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不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而是强势网络公司金融化
最近很多金融业、公共部门朋友来找我聊 FinTech( 金融科技 ),但我发现多数人对这题目有严重的误会。今天的文章,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金融科技与常见的迷思:
1. 全球成功 FinTech,绝大多数不是纯 FinTech 出身
支付宝、微信支付、Amazon Payments、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百度钱包、京东白条、蚂蚁小贷、Amazon Lending、京东贷,这些目前为止全球最成功的 FinTech 案例,都不是纯做 FinTech 出身。相反的,它们都是基于一个非常活跃的电商、社群,或是作业系统平台,再延伸出的互补性金融服务。
PayPal 是少数纯做金融科技出身的成功 FinTech 公司,但它早期依附了相当开放的 eBay 平台,中期与 eBay 合并,而直到去年才因为要追逐行动支付大浪,从 eBay 中分拆出来。所以 PayPal 的成功当中,绝对少不了来自 eBay 电商平台的价值。
Square 是另一个纯做 FinTech 而后 IPO 的公司,但目前为止还不能算是站稳脚步 (近期亏损增加速度比营收还快),且它成长的背后,也有许多养分来自独占 Starbucks 连锁体系行动支付。
至于 Lending Club,真的不能算是成功,股价从 IPO 后已经跌掉超过 80%,获利能力也完全无法与传统的 Fin-No-Tech 相比。
所以总体来说,我认为,能够长期成功的 FinTech,背后几乎必须基于一个长期成功的网路服务平台。
2. FinTech 的重点除了大数据,还有大通路
很多人误会 FinTech 只是因为智能移动设备普及,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用户行为的数据,因此可以用来提升服务的个性化、改变信用与风险的评估方式、重新设定金融商品的定价策略。但事实是,所有上述成功兼营 FinTech 的强势网路公司,除了拥有数据优势之外,更重要的,他们都拥有独立 FinTech 公司所没有的另一个优势 ─ 强势通路。
当苹果今天决定做 Apple Pay,明天全球数亿支内建 NFC 的 iPhone 更新作业系统,就会完成 Apple Pay 功能的安装。 Apple 不需要去跟 Google、Facebook 买广告,也不需要经营粉丝团、拍摄微电影、砸鸡蛋,只是为了要求用户下载 Apple Pay。同样的道理,从支付宝、微信支付,到 Amazon Lending、京东贷,这些 Finternet 服务,通通都拥有强势通路。这是独立 FinTech,不管背后有没有银行的支持,都非常难以与之竞争的。
3. 金融机构不需要与 Finternet 竞争
但回过头说,金融机构真的需要跟 Finterenet 竞争吗?我认为多半时候是不必的。银行懂金融,Internet 公司有强势通路与大数据,双方的互补性远远高过重叠性,所以我认为,金融机构除了自己尝试做FinTech,更应该积极与强势的Internet 公司合作,强强联手创造更强悍的Finternet 物种。
4. 金融机构与 Internet 合作要趁早
另一方面,一旦 Internet 公司做大,它就会变得强势,这时金融机构要去合作,就会发现碰到卖方市场,有许多同业都想抢亲,反而很难架构出双赢的合作模式。
所以我认为,金融业与 Internet 公司合作,要拉到更早期。趁Internet 公司还在早期成长阶段,需要资源助益时,就开始用业务,甚至是资本合作的方式,去绑定明日的淘宝、微信,如此一来,才能真的创造长期双赢的合作架构。
5. 与早期 Internet 合作要有高失败率的心理准备
当然,早期 Internet 公司成功机率低,因此金融机构与他们合作,不应该抱持着把把都要赢的心理。相反的,应该埋下大量种子、尽量灌溉,然后期待其中几个可以长成大树。其实,只要能够抓住一个明天的淘宝、微信、甚至是 PChome,就有机会得到一张巨大的 Finternet 门票,根本不需要把把都赢。
结论:
所以结论就是,FinTech 的重点不是金融获利模式的改写,而是金融商业模式的重新建构。其中,传统分行、销售大军,被网路的数位通路取代,尤其是这个变革的关键。因此,拥有强势通路的 Finternet 企业,才是 FinTech 世界最有长期竞争力的物种。打不赢就加入它、晚加入不如早加入,应该是金融机构面对 FinTech 革命,最重要的态度。
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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