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媳妇为何“跑婚”?不是主体意识觉醒,还是自家男人挣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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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县Q镇最近5年出现了多例妇女跑婚的事件,在尚庄村妇女跑婚的事件大约有15例,给本地农民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跑婚的对象大多是20~30岁的年轻妇女,这其中既有本地媳妇也有外地媳妇,其中本地媳妇指本镇及其周边约二百公里范围内嫁到本镇的女性,外地媳妇则包括两类,一是本镇二百公里开外的县市嫁到本镇的女性,二是贵州、云南、广西等南方省份嫁到本镇的女性。


跑婚的情况大多是妇女外出务工之后,直接跟着别的男性走了,不回村告诉丈夫及家人,也不办离婚手续。 因此当问及村民,她们不办离婚手续要如何再结婚,村民异口同声答曰“分居三年自动离婚”,但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法律上也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通过网络查证应该是在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分居三年之后另一方可提出诉讼离婚。


除了妇女跑婚之外,由妇女主导的协议离婚也很常见。没有调查到具体的数据,但是村里一位39岁的二婚妇女说她2011年离婚时觉得很羞愧,也不好意思待在娘家,基本全年在外打工,但是这两年离婚越来越常见之后她便觉得无所谓了,她的姐姐、弟弟及一个好朋友都离婚了。如果将本地媳妇跑婚的案例也归入离婚之中 (外地媳妇尤其是云贵川媳妇跑婚的案例不纳入本文的讨论之中) ,那么值得思考的问题是:F县女性为何要离婚,又会对F县农民家庭造成什么后果呢?



就离婚妇女的主观表达来说,F县妇女要离婚的关键原因是丈夫资源汲取与积累能力不足,资源汲取能力不足即没本事、没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资源积累能力不足则是花的比挣得多,喜欢和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乃至借钱消费等,家庭资源无法得到积累。换言之,离婚主要不是两性之间的情感性冲突,而是由客观的经济因素导致的,男性或者说家庭的发展能力是婚姻稳定的基础条件。有两个典型的例子:


案例:夏梅,Q镇人,2004年经由介绍与第一任丈夫认识并结婚,并生有一女。结婚时彩礼要了3万,男方家住双河镇街。夏梅表示和丈夫离婚的原因是,丈夫太爱喝酒,挣得钱都给吃喝掉了。尽管夏梅认为相对现任丈夫,前任丈夫更懂得体贴人关心人,能一起聊知心话。夏梅说,现任丈夫是直心眼,心好嘴碎,跟他说知心话是对牛弹琴,两人日常生活也常有吵架。


案例:艳红,邻县人,在外打工认识丈夫,两人自由恋爱,于2011年结婚。丈夫家庭条件不好,她结婚时没要彩礼,甚至办酒席的钱也是夫妻二人自己出的。丈夫的母亲在其幼年便去世了,家里有父亲 (现年67岁) 和一个聋哑叔叔 (今年60岁) 。结婚前两年韩艳红和老公频繁吵架,一度说要离婚,尤其是2013年夫妻二人原本经营的爆米花生意形势不好,丈夫便不干了在家闲着玩游戏,也不愿出去打工,艳红觉得丈夫贪玩没有上进心。后来艳红和丈夫经过认真协商之后,丈夫在家做起电焊,目前生意一直不错。所以现在艳红觉得“比着有些家庭,自己的日子还挺幸福的”。


妇女不管是遇到能聊知心话的老公,还是因自由恋爱、情投意合甚至为此反抗父母而走入婚姻的丈夫,在步入婚姻走入家庭之后不得不考虑过日子和家庭的发展的问题。结婚的最初几年,是家庭目标整合的阶段,也是婚姻不稳定期。若男性无法实现由男孩到男人的身份转换,难以和妻子一起共同承担家庭发展的责任,不断脱离家庭发展轨道,那么妇女便会从婚姻中脱轨。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仍在现实中不断上演。



