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组合告别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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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读数一帜(ID:dushuyizhi007) ,作者:黄慧玲、张欣培,编辑:陆玲,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近年来,随着基金市场的蓬勃发展,基金组合的队伍也迅速壮大。基金组合的形式类似于投顾业务,主理人负责管理组合,基金投资者可以追随主理人,一键跟投。


不过,此前业内对于基金组合的定义和规范并没有明确界限,许多组合的主理人来自民间,并没有基金投顾的资格。《财经》记者获悉,未来基金组合将被视为基金投顾业务,纳入监管。


11月1日,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内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以及相应的规范整改安排。“对基金组合的规范是势在必行的,业内早有预期。”业内人士称。


《财经》记者了解到,该文件近日在基金业内广为流传, 但目前仅有广东省内部分机构收到了该通知,上海、北京等机构均未收到类似通知。


“这是广东局的规定,是试点还是地方规定,是否推广到全国,其他地方监管局是不是也这样,还不确定。”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表示,除广东省外的行业机构也在密切关注中。


新规将产生哪些影响?综合受访业内人士的观点,新规对基金组合规模较大、并且还未获得投顾试点资格的机构来说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利好持牌机构,投顾牌照价值大增,相关机构将加速申请进程。


此外,对于民间大V来说,或也将受到较大限制。 “所有非投顾机构从事‘基金投资建议服务’都会受到限制,也包括大V从事基金组合业务。”盈米基金副总裁、且慢负责人林杰才表示。


投顾试点规范对试点机构以及试点机构推出的投顾组合策略服务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而形态类似的基金组合业务一直处在这套管理体系之外。“把基金组合与基金投顾拉平到统一的监管标准是必然会走的一步,这对行业长期规范发展是很重要的环节。”林杰才表示。


一、证监局明确基金组合业务规范


根据多位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提供的广东证监局通知文件显示,其中明确,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管理、行为规范等有关要求。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与非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是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两种形态,均应遵守上述规则。


通知中要求, 基金销售业务附带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应当遵循基金销售业务基本法律关系:


一是业务开展主体为基金销售机构;二是标的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三是服务对象限于该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四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五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服务单独收取费用;六是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通知强调,各机构不得新增开展不符合《试点通知》的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包括不得展示或上线新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已上线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不得新增客户,不得允许存量客户追加组合策略投资。同时,还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存量客户: 正在对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进行规范整改,后续存在不能持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通知要求,各机构应于11月10日前报送业务整体规范整改方案、存量业务情况。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规范为符合《试点通知》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于明年6月30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整改为符合前述法律关系的基金销售业务。


二、新规将产生哪些影响?


《财经》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和北京证监局尚未下发相关通知。如果新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将产生哪些影响?


首当其冲的是尚未获得投顾试点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对于基金组合规模较大,并且还未获得投顾试点资格的机构来说,本次新规的影响相对会大一些。”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在他看来,此类机构有两条迁移路径:一是与具备投顾资格的试点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符合规范的基金投顾服务;二是将现有的组合业务在整改期内回归本源,变更成为基金销售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 目前为止仅有三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获得该项业务试点资格,分别为蚂蚁基金、腾安基金和盈米基金。 而三家试点资格获批的时间还是在2019年。 《财经》记者了解到,一些第三方销售机构在积极等待试点资格获批。


而在尚未正式获得投顾业务试点资格的第三方机构网站上,组合销售专栏中均有大量的民间组合,人气最高的组合有超五百万人关注。


此外,对于民间大V组合来说,即使在有投顾资格的第三方平台做组合,也会受到限制。 “新规下,所有非投顾机构从事‘基金投资建议服务’都会受到限制,也包括大V从事基金组合业务。”林杰才表示。


那么,非持牌组合有没有可能转化为真正的持牌投顾组合呢?“比较难,投顾产品的审核非常严格。”一位第三方机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在林杰才看来,新规是基金投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必然要完成的步骤。“随着基金投顾试点工作的深化,将更加有利于行业的规范运行和专业分工,并且由于基金投顾强烈的买方属性,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统一规范之后,可以让更多机构将关注点放在客户的利益身上。”


根据中国资本市场标准网披露,截至目前, 已经有59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资格试点的备案函,包括24家公募基金,29家证券公司,3家银行,3家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基金和券商成为绝对主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读数一帜(ID:dushuyizhi007) ,作者:黄慧玲、张欣培,编辑: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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