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视频诉“看客影视”不正当竞争胜诉 获赔14.5万元
DoNews 8月11日消息(记者 向密)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搜狐视频(以下简称“原告”)诉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原告终审胜诉,被告经营的聚合软件“看客影视”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提供源自搜狐视频的内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72小时在涉案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4.5万元。
搜狐视频监控发现,被告未经授权许可,在其运营的www.kanketv.com网站发布“看客影视”移动客户端软件及“看客影视”Android系统电视端软件,向公众提供来源于搜狐视频的影视剧节目点播服务,播放过程中,搜狐视频的播放器遭到劫持并替换,原有的网页页面及视频片头商业广告、内容推荐及评论等内容均被拦截和屏蔽,取而代之的是被告自己的产品推荐。原告认为,被告将本属于原告的用户访问量转为己有,提升自己产品市场知名度及吸引力的同时,严重损害了原告预期广告收益和合法的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本案,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已实质性破坏了搜狐视频原有的运营模式,紊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在分流网络用户群体的同时,挤占了原告的交易机会。被告的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商业伦理,不利于互联网视频产业的良性发展,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法院终审认定,不仅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还鲜有要求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目的就是给打着技术中立的借口从事不正当行为者以有力警告,警示非法盗链者停止干预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