在F县地区,除了男性的资源汲取和积累能力之外,决定年轻家庭积累和发展能力的还有一个条件,即父代家庭的支持力度。父代对子代家庭的支持方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经济支持,二是间接的劳动支持。具体来说,直接的经济支持包括公婆直接给儿媳妇零花钱;由父代负责家庭的日常开销,诸如水电费、生活用品、伙食等;给孙辈买奶粉、衣物、玩具等养育开支。间接的劳动支持,则指子代外出务工,父代在家帮助照顾孙辈,这里孙辈的生活费、学费等仍由子代负责,此外,还有父代替子代管理土地、种种菜园等。代际支持的力度则因多子家庭还是单子家庭、父代所处的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父代家庭劳动力是否完整等而有所不同,这里不展开陈述。


当父代对子代的支持能力较强时,婆婆不仅帮媳妇养孩子,而且出去逛街买家庭生活用品、给孙子孙女买东西,也不需要媳妇出钱,那么子代生活就比较滋润,媳妇的幸福感就很高,日子便好过。反之,当父代能够给子代家庭提供的支持较弱,公婆不仅不能帮助媳妇照顾小孩,反而因为身体孱弱、残疾、瘫痪等需要媳妇来照顾,子代家庭的积累能力便较弱,年轻夫妻生活就比较辛苦,要操心的事情多,过日子便比较难,夫妻之间会经常吵架,媳妇闹着离婚或者哪天在外面就直接跟别人跑了。


案例:大海,50岁,村里的贫困户,其儿子上初中,女儿已出嫁,其媳妇在儿子上小学时跑了,只因为家中老父亲瘫痪多年,不仅不能给小家庭支持,还需要子女照顾。


因此, 代际支持力度也影响着子代家庭的婚姻稳定性 ,但男性自身的资源汲取和积累能力依然是离婚与否的关键因素 ,父母能帮儿子一时,却不能帮其一世。


案例:光明,72岁,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今年31岁,2010年结婚,媳妇是隔壁村的,生有一儿一女。儿子结婚时光明没有给其买房,只花了2万块彩礼。但是他2017年在镇上给儿子买了房子,因为儿媳妇要房子,总共花了13万,光明出了9万。即使这样儿媳妇仍然经常闹着要离婚,嫌弃儿子不能挣钱,闹得附近村民都知道。其儿子在工地打工,一年外出务工150天左右,但中间还经常闲着没活。同时儿子花钱大手大脚,常常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结婚几年没攒下钱。儿子刚结婚时,光明夫妇年轻还比较能干,出去打工挣钱,儿子在家种地,但是光明现在年纪大了,走路都不太利落了,只能在家种地照看孙子,无法再给予儿子及其小家庭以经济支持。


丈夫或家庭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F县妇女要离婚的内在诱因,支持其离婚的外部条件则是娘家力量的诱导,以及由此形成的村庄社会舆论倾向的变化。


当妇女的丈夫资源汲取和积累能力不足、或家庭条件不好时,首先发出不满意情绪的是岳父岳母。一般来讲,若是父母为女儿操持终身大事,而女儿也没有主见,则父母一定会为其选择一个本地离家近、并且家庭条件好的家庭;因此当女儿在外打工自由恋爱认识了男朋友,但男方不仅是外地而且家庭条件很一般,那么父母是绝对不愿意女儿嫁过去,假如女儿执意要嫁并也成功嫁了,或许其面临的便是父女要断绝关系的局面,而母亲则时不时在女儿耳边吹吹风,“等孩子满月你就回家吧”。


尚庄村艳红面临的便是这样的局面,结婚时父亲很反对,导致办酒时娘家人没有一人过来,结婚后母亲曾一再劝她等大女儿满月就回娘家改嫁。父母经常向女儿数落其丈夫不能挣钱不能积累,也是导致夏梅和其前任丈夫离婚的一个原因。当然,女儿真的离婚时,还是会让父母面子上挂不住,觉得在村子里抬不起头。但假如女儿离婚后又再嫁到一个好家庭,每次回娘家时开着跑车,还给父母买很多东西,这时父亲则会向邻人夸耀“我女儿给我xxx钱,我都花不完,当初得亏离了。”



