版视频公司的投诉。
2014年3月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多次检查、行政询问、调查取证,以及对快播播放器和云帆搜索的核心技术、运营模式、产业链条等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确认快播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快播移动端大量传播侵权作品。这些侵权行为显然无视2013年12月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
去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向快播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快播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认定快播公司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决定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快播现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提出听证要求。
去年6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快播公司侵犯案非公开听证会。快播公司在听证会上申辩称,其行为没有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行政违法;没有证据或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侵害了公共利益;国家版权局此前已对该公司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此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开罚单属于重复处罚;拟处行政罚款金额及其计算方法错误。
但听证组认定,经查实的证据表明其存在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和主观故意,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实质上是降低经营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国家版权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期限结束后,仍在实施侵权行为,故此次处罚并不属于“一事再罚”;本案非法经营额的认定符合相关规定,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处罚裁量恰当。
去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6亿罚款,即日生效。决定书显示,快播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向公众传播了《北京爱情故事》等24部影视剧作品。快播公司在应知和明知第三方网站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仍对侵权信息进行主动采集、编辑、整理和设链,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已构成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快播向广东省版权局提起行政复议被驳回,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被告承担此案诉讼费。
去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院公开庭审快播公司不服2.6亿“天价”罚单行政诉讼案,但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