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涉案人员受审 22人涉嫌组织和偷越国境
DoNews11月29日(记者 刘莹)e租宝事件近日迎来了最新进展,11月28日,“e租宝”系列案22名涉嫌组织和偷越国(边)境案,在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11月期间,在原钰诚集团执行主席丁宁(另案处理)的要求下,被告人段强、胡文琦多次组织、策划、指使被告人自文武、刘戈,具体负责安排驾驶员和交通工具,先后将被告人陈培军、叶玉梅等16人,接送至孟连县勐啊口岸181次;接送至西盟县大黑山边境2次;西盟县岳宋乡边境1次;接送至勐海县打洛边境5次。其中,被告人段发金通过联系被告人李金春,让其负责在勐啊口岸将被告人陈培军、叶玉梅等16人接送至勐啊口岸南卡江边,再交由他人分批用皮筏艇运送偷渡至缅甸佤邦邦康市地界,最后由被告人段发金在缅甸地界接送至邦康市境内。
被告人陈培军、叶玉梅等16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乘坐皮筏艇或摩托车多次偷渡出入境,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强、胡文琦等5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被告人李金春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被告人陈培军、叶玉梅等16人偷越国边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物证、被告人供述、现场勘验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22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23日,据新华社报道,由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e租宝”案件已于2016年8月14日侦查终结,丁宁等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