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oNews 报不道:央行年报对互联网金融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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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互联网金融的火热与事故频发,在业内人士看来,“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是从违法开始的”,行业初兴时难免无序生长。

iDoNews 报不道 第205期 6月16日 ( 微信号 iLoveDoNews )

众筹使人们看到了创业的魅力,P2P使人看到了小额投资的诱惑力,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在牌照制度下步入了正常监管的发展期。但在2013年经过75家P2P平台倒闭或跑路潮之后,倒逼效应再次显现,监管部门也着手制定众筹与P2P网贷行业的准则与监管办法。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或可从央行6月1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中一窥概貌。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第三方支付行业步入发展期。央行于2011年开始实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牌照制度。截至2013年 8 月,在获得许可的 250 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有 97 家。支付机构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 亿笔,金额总计达到 9.22 万亿元。

P2P网贷行业野蛮生长。央行的年报中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 借贷平台已超过350 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 亿元,去年75家P2P平台倒闭或跑路。

众筹行业发展趋于良性,目前尚无跑路现象。央行称,目前全国约有21 家众筹融资平台。以“天使汇”为例,自创立以来累计已有 8 000 个创业项目注册入驻,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 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0000 人,认证投资人达840 人,融资项目超过 80 个,融资总额超过2.8 亿元。

从年报警示看监管走向

央行在年报指出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等问题。

根据央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性的提示,iDoNews认为,监管机构或将在以下三个重点方面设防:

一是制度选择。监管部门或将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自身定位,不得违规超越经营范围和自身功能,如去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的风险,以杜绝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二是资金的银行托管。目前P2P企业大多实行“自融资保”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资金形式,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可靠性较之银行,其安全和监管性远远不够。央行年报称,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 P2P 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

近两年来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 P2P 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根据银监会在针对P2P行业召开的会议结果显示,监管机构将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托管资金于银行。

三是准入门槛和风控体系。央行年报称,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在行业准入上,监管层可能将在注册资金、高管、技术和内控制度等方面设置门槛;在风控体系上,监管部门或将设定一定要求和标准,如信用评估体系,就是P2P平台的容易产生风险的主要缺口之一。

在此年报中,央行称国务院领导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问题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将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雷群涛,首发至iDoNews专栏,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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