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裁定,共享Netflix密码属于联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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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网站:Fusion.net作者:Ethan Chiel

本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作出了一项裁定,这项裁定将影响所有人,无论是告发者,还是仍在使用你的Netflix密码观看美剧《杰茜卡·琼斯》(Jessica Jones)的前男/女友。该法院规定,共享密码是一种犯罪行为。

这一观点是“美国对Nosal”最新一轮较量的结果,该案件已在各法庭间辗转近十年了。案件主角是David Nosal,他曾经是Korn/Ferry公司的一名猎头。Nosal于2004年离职,并雇佣前同事使用该公司一名现员工的密码从Korn/Ferry的数据库中下载信息,在其新立公司中使用。由此,根据《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CFAA,亦称为“技术领域最糟糕的法律”),Nosal于2008年因黑客行为被起诉。

2011年,由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组成的一个合议庭作出一项判决,提出了针对Nosal的几项指控,推翻了之前的判决,宣称员工不能仅因违反雇主的计算机使用政策而被起诉。尽管如此,Nosal被联邦陪审团于2013年因其余罪名起诉定罪,随后被判一年零一天的监禁。

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新判决中,美国政府以2-1胜诉。多数派的法官M. Margaret McKeown坚称,Nosal及其同谋“在前门紧闭的情况下,通过后门访问了专有数据库中的商业秘密”,使得案件“刚好属于CFAA禁止‘未经授权’访问的范围”。

但是法官Stephen Reinhardt持不同观点,而且正如Motherboard指出的那样,他似乎对CFAA的所谓目的——黑客行为的构成要素有更深了解。Reinhardt表达了自己对多数派将所有密码共享行为判为违法行为(包括将自己父母的Netflix密码告诉朋友)的顾虑。在反对意见书中,他写道:

本案关涉密码共享。人们经常共享密码,即使网站和雇主制定了相关禁止政策。数百万人都在从事这一普遍、有用且通常无害的行为,本人认为,根据《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CFAA”),并不能将其视为不知情的联邦罪犯。

他指责其同事的判决“忽视了CFAA的反黑客目的,不顾我们的警告,执意将普通民众的各种无关痛痒的日常行为判为犯罪。”毕竟,在其服务条款中,Netflix特别是HBO Go声明,只有订户可以传输自己的内容。《福布斯》称:

HBO Go的服务条款十分严格;他们声明,只有“具有HBO授权分销商的合格账户的订户”方可使用该应用程序。而Netflix在其服务条款方面则宽容得多,允许“一家人”共用一个账户。尽管它并未界定“一家人”的定义,但它确实以全部大写的形式说明,订户可以在六台不同设备上观看Netflix节目,可同时在其中最多两台设备上传输节目。

我以为,Reinhardt是对的(尽管没人知道我的Netflix密码)。根据这一观点,有可能如果Netflix愿意,他们可以因共享密码而追究订户的责任,除非订户获得公司的明确许可。

当然,更大的问题是,Netflix当然不会这么做,除非别有用心。HBO Go和Netflix不大可能因分享个人密码而追究订户的责任。至少近期不会。

但是,这个案例再次说明,本就过于宽泛、被选择性使用的CFAA以更具选择性、更宽泛的方式遭到解读。它使得法治的实施变得模棱两可,而且全凭行为个体定夺。法律不该这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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