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法律服务其实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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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法律服务其实是个伪命题
虎嗅注: 上周五登出《 互联网法律服务的“三个代表” 》引起众多法律界朋友的关注。上海信息服务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周宾卿律师投来3000字文章--《在线法律服务其实是个伪命题》,表示不看好法律电商。尽管虎嗅君不希望给新生事物戴上“伪命题”的帽子(比如说“电商是个伪命题”、“智能手机是个伪命题”),但为了准确表达,没有改变周律师文章的标题。

摘要: 近期,法律电商被视为新蓝海而成为了市场的热点,虎嗅网刊文称,绿狗网,法斗士,法海网被称为法律电商的“三个代表”分别代表了三种在线法律服务的模式,笔者做为法律界人士看到法律电商能运营成功,自然乐观其成,然而,法律电商并非是新生事物,早在10年前就已经出现,为何始终像一壶煮不开的水?简单来说,笔者不看好法律电商,因为,在线法律服务只是一个伪命题,理由将在下文展开。   

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势头是迅猛的,笔者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若要实现弯道超车,再现老祖宗的辉煌,无他,唯互联网耳。随着阿里B2C和C2C业务在美国的整体上市,拿下Ebay和亚马逊的海外市场份额也只是时间问题,结果毫无悬念。当互联网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几乎到了每个领域都可以互联网化的时候,唯独一个领域是例外,那就是法律服务市场,为了避免将本文写成论文,笔者将结合上文提到的三种模式逐一进行分析,顺便抽丝剥茧,将真相展示在读者面前。 

一、市场拓疆派代表——绿狗网 

严格来说,绿狗并非是单纯的法律电商,而是针对小微企业的保姆式一揽子服务供应商,其服务涵盖了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税务咨询、商标注册,人事代理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服务。这个创意不可谓不好,并且准确的切入市场空白,既满足了小微企业主知识空白,人手有限,资金短缺的现实需求,又通过互联网将全国的代理注册,代理记账,人事代理,商标代理等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整合在一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其他项目,笔者不做评论,因为这些项目都是标准化的,但就绿狗与P2P网贷公司开展的证据托管服务,笔者做以下几点分析: 

1、所谓证据托管是指绿狗将P2P平台融资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保管封存,并由专业律师团队对项目资料进行查验和保管,确保合同及相关项目资料真实存在且签署合法;投资人可在“证据托管平台”查询本人投资的未到期项目的封存状态。如果合同正常履行,绿狗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自然日后将合同返还给P2P平台。当出现极端情况,如平台跑路等,绿狗网将会根据投资人的授权,启动集体维权服务。绿狗网将会保留项目资料等相关证据,监管项目得到适时履行直至纠纷结束,保障投资人权益。 

2、这里所说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律师业内而言其实就是尽职调查,通常尽职调查是由项目的投资方进行委托,费用也由其承担,律师就其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对委托人负责,但上文所说的这种尽职调查,费用不可能由P2P的投资人来承担,最有可能的是由P2P的网贷公司来承担,那么,这种由被投资方委托律师所做的调查,其公正性是否会被质疑?这种调查更像某网贷公司让公证处出个公证书证明其上千万注册资本已经实际到位一般,更多是产生心理上的一种安慰,而非实际上的信赖。 

3、证据托管的另一个功能是证据保全,然而,就中国目前的司法体系而言,律师并未被赋予证据保全的职能,律师见证与普通民事证据处于相同的效力地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证据保全通常是由公证处来完成,以形成具有更高一级证明效力的公证证据。所以,这里的证据托管更像是让律师完成档案保管员的职能。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理解上的偏差和港片有很大的关系。 

4、最后,一旦平台发生跑路,绿狗的证据托管平台将启动集体维权服务。然而,这种服务真的能追回投资人的损失吗?恐怕还不如投资人的报警更有效。这种事后追索往往是徒劳的,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远不止于此,绿狗必须要求接受投资的一方,将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交付驻场律师保管,资金必须进入到设立的联合监管帐户内,每一笔对外业务的发生,未经驻场律师的审核通过,不得盖章及发生资金流转。如此这般,才能真正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很可惜,这些关键环节的监管,都没有在证据托管这一功能中体现。而这种类似与虎谋皮式的强力监管,在绿狗网还希望向网贷公司收费基础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垂直搜索派代表——法斗士 

法斗士现在所做的无非好多年前的华律网,中顾法律网所做的事,先做平台,一手掌握案源,然后向律师收取佣金或广告费。这个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向律师收费。但有以下几点软肋: 

