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全网独播《我是歌手》第二季 唯品会五千万签订战略合作
凭借2014综艺开年大作《我是歌手》第二季网络独家播放平台身份而引来多方关注的乐视网近日爆出重磅消息,称该节目的首席赞助已经由知名电商唯品会vip.com(NYSE:VIPS)获得。乐视网和唯品会在12月23日召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透露该战略合作金额高达5000万。在签约仪式现场,双方详细阐述了围绕乐视网全网独播《我是歌手》第二季展开的一系列合作动向,包括在PC、Phone、Pad、TV和Movie五大终端上展开的五屏立体联动推广战略,以及启用人气男神张亮担任唯品会《我是买手》网络购物活动的形象大使等。这是继新品牌定位“颠覆·全屏实力”曝光后,乐视网在“五屏生活内容赢销”策略上进行的又一次颇具探索意味的实操。
玩五屏,乐视网整合运营《我是歌手》第二季
乐视网销售运营副总裁蔡享伦透露,乐视网将为《我是歌手》第二季量身定制一系列丰富娱乐内容产品及技术产品,全面打通触达消费者的五屏终端,构建出“看《我是歌手》,享我的五屏生活”这一独特的综艺栏目五屏整合运营模式,并调动相关资源为唯品会实现充分的品牌曝光。
l TV大屏,我的生活我参与
乐视TV·超级电视是唯一一家拥有《我是歌手》第二季播放权的互联网电视终端,除了能够围坐一起欣赏节目外,用户还可利用这一终端进行深度互动和参与,通过超级电视的卡拉OK系统上传自己的演唱作品,参与到全民K歌大PK中一决高下。
l PC屏,我的生活我追星
乐视网将特别筹建《我是歌手》频道,将其彻底打造成以《我是歌手》节目为核心和衍生内容源头的专属频道。用户除了可以在频道中看到《我是歌手》第二季的正片及台前幕后花絮外,还能每天看到由乐视网制作的《我是歌手》衍生自制节目。
同时,乐视网还将版权综艺与自制品牌进行创新融合,在乐视网音乐频道的“乐视LIVE生活音乐会”这一王牌精品原创音乐节目中,推出《我是歌手》特别季。节目中人气最高的几位歌手将受邀举办线下个人专场LIVE生活音乐会,并借助乐视网多屏平台进行高清直播,全面提升节目线上影响力。
l 移动屏,我的生活我随意
专为移动端设计的乐视影视5.0版本中,会随着节目上线同步推出《我是歌手》专区,通过创新的“窗口浏览”技术手段推送精彩节目,将让用户在第一时间找到和观看节目。
同时,乐视在移动端将全面启动HTML5页面(即移动端的播放页面与PC端保持一致),保证用户在不同终端间获得一致的高品质体验,维持参与热度。
l 电影院线大屏,我的生活我享乐
对于独有的电影院线大屏,乐视网将打造“《我是歌手》巡回视听享乐会”,在重点城市的影院举行《我是歌手》节目专场视听会,以影院级别的画面质感+音响效果,让观众仿若置身维也纳金色大厅。
借东风,《我是歌手》第二季未播先热
不同于其他综艺类的选秀,《我是歌手》最大特点和优势是能通过明星效应带动广告和收视的增长。据悉,《我是歌手》自2013年第一季开播以来,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和追捧,艾瑞数据显示,3月《我是歌手》第一季月度网络播放用户规模超过7500万,是同时期《快乐大本营》用户覆盖的1.77倍,是《天天向上》用户覆盖的2.34倍。此外,最后一场“歌王之战”的电视收视率更是达到惊人的4.127%。截止10月24日数据,网络播放量达到了9.4亿,舆论普遍看好第二季将继续问鼎同期全国收视冠军,网络播放量也将创造娱乐节目播放次数的新纪录。
唯品会品牌及公关副总裁冯佳路认为,目前在网站上收看综艺节目的用户覆盖已经超过了传统电视,而《我是歌手》通过乐视网五屏覆盖影响到的人群,正是唯品会所要追踪的目标。乐视网销售运营副总裁蔡享伦则表示,优质内容只有与细分人群、碎片化时间、多屏终端触点、整合传播等等关键词联系,才能彼此作用,产生1+1>2的化学效果。在垂直产业链整合的乐视生态布局下,乐视网通过资源整合,将《我是歌手》第二季在用户日常最经常接触到的五大屏幕上以不同形式呈现,既能有效覆盖不同年龄段受众的更多碎片化时间,又能有效刺激他们的互动参与从而深化品牌理解度和记忆度,也由此奠定了和唯品会这类精品电商合作的基础。
12月19日,《我是歌手》第二季首期节目在湖南卫视录制。七位歌手阵容的首次亮相,又引发了一连串媒体核爆反应,乐视网的关注度也随之水涨船高。据悉,乐视网此次针对《我是歌手》进行全天候节目运营,每天重点推荐保持节目热度,并实现多屏同步覆盖。周一《Star》打造20期特别节目访谈参赛歌手,周二《神点评》大家一起欢乐吐槽,周三《秘密档案》探访节目背后的故事,周四《我爱看歌手》日播资讯直击节目热点,周五《我是歌迷》圈里人陪你听歌,周六日则是《我是歌手》第二季正片更新,一周七天精彩内容不间断,充分发挥视频网站在综艺节目运营上独有的灵活性和创意性。通过乐视网此次与唯品会的战略合作不难看出,乐视网“精品内容+五屏资源”的整合运营模式,已经成为视频网站综艺节目开发新价值人群和为广告主服务手法的全新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