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的声明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去哪儿网一向遵守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行事。这其中,当然指的是既遵守实体法,也遵守程序法。

携程公开指称去哪儿网的举报,是企图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完全无法成立。事实上,是携程无视《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公开可获得的信息,携程联合数家公司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了艺龙控股股东Expedia公司全部持有的艺龙62.4%的股份,从而对艺龙实现控制,因此构成《反垄断法》界定的经营者集中,而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已经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应当向中国商务部进行反垄断申报,在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决定之前,不得进行交割。

但是,去哪儿网注意到,在2015年6月2日商务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证实,商务部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因此,该交易并未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却已经交割,因此涉嫌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对此,《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

上述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去哪儿网,所以我们是依法行事;携程不仅公然从事违法行为,还公开恶意猜测与挑拨,于情于理实属不该。任何公司都不能把国家法律当儿戏,不能藐视国家法律程序。

只要依法行事,任何经营决策我们都尊重,也可以在法律规则下展开竞争。

再者,关于携程声称将对去哪儿网的并购进行举报,我们作为守法公司不惧怕任何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共建法制国家。

特此声明。

去哪儿网

2015年8月10日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