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络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试点工作结束
Donews8月2日消息(记者 邱慧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天猫、“95095”平台、“1号店”等三家被允许试点进行药品网上零售工作的第三方平台,从1日起停止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据悉,此次叫停的仅是针对第三方平台,已拥有网上售药资质的实体药店仍可销售。
随后,Donews记者发现在天猫平台搜索药品后,跳转的商品页面上原先的“加入购物车”、“立即购买”等字样已变成“提交需求”,药品下方显示,“95095只对药品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交易”,天猫医药馆就此回应媒体表示“我们现在只提供药品信息,之后的工作由商家和消费者完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2013年,总局先后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平台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总局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依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业内人士认为,总局此次“禁售令”意味着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无论是网上交易还是门店交易,都必须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