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IPO:证监会自削发审权力 75天为限加速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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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卿卿

因《证券法》修法尚未完成,新股发行注册制尚不具备法律条件。但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监管层已经在从IPO规则、发审制度方面推进改革。特别是在近期腐败案件密集查处的催化下,证监会开始向建立多年的发审制度“动刀”。

上周五(11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自削发审权力,提高审核效率。其中,“限时办理”备受关注。证监会规定,受理到反馈会不超过45天、落实意见到初审不超20天、告知到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在业内人士看来,注册制改革实际上也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可以提升企业效率,同时解决当前企业融资问题及流动性过剩的矛盾。

“发行审核不可能仅是75天,但是正在加快推动这是事实。”方正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郭艳红对《第一财经日报》称,目前直接融资被寄予厚望,尽管还存在很多问题、缺少很多配套措施,但是方向明确。

发审有多快?

一个企业多久能上市?一年、两年,还是75天?

证监会在《意见》中提出从九个方面对发行审核制度进行改革,其中包括“限时办理”,公开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表。

即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这一表态让不少站在资本市场门口的企业兴奋不已,甚至有原本打算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立即开始着手准备到A股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75天”的时间,仅包括三个环节的时间。而发行审核全过程,细节要复杂得多。比如反馈环节,每轮反馈时间可能需要1个月到1个半月,而反馈环节可能有多次反馈。

更重要的是,上述流程是在正常审核状态下的时间要求,“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即对于排队企业、发行批文下发节奏等问题,尚没有明确答案。

截至11月26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84家,其中,已过会52家,未过会632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14家,中止审查企业18家。

事实上,排队企业过多,形成的“IPO堰塞湖”问题是A股市场痼疾,迟迟难以解决。排队企业家数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但基本保持在600家甚至以上的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在《意见》提出的改革生效、发审恢复正常之后,企业上市速度有望提升。但是,短期不会有太大的新股供给增加,企业上市的速度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短期还是会控制节奏,毕竟市场仍不稳固。若一下子供给过大,恐怕冲击太大。”郭艳红对《第一财经日报》称,仍在排队的企业,目前没有加速的迹象,估计随后会有一些其他通融的措施,以尽快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证监会此次主动自我约束发行审核权力的运行,超出市场预期。有投资人士看到《意见》全文后对《第一财经日报》称,“市场可能真的要变了。”

除“限时办理”外,证监会还将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统一审核标准并公开;专题会议解决复杂疑难,杜绝个人因素影响;安排沟通见面,禁止发审人员与相关当事人私下接触;审核全程留痕;公务人员履职回避;严格监督发审委员个人行为;严格违纪问责。

《意见》对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力度超出预期,但是落地实施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有机构人士预测,改革措施落地,至少要等到2016年。

据证监会介绍,涉及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事宜,需经法定程序修订相关规章后实施。其他需要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有的需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加以落实。

加速过渡

“《证券法》修法之前,很难实行注册制。但是目前市场在变化,速度在加快。”郭艳红称,对企业而言,上市可能会变得相对容易,但是上市后面临的监管会变得更加严格。

在他看来,投资者也需要更新认识,不过这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等到A股出现仙股,投资者经历教训之后,思路会慢慢变化。”郭艳红称,投资者会逐渐意识到,跟风乱炒作风险巨大,需要更加专业的投资,且跟上产业的发展方向。

事实上,股票发行向注册制过渡的提法,自2013年底就已经开始。之后,监管层在严格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做出许多努力。

不过,证监会最近对IPO规则的完善、对发审制度权力运行的改革、对抽查监管制度的推广,以及以“证监法网”为代表的监管转型,可以明显看出发行制度实质上向注册制迈进的特征。

本月初IPO重启,发审会恢复。证监会同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并公布了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此次修订,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朝着股票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随后,证监会将“随机抽查”机制在监管范围内推广,即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具体而言,除有线索或证据的专项检查外,证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两个名录库中抽取对象。这一制度将在2016年全面展开。

而此次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则是监管机关从内部做出的调整。

“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周五称,这次出台的《意见》,是证监会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快速变革的资本市场让人应接不暇,企业和投资者都需要调整思路,以新的价值体系来审视自己所处的市场。

“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可能是市场走势变化的一个催化剂,但是决定因素仍然在其他基本面因素,比如经济继续恶化,风险偏好不断下降等。”郭艳红预计,在估值方面,未必会出现大规模降低系统估值的问题,好的公司市场会继续追捧,而一些没有实际支撑的纯粹题材股则会经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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