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联通合资公司获批 注册资本20亿元
近日,银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筹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招行通过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出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出资50%。
2014年6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联通集团与招商银行的股权合作;7月17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向永隆银行正式出具了书面意见,原则同意永隆银行在内地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详见本报2014年6月10日9版《招行、联通合资互联网金融平台起底 联招科技金融牌照申请资质存疑》)招行香港子公司招银国际4月份曾通过在深圳的招银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与联通各出资50%,成立深圳市联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招科技”),并筹备通过联招科技申请消费金融子公司牌照和第三方支付牌照。但根据银监会前两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规则,有14个城市可参与试点,而联招科技注册所在地深圳,并不在试点范围内。
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除试点城市外,内地企业可与外资在CEPA框架下,在广东范围内申请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本次合作,招行正是改道通过永隆银行,以外资的方式与联通合资申请消费金融牌照。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也是CEPA框架下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将试点开展基于互联网模式的消费金融业务,在细分的金融市场中,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初期主要为联通客户提供消费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