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应用商店跨境交易的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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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苹果公司应用商店(appstore)向中国用户开放了人民币直接购买应用程序,笔者当时的判断是,这意味着苹果公司appstore在中国运营。但到目前为止,苹果公司的appstor业务仍由注册在卢森堡的苹果公司子公司itunes s.a.r.l.,(中译名:艾通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艾通思公司”)运营,而且根据服务贸易的有关国际公约,苹果公司和艾通思公司无需就中国用户购买的应用程序向中国政府缴税。苹果子公司艾通思公司既收取人民币,又不在中国缴税的业务模式实际是通过由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实现的,即由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向中国用户收费,再转付至境外。

但这种业务模式存在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可能性。下面笔者就谈下个人的一些见解:

一、 appstore跨境购买软件业务的实质。

目前,中国消费者在appstore里付费下载一个应用程序,其法律实质为:中国自然人向注册在卢森堡的苹果公司子公司艾通思公司付费购买一个软件,艾通思公司收款后,即将软件传输至消费者的手机,消费者和艾通思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苹果公司用户协议的规范。但由于艾通思公司并非中国公司,也不在华经营,因此,其无法在国内银行开立账户,因此,其通过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首信易支付进行收款,首信易支付的运营主体为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易智付科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在appstore购买软件的过程中,根据笔者的经验,有两种收费渠道,第一种,国内银行卡支付人民币,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渠道——首信易支付。第二种,通过国内银行卡的国际卡通道支付美元,如国内银行卡绑定的visa、运通等国际卡,笔者的信用卡账单显示的收费主体为“pes*itunes store china”,根据这个名字判断,可能是艾通思公司直接向用户收费,当然,也不能排除是国内银行代其进行的结算。

二、appstore跨境购买软件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支付法律问题。

国内银行卡支付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首信易支付还必须把收取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才能付给艾通思公司,但艾通思公司在国内又没有银行账户,必须跨境兑换才行。理论上,有两种跨境兑换途径。第一种,外汇跨境支付,即首信易支付在中国境内把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再汇出境。第二种,人民币跨境支付,即将人民币直接汇出境,在境外兑换成外币,这两种方法都要涉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跨境支付。

我国的外汇交易管制非常严格,外汇管理的法律特征是,只有政策规定可以做的,金融机构才能够操作,没有规定的即为禁止。2013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开始在五个城市试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这部分业务也只包括外汇的跨境支付,而没有包括人民币的跨境支付。

但令人奇怪的是,注册于卢森堡的苹果的子公司艾通思公司早在2011年11月就开始和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首信易支付合作收取人民币,这部分收取的人民币一定是要跨境兑换才能汇入艾通思公司的账户的。更奇怪的是,首信易支付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时间是2011年12月22日,拿到牌照的时间比起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还要晚一个月。

苹果子公司艾通思公司无论是通过前述哪一种方法兑换外币的,只要其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兑换的,就会涉及违反外汇管理政策问题。外汇跨境支付的,政策刚刚开放,但苹果公司已经操作了一年半了,之前的操作肯定涉嫌违规。人民币跨境支付,目前政策还没有对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开放此权限,更违规。笔者不知道苹果公司和首信易支付在这种模式操作前和中国的监管机构有没有进行过沟通,但这种操作的方法显然是大部分金融机构所不敢做的,而他们做了之后至今都没有任何法律后果,在中国,这样做的前提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操作方特别有背景,另一种是监管机构的主管工作人员刻意对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具体哪种,笔者无从得知。

最后,苹果公司appstore的收费软件下载业务利润非常丰厚,但其通过高超的避税手段使大部分国家的政府无法收取到相应的税收。但避税的前提是操作方式应当合法,如果这样的操作违反了中国的外汇管制政策但又可以毫发无损,笔者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政策的执行对所有人并非一视同仁。

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更多精彩知识产权法律内容,请访问:www.legalservice.cn(中文)www.chinaiplawyer.com(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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