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报系敲诈案”宣判 沈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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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12月24日消息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消息,今天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21世纪报系敲诈案”被告人沈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乐冰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

浦东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单位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八万五千元;以被告人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被告人乐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1世纪传媒原总裁沈颢在庭审现场表明了三个态度:一、对公诉人陈述的21世纪传媒单位犯罪的事实、罪名和证据没有任何的意义和意见;二、作为二十一世纪报的总裁对该事件有着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请求向受害企业鞠躬赔礼道歉。

据悉,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今天也将陆续作出一审判决。

2014年9月4日,“21世纪网主编等人被立案侦查”的消息被公布。11月20日,沈颢、陈东阳、以及时任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当时,在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中,沈颢领导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3家媒体及8家运营公司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同时,沈颢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个人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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