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拉黑比特币,警示货币基金挤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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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拉黑比特币,警示货币基金挤兑风险
虎嗅注:近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明确地将互联网金融狭义地定义为“ 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并设立专题探讨互联网金融的五大监管原则。以下是报告中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几个看点:   

 一、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 

以互联网支付、余额宝、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冲击了银行传统的信用中介、支付结算等功能 。为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化改革,加快改进战略定位、业务模式和管理 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货币基金有挤兑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与网络即时消费支付高度绑定,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载体,但 存在对投资者风险收益提示不足和支付安全等潜在风险 ;在T+0赎回、银基快速转账的支持下,货币市场基金的类储蓄性制裁大为增强,对银行短期储蓄形成冲击,可能影响银行负债结构和成本;货币市场基金存在类似存款的挤兑风险,多层次系统性风险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仍有待完善。在极端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大量赎回,形成对金融市场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 

三、互联网金融三大特征 

一是以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基础,挖掘客户信息并管理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网络生成和传播信 息,通过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通过云计算处理信息,有针对性地满足用户在信息挖掘和信用风险管理上的需求。 

二是以点对点直接交易 为基础进行金融资源配置。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并匹 配,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达成交易,交易环境更加透明,交易成本显著降 低,金融服务的边界进一步拓展。 

 三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资金转移,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以前,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 搬到网上”,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第二个阶段是2005 年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 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 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了规范发展 的轨道。 

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开始。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自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 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 融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五、拉黑比特币 

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更多的是作为投机工具。第一,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第二,规模存在上限,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缺乏中国调节机制,容易被过度炒作,导致价格剧烈波动;第四,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     

六、五大监管原则 

一是 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 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 不能脱离金融监管、 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 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 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 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 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 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 。开办任何业务,均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是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在线上开展线下的金融业务,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 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任何竞争者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诋毁其他竞争方。   

五是 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 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 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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