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金服赵国栋解读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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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钱包金服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赵国栋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一个大的利好,给广大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一直以来,行业内都在呼吁监管,也期待监管。赵国栋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正式进入依法监管的阶段。

肯定互联网金融 积极鼓励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赵国栋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肯定,各部门将积极鼓励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指导意见》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各监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等,将给予积极支持,实施高效管理。”赵国栋说。

明确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性质 明确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责任

赵国栋认为,《指导意见》的推出,对于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性质,明确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责任会产生很大的积极意义。

自银监会明确“四条红线”一来,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就以逐步明确。此次《指导意见》首先肯定了网贷平台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范畴及在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其次,给予网贷平台明确的定位,是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将实施“分类监管”的原则,其中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的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明确了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至此,网络借贷将有法可依,行业将逐步规范。”赵国栋说。

明确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直以来,众多合规的网贷平台都希望进行银行第三方资金托管,但由于一直未出台相关政策,银行对此项业务保有谨慎的态度。

赵国栋表示,此次《指导意见》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且规定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此项规定的发布,将直接避免资金池的产生,极大的规范网贷行业市场,淘汰掉很多问题平台,投资者将更容易甄别优质的平台。

“此前,消费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平台跑路、合同欺诈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路径和方案。此次《指导意见》指出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将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至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将更为透明、真实,投资者也将获得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赵国栋说。

拓宽融资渠道 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提上日程

赵国栋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上市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互联网金融企业计划上市的声音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没有相关政策以及规则的限制,没有任何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上市的道路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直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提供了政策支持,相信,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的出现将不会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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