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小傲骄,可能是不懂互联网的颠覆定律
国庆期间,有些人总选择小长假外出,当然也会遇到一些奇葩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言论,你会以为他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原来我以为是他们傲骄小情绪的体现,现在我觉得可能是不懂互联网的颠覆定律。
数字时代的三大定律
互联网生活有三大定律,摩尔定律、梅特卡夫定律和颠覆定律。
摩尔定律:每12-18个月,计算机的处理性能就会翻一番,但价格不变。
梅特卡夫定律: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
颠覆定律:社会、政治和经济体系的变革是渐进的,而科技的发展是指数式的。科技发展造就了巨大的变革可能性,而实际体制取得的变革落后于此,两者之间的鸿沟不断扩大,意外、激进、无计划的转型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之激增。
摩尔定律相信许多人都熟悉,简单来说就是可以用同样或者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产品,实际上它解释的技术进步的规律;梅特卡夫定律,则是说明互联网的意义,也可解释一个现象:联系人越多,联系的原因就越多。而相对来说,颠覆定律更为重要,人们可第一次将科技与社会结合,解释二者的不同。
说到颠覆定律,得谈到布鲁克斯·亚当斯这位律师。当年他认为,法律制度没有系统地将新技术及其独特属性纳入考虑中,相反,却在处理新问题时生搬硬套旧有法律,于是他提出了自己关于解决问题的主旨,“竞争的特点已经变了,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法律也必须随之而变,否则就该瓦解。”现在这一主旨100年后,依旧适用。
创新和法律
如今,信息技术的性能和成本魔术般地得以改进,我们每个人都有了一个并行的存在。通过电子邮件交换的简单信息已经快速发展成为一个虚拟的环境,人们在其中建立人际关系,经商,利用大规模的团队合作开发新的信息产品和服务。现在,我们不仅活在现实生活中,还享受着另一种数字生活,在这里不存在空间距离,时间可以随时开始和停止,财富可被瞬间复制,所需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在信息革命爆发10年之后,那些为了在模拟世界中应用而被优化过的规则,在解决数字时代的问题时变得无能为力,致使大部分法律制度瘫痪。在音乐产业针对其用户的成千上万件诉讼案例中,关于信息使用的冲突显而易见,关于隐私、数字公民的自由、技术标准、网络控制、信息犯罪和世界贸易的初期矛盾很快就会浮出水面。过去10年来,随着创新和规范创新的法律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两者间关系的加速紧张令人极为担忧。
在法律上,我们称之为“革命”——用一种体制取代另一种体制的过程。
现在,信息革命需要符合数字生活现实,特别是适用于信息特征的规则。作为一件经济学上的商品,信息可以同时被所有人消费,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信息被使用得越多,其价值越大,包括 YouTube、Facebook、维基百科、Six Apart、Scribd、MySpace 和 Twitter 在内的新一代传媒公司都发扬了这一特征。这些公司让不断壮大的用户群对庞大的内容进行创作、修改和合作,尽管有些内容是用户个人的,但大部分都处于大型企业的控制之中。不过用户们认为无所谓,有一点是一点。
当内容所有者越来越渴望保护自己的信息资产时,两个世界就开始发生冲突。数字生活依靠协作、重新组合和增值价值中蒸蒸日上。显然,以关于版权和专利的法律为代表的工业时代的规则明显阻碍了数字生活的发展,无视它们可能并不需要多大代价。据皮尤研究中心“网络与美国生活项目”(The Pew Internet and American Life)报道,18~29 周岁的美国人中有 72% 称其“不关心下载到电脑上的音乐是否受版权保护”。无法得到实施的法律徒有其名,游戏结束了。
如果你已经了解到颠覆定律对于法律制度的影响,下文选自作者写于三年前的文章《
颠覆定律与占领华尔街
》,你将看到它与管理也息息相关。
----颠覆定律与占领华尔街----
现行政治体系正引发越来越多的对抗,这表明,各国政府尚未采取措施,拥抱科技驱动的范式转移这一现实。公民和消费者正在为数码生活制定自己的规则,书写自己的法律,起草自己宪法。有些人正为新秩序的形成作出富有建设性的贡献,另一些则更专注于摧毁他们不喜欢的老一套。
民选官员们如果聪明的话,就应该从历史中学习经验教训:如果你自己眼中有根刺,那就不要只盯着邻居眼里的灰尘。对于演进中的新治理形态,应不吝假定其有益,拥抱变革吧,拥抱导致变革的科技吧。如果做不到的话,那就请尽快退休。
随着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向互联网迁移,政府也日益感受到其巨大的吸引力,不得不亦步亦趋。在信息经济中,确实也还有需由政府扮演的角色。
随着我们的数码范式演进,我们将需要明智的领袖和合理的法律来保护数码社会的秩序。决策者们越早学会停止抗拒摩尔定律,并充分利用真正的资产,那现有的政府机构就越可能在新环境下找到别具意义的位置。
别的且不说,今年全球各地发生的种种起义和抗议,均与上述主题息息相关。尽管各地抗议的起因和诉求不尽相同,它们都凸显了颠覆定律的作用,反映了人们对缓慢变革和意外后果的不满。
当我首次创造颠覆定律这个表述时,违反它的后果还没有如今这么严重。与商界不同,在政治领域,杀手应用的掌握者最终总是会诉诸暴力革命——我们必须尽可能避免事态演变到此种地步。
文末引用前一段时间听到的广电总局一位公务员的话:“为什么要广电网来适应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来适应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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