1、为了增加用户黏度,这一模式肯定会有律师免费咨询的频道,然而,国人中的大部分人从来就不认为服务需要付费,也不认可服务是有价值的,这也催生了医院以药养医的现实,在他们看来,律师就说几句话,收那么多钱,简直和抢劫差不多。因为咨询是免费的,所以会有买个葱姜缺了一两能不能起诉这样的问题,也因为是免费的,所以律师通常回答的是,到律所详谈。这种模式,说白了是通过剥削律师的智慧为那些不愿意付费的低价值客户去服务,长此以往,平台客户觉得网上的律师敷衍了事,律师觉得平台上来的都是没有价值的垃圾客户,最后,只会让活跃度越来越低。简言之,任何让律师免费咨询的平台,都是耍流氓! 

2、法斗士的Slogen是轻松找到好律师,何谓好律师?专长对口,业务精湛,做事认真,尽心尽力,才可谓好律师,然而,客户能从网上分辨这些律师符合条件吗?律师在没看到证据材料前能给出准确的分析意见吗?可以说,在没有面谈前,客户通过平台寻找到好律师和买福彩打个随机号能中哪怕5块钱的小奖概率是一样。最后客户能判断的好便成为,哪个律师报价低就是好,或者哪个律师能拍胸脯保证赢就是好,轻松找到好律师最后可能成为轻松找到免费或便宜律师,对于这情况,笔者只想说两个字——“呵呵”。 

3、直白点说,通过网络平台以廉价的方式出售自己专业知识的律师,只能是律师群体中的中下层,向这些律师收费,最后能做出漂亮的财报顺利上市,这就如同公共厕所收个块儿八毛的憧憬上市一样,这条路稍稍有点远…… 

三、科班律师派代表——法海网 

这个分类本身有点问题,如果法海网是科班律师派,那么其他法律电商是不是该归入业余律师派?当然,这有点抠字眼了,先沿用原文中的这个分类,对于法海网的分析意见如下: 

1、法海网认为证据保全是网上交易的“痛点”,所以,顺理成章的将证据保全作为卖点,并以P2P网贷作为切入点,推出网贷增信产品,通过网贷公司配合法海网进行证据保全,促使其信赖度上升网贷产品热销,最终实现向网贷公司收费的目标。这个思路是完全正确的,网贷行业频现跑路的今天,现有的网贷公司“增信”动力充足,付费意愿强烈,只是这里的增信是完全从网贷公司的利益角度出发,对于投资人而言“增信”也只是伪命题。严格意义上的增信是信用评估上的概念,即通过对财务报表技术性处理、提供抵押物及更高信用等级的担保人、运用金融工具将表内负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简言之,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无论是从报表上还是从实际上得到了增强,这称之为增信。但所谓通过证据保全能增加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笔者做为从业十几载的律师,可以说闻所未闻。对于投资人而言,也只能是水月镜花。 

2、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法海网向网贷公司收费后所做的证据保全存在道德风险。 

3、法海网所称的网上证据保全尚未经司法实践的检验,其最终的证据效力能否被认可,换句话说,法官能不能听明白这些IT名词,这点是存在很大疑问的。笔者的结论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相关的网上证据保全标准和认证体系前,法海网的先行先试,其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点笔者相信法海网的创始人即便是金杜出身,也未必敢打这个包票。 

4、证据保全并不是全面监管,对于投资人而言,防范风险的功能有限,这点上文已述,此处不赘。 

5、另外,法海网还准备为律师提供这样的服务:提供全国各级法院(3000多家)立案、办案进程。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案卷,在法院系统走到哪一个流程了,同一被告在全国法院系统有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冻结财产情况,强制执行情况一目了然。类比的是“航旅纵横”这个APP,不仅可以提前选择座位,还可以了解飞机的机型、机龄、更可以提供详细的航班状态,告诉用户登机走哪个口,下机在哪里坐大巴。对于这个天马行空的想法,笔者想说,如果能实现的话,一定会付费使用。只可惜,法院不是航空公司,法院是司法体系的主体,代表的是“官”,律师名义上是司法体系的一部分,但终究代表的是“民”,在中国哪有让官俯首与民同行的道理?!连法庭上法官的桌椅都比律师高,笔者不想用“痴心妄想”这种刻薄的词,只是如果真能实现,一定会做梦都笑醒。 

扬扬洒洒写了这么多,回归到本文的开头,法律服务是区别于其他服务产品的一种无法互联网化的特殊服务,其有强烈的个体性,同时以法律法规和司法体系的配套为前提,而法律本身就是保守和滞后的,这意味着虽然身处互联网时代,法律电商在短期内依然无法摆脱只开花不结果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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