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封堵科技巨头税收“漏洞” 改变征税方式
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 木
“谷歌等高科技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运营,但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税款。现在这种局面将会被改变。”德国《经济周刊》27日称,欧盟的一份文件草案显示,欧盟委员会正计划改变数字科技巨头的征税方式,由按总部所在地征收改为按用户所在地征收。
根据文件草案,这项征税政策将适用于全球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以及年度欧盟营业额超过1000万欧元的所有非欧洲公司。该税将由用户所在的欧盟国家进行征收,而不是企业总部所在的国家,比例为1%-5%。草案还举出一些公司为例子,如谷歌、脸书、推特和Instagram等向用户出售网络广告的公司都将适用于新税收政策。而亚马逊等网络商业平台、以及爱彼迎(Airbnb)和优步等共享经济巨头,也在该草案的适用范围内。但网飞(Netflix)等流媒体服务企业,以及线上博彩、云计算或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不在新的税收政策范围之内。
多年来,在欧洲的大型美国公司几乎没纳什么税。德国证券网称,欧盟几个大经济体都抱怨这些企业通过把在欧盟获得的利润,转至卢森堡和爱尔兰等低税国家以降低税费支出。特别是苹果公司,根据2014年欧盟委员会的计算,该集团仅支付0.005%的营业税。
奥地利《标准报》则指出,该草案是在法国的提案基础上发展而来,与法国的平衡税提议类似。提案得到至少10个欧盟成员国的支持。当然,一些以“避税天堂”著称的欧盟国家纷纷表示反对,它们担心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会因此降低,减少本国就业。欧盟则警告称“单打独斗”会损害欧洲的竞争力。
这项提案在正式公布前仍有可能变动,预计公布时间为3月下旬。欧盟对新政策的实施充满信心。欧盟委员会认为,该新政策能弥补欧盟针对大型科技巨头的税收“漏洞”,让欧盟在政治上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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