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真的又出了7000万的坏账吗?
昨天(2月9日)打开QQ,有系统消息推出,红岭创投爆7000万贷款危情。在前几天工作中,也有同事问我关于P2P行业资金托管与存管的区别以及国内行业的可能发展趋势。
笔者将从三个方面分析,回答这些个问题,给大家一点点启发。
证券行业目前的运作模式
炒股票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大家都很认为,股市“坑爹”。不过那是一回事,我们关注的是整个流程是否安全,是否值得大家去信任。股票投资的环节大致如下:
大致流程:投资人发出指令,通过证券公司,把相应请求发给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撮交易,然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结算、清算,结算机构在完成职责后,投资者的券商账户、银行账户随后发生相应的变化。
里面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理念:
一是“券商管票,银行管钱,票钱分离”,由券商管理证券、票据的过户与存管等,商业银行做出资金托管;
二是交易所确保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操控大盘的情况;
三是结算机构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做记录,可以责任追究。
正因为这三个理念,券商没有出现“跑路”、“诈骗”等事件。
国外P2P成熟的运作模式
国外的以Lending Club为例子,看看它是如何健康运作:
大致流程投资人发出投资指令,平台接受并确认指令无误后,将指令传递给银行,并提交给SEC注册做记录 ,而后银行做出相应的账户资金变动。
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过程:一个Webbank资金托管;另一个是SEC注册。
Webbank银行的托管确保了平台无法动用不属于自己的资金,做到风险隔离;
SEC的注册,确保了交易的可靠真实性。如果平台“虚构交易或者自融",但注册制度下,就会留下证据,以美国金融监管苛刻严格,平台面临的处罚就不多说了
国内的现状
国内目前P2P发展状况如下图:
和上面两类对比,国内P2P非常不成熟,基本的架构也不全。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托管问题。 由于银监会相关文件没有出台,商业银行不敢去给P2P公司资金托管。由于会被宣传,商业银行会给P2P公司信用背书,出了问题造成的潜在影响将会非常恶劣,甚至是银行挤兑危机。与P2P公司合作,银行也需要从新构建一套数据接入系统,工作量也是巨大,唯一可借鉴的是外国的那么几个例子,而且国情基础不一样。况且银监会对这一块没有明确表态,银行狂飙突进可能遭受到处罚,这也是导致目前现状的原因。
目前P2P行业比较流行的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托管或者存管。而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托管牌照的就三五家,90%以上是存管或者没有这项业务。
给大家说明一下托管和存管的区别。存管,顾名思义,资金的保存管理,就好比你把钱放在银行,去ATM机上存取钱,这就是存管;而托管,除了资金存管的含义,还包括交易的清算、结算、资产交割等环节,这就好比你去网购的整个过程,涉及整个交易。
笔者查阅过很多所谓的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托管,总结下来,它们只是资金总量的托管,而很多细节是没有做到的,和目前证券交易的商业银行第三方资金托管相比的,第三方支付的托管就像是被阉割了,不完整。
举个例子,一般托管机构可以针对部分异常的资金动向,如非常态的大量的资金进出等进行监控,但P2P平台发出的交易指令没有明细的记录,无法进行第三方校验,也无法限制P2P平台提交的不法指令,因而无论是事前预防和事后追责,能起到的效果都相对有限。更何况那些第三方支付的存管,风险敞口不言而喻 。
二、交易的真实性。 由于没有结算登记或者注册制度,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大打折扣。出了问题不知道是平台的是按正常流程还是有意而为之。如果有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是没法作假的;如果有注册制度,出来问题,有证据留下,追究责任也非常方便。国内行业没有这种机制,平台自己弄出虚假项目,融钱是分分钟的事。
红岭是否真的有那么多坏账?
不久前,红岭创投自爆出了1亿元的坏账,而今又爆出的7000万坏账。
笔者完全可以设想:平台自己弄出的假坏账,这笔交易可以完全虚构或者与关联公司合谋,现在出了问题,有一大笔款项要偿还。
由于平台自己明白,这笔钱还是在自己的管控下,接下来思考是怎么完美的演出。 这场危机,有以下三个好处。一是给自己带来一场完美的公关秀,大大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非常好的营销策略;其次风险准备金由原来不可变动改为可以动用,而且名正言顺,即使后来及时还款,也有一段时间(可能几个月甚至更长)可以动用;最后税收方面利益,由于坏账可以冲减当期收益,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石三鸟”,完美的计划啊。
而这一切,只要平台愿意。
而且也没人去查,也没人有那个权限,成本非常低,企业经历“危机”之后还能活得更好。监管者一看市场没有出现骚乱,也不会追究。
当然,笔者还是相信这家公司没有那么做,不能黑人家啊。目前的漏洞这么大,想想也是非常害怕。万一某些平台动机不纯,投资人找谁去理论啊。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再三说明,写这个案例不是黑这家公司,只是提供一种思路,也希望行业能更好的发展)
目前对于平台而言,笔者认为可以朝着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方式进行,可能不是第三方托管,但风险准备金托管是没有问题的。也有很多商业银行也看中这可“肥肉”,那些创新性银行都是可以洽谈的对象(千万别找什么国有四大行,原因你懂的),先合作,等到政策法规一出,那些还在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的,和你们相比,银行肯定先做你们的业务,可能P2P行业格局又是另一番天地。
有关交易的真实性,由于由于P2P的标的小,数量多,建立这样的登记结算中心成本会很高;再者,即使建立类似的第三方登记中心对各家P2P机构的交易进行登记,也无法对所有标的的真实性进行有效地校验和保证,因为校验的工作量是巨大的。笔者更倾向于认为会出现P2P行业牌照这个可能性,相关公司可以做相应的准备。牌照虽不能起到杜绝作用,但会筛选出一大堆不合格的平台,让这个行业更加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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