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三审:网络电影或被纳入法律调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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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 11月3日消息(记者 宋巧静)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此次三审中,诸多参会人员都对围绕网络电影监管提出了建议。

“目前传播的网络电影很大一部分是成本低、制作粗糙,其中黑帮打斗、恐怖、封建迷信、校园暴力、同性恋、软性色情等噱头,通过片面渲染社会阴暗面,赚取点击率的不在少数,存在负面影响,社会广泛关注,业界也反响强烈。”孙志军委员认为,“目前网络电影的问题已经比较突出,现在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如果不预留空间,今后短时间内将很难再找机会解决。”

孙志军认为,网络电影应该纳入电影产业促进法。“就市场公平机制来说,目前对本法所称的电影的管理应该说是严格的、有效的,必须获得公映许可证方可在影院放映和传播。而网络电影由视频网站自主立项,自审自播,准入门槛低,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对整个电影市场带来冲击,对守法拍摄的影院电影也是不公平的,一方面没有人管,一方面管理很严。因此,对于采用与电影相同方式进行拍摄和制作、专门用于网络传播的网络电影有必要将其拍摄、制作环节纳入本法的管理环节,使各主体形成守法、守规、平等竞争的环境,对网络电影下一步的发展进行有序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孙志军建议在草案附则部分增加一条,即“采用与电影相同方式进行拍摄和制作,专门用于网络传播的网络电影,对其摄制、参加电影节展等活动的管理,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至于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这部法律制定以后再出细则,以便规范管理。

龚建明委员建议,把“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场所公开放映的作品”修改为“在相应的场所利用放映设施放映的作品”。“这样在某种程度上也契合了网络电影的问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汉宁也建议把网络电影纳入法律调节的范围。“网络电影现在已经是电影产业发展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样有内容问题,一样有思想性、艺术性的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管理和调节。”

近年来网络电影发展越发迅猛,其传播方式之广、受众人数之多,已经远超部分传统电影。从2014年开始,网络电影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网络电影共400部左右,今年仅1至9月份,就已经达2000部,网络电影的影响也迅速扩大。与此同时,广电总局对网络电影的监管也逐步趋严,这对于网络电影催生优质内容是利大于弊的。任何产业都一样,真正进入规范有序的平稳上升阶段,才是一个黄金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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