F县县属于典型的华北农村小亲族地区,村庄是以几个主要姓氏的小规模血缘单位组成的,就笔者调研的村庄中主要姓氏为陈、许、杨、段、武。小亲族的存在在村庄中形成了比较浓厚的社会竞争氛围,农民家庭之间展现出较强的生活竞赛意识,比着谁家的日子过得更好,自己家过得绝对不能比别人家差,村庄内天然存在一股“气”。并且这种竞争首先从兄弟家庭之间展开的,如此,姻亲关系在小亲族地区就比较重要了,婚姻要“和两家之好”。


因此,对于父母来说女儿嫁得好很重要,这不仅关涉到女儿的终身幸福,而且更关乎自身家庭在村庄中的面子,有一个能挣钱、发展能力强的女婿成为丈母娘津津乐道之事,岳父在村庄中说话也更有底气。故而,女性的婚姻亦被卷入到原生家庭所处的村庄社会竞争之中。


由此,F县妇女要离婚不是意识觉醒之后的一种主体反抗,不是为了自我享受和满足个体的情感诉求,也不是开始对亲密关系有所反思。相反, 妇女被深深卷入村庄社会竞争秩序之中,离婚是妇女面临村庄社会竞争失败压力之下的解脱方式


一方面,F县妇女有着较强的家庭发展意识,23岁的年轻媳妇便会表达“农村竞争很大,有人能挣二三十万,你不能挣得少,有的人20多岁就能买房,你没有就没面子,还是得存点钱才行”,因此,老公浪漫与否不重要,过生日或情人节老公送礼物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公能否挣钱攒钱、能否为子代提供更好的生活、能否在二三十岁在城里买下一套房子。因而当男性的资源汲取能力和积累能力不足时,亦或者没有足够的代际支持时,小家庭就会面临着在村庄社会竞争失败,落入村庄的中下层的局面。


另一方面,妇女的婚姻发展也是其原生家庭的社会竞争力的表现,原生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会传导到出嫁妇女身上,从而压抑女性个体的情感诉求。因此,当看到家庭面临无法积累和发展,面临着竞争失败的局面,妇女开始焦虑彷徨郁郁寡欢,父母的催促使得她更加心烦意乱,最终逼迫妇女以离婚的方式逃离这个压力秩序。


村庄竞争的压力转化为妇女的心理压力,妇女以离婚的方式得到压力释放和自我解脱。结果是,妇女的离婚选择会进一步加强村庄内部的婚姻竞争压力,而压力最终由村庄底层男性及其家庭承受,拖家带口的离婚型光棍在村庄中越来越常见。



F县妇女主导离婚越来越普遍之后,男性及其家庭面临的不仅是结婚的压力,而且还有维系婚姻的压力,女性离婚形成对村庄底层男性婚姻的二次挤压。村庄的中下层男性面临着双重婚姻危机,一方面是结婚前面临着找不到媳妇打光棍的危机,另一方面结婚后面临媳妇随时跑婚导致家庭解体的风险。


在代际关系之中,则表现为婆媳地位进一步翻转,媳妇不仅是闺女,而且媳妇外出回家时婆婆即使正在愉快地打牌唠嗑也必须立马开车去接,饭要做好端到媳妇面前。而在子代家庭发展中,父代作为资源进一步卷入进来,代际关系高强度整合下,才能维持子代家庭的婚姻稳定及其发展,代际剥削愈加深重,中老年人晚年处境堪忧。而有关离婚的村庄社会评价也发生变化,离婚的原因被指向为男性的无能和婆婆的恶毒,而不是女性的过错,这重塑着农村的家庭伦理新秩序。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万象工场 ,作者:陈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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