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P2P去担保化、监管构架及未来发展的思考
P2P监管这个话题由来已久,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纷纷对这个问题展开旷日持久的讨论,凑个热闹来下吐槽。
目前讨论比较热烈的监管原则集中在几个方面:资金池、自融虚假标、资金监管和去担保化。今天展开来说下去担保化这个问题。
“去担保化”意味着什么?
去担保化在国内最早由平安集团下属的陆金所提出,表面上的原因是为其担保的平安担保公司自身注册资本金由于有10倍担保金额上限的限制,已经跟不上陆金所业务规模的扩张,因此力推要取消担保。P2P公司在去担保化后业务模式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从Lending Club的模式来看,平台本身及其他方(国外都没有担保公司的)都不承担担保本息的义务,借款逾期损失风险直接由出借人承担,那怎么才能保证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在整个还款周期的还款减去坏账损失后,还能获得一个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率呢?最直接的方法是:给到出借人的收益率是持有债权的收益率减去预计损失率之后的收益高于银行利息。
举个例子,一个出借人分散10万元平均出借给50个人(每人2000),平均收益率是15%,预计这50个人的损失率是4%,那么其最终的出借收益率就是11%。因为一年后应该收回11.5万元,其中有4%的借款人没还钱(2×2000×1.15=0.46万),那么出借人最终回收的钱是11.5-0.46=11.04万,那么年化收益率就是10.4%。
要完美的实现上面的结果,要满足两个条件:
能够对出借人的逾期损失概率进行预计。
为了保证出借人的收益率在10%左右,如果这个借款客户按照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后的预计损失率是4%,那么他需要承担的借款利息成本是15%,如果某个客户的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后预计损失率是8%,那么为了保证出借人的收益率还是10%左右,那么这个借款人需要承担的利息就上升到19%。这就是风险定价和量化风控模型的作用,如果P2P公司自己没有风控评估模型来做到这点,那么就没法预计借款客户的预计逾期损失率,就没法为出借人测算在保障一定出借收益率条件下对借款人应该收取的利息水平。从这点来看,目前和担保小贷公司合作的仅作为网上资金来源渠道的比如某利贷等P2P网站业务模式需要转型,因为其本身仅作为资金渠道,并不掌握评估这些借款人风险的方法和模型(因为风险评估都是其合作的小贷担保公司做的,这也是那些小贷担保公司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
出借人分散出借。
如果出借人出借给借款人个数较少,那么可能存在集中性风险。因为针对每个借款人测算的未来预期损失是一个概率,如果出借人持有的债权个数较少,那么其中1-2个借款人违约就会造成这个债权组合表现失衡。从LendingClub网站披露的数据来看,出借人持有100个以下的债权的时候,其总体收益是亏损的用户比例是16%,持有100个以上的用户总体收益是亏损的比例降到了1.3%,持有1000个以上的亏损用户的比例小于0.1%,可见分散投资后其债权分布更加符合大数定律,降低整体风险。从这点来看,目前做大额借款(单笔1000万)的爱某某贷和某某盒子等P2P网贷,也会遇到尴尬,因为按照目前网贷投资人群人均3万的额度,需要分散在100笔借款上,那么每笔借款投资300,如果一笔借款是1000万的话,需要3.3万人才能完成一笔借款,这可能是这个网贷平台所有的投资用户了,那么在借款募集的效率上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可能需要2-3个月才能完成募资(这也是为什么在国外看不到P2P借款的单笔金额会到500万以上的一个主要原因)。
就上面两个条件的分析来看,如果你在号称纯平台的P2P公司,比如LendingClub,或者国内的某拍贷或者某融贷,没有获得赚钱的正收益,那么原因只能是因为上面两条中的一条(或者两条):要不是这些平台本身没有给到你足够覆盖损失的收益(或者他们自身因为没有足够好的风险评估模型,不能进行风险定价从而自己也不知道就哪个借款人到底应该给到你多少收益率),或者就是没有帮助你做到足够的分散。
“去担保”会给行业带来什么?
从上面的逻辑来分析,已经可以看出为什么在陆金所打出“去担保化”的大旗后,业内的网贷公司纷纷站出来表示反对的主要原因(因为大部分的网贷公司很难做到上面两点)。从上述两个条件上而言,爱钱进从技术上和业务模式上已经足以应对监管可能的“去担保化”要求,因此我们似乎也应该极力鼓吹“去担保化”,但是事情往往不是那么简单,中国的国情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又是那么的复杂,还需要更全面地去评估”去担保化“可能会对行业造成的影响。
我仔细看了下美国和英国的P2P网贷监管以及整个行业的格局,发现美国的监管是最严格的,因此LendingClub和Prosper曾经一度停业长达两年时间,连英国的Zopa也难以承担美国市场太高的监管成本和技术成本而退出美国市场(需要定期向监管机构披露报告造成很高的中介成本,以及完成本身风控模型造成的技术投入成本),最终美国形成了以LendingClub为代表的无担保纯平台模式,目前LendingClub和Prosper两者在美国P2P行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70%。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或者原因的垄断,都会造成市场效率本身的下降。只要市场内某几个Player的占有率超过50%,他或者他们就能够左右市场的定价,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这就是市场化本身造成的市场机制失灵。连Google的文化里面就有一条是”No Evil",也是因为其意识到自身占据了市场垄断地位后,受利益的驱使很容易作恶。虽然从业者会很喜欢这种垄断的业务模式,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垄断必然会带来消费者利益的损害,因为作为垄断者的LendingClub获取的利润都是从其上下游的资金出借方和借入方来获取的,那么可以预测(或者正在发生的)一个结果是,LendingClub的出借人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低于市场更加充分竞争者情况下能够获取的收益率,或者借款人承担的利息率高于市场有更多资金提供方情况下能够提供的利息率。
反观P2P在英国的监管发展过程,英国更倾向于让行业进行自律和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Zopa的模式是给所有的出借人提供平均年化5.2%收益率,自身从服务费收入中提取设立风险保证金,在借款人逾期超过4个月的情况下,向出借人支付逾期借款本息。我看到这个以后不禁大吃一惊,因为即使我作为一个业内P2P的从业者,也很少从国内媒体发声(各种传统媒体或者网络自媒体)上看到原来英国的P2P行业监管是允许采用平台自身的”风险准备金”对逾期损失借款进行垫付的保障模式的。
英国由于采用了行业自律和信息披露为主的较为宽松的监管机制,因此在英国这么小的一个国土上,从事P2P行业的公司达到几百家,虽然每年都有几十家P2P由于自身风控机制或者运营问题而倒闭,形成市场出清,而在这个市场上的出借人获得收益以及借款人承担的利息水平都要低于美国,因为没有哪家垄断者可以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压榨出借人和借款人。
警惕中国P2P领域里新的垄断者
P2P在中国发展的缘由和路径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就是因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市场中造成的垄断地位和效率低下,使得本应该能够借到钱的个人借不到钱,本来应该从金融体系获取更高固定收益回报的个人只能将钱存在银行获得活期存款利息。如果P2P行业监管还是延续之前的思路,那么可以预测P2P行业内最后剩下的可能就是那么几家,比如陆金所,那么所谓的金融创新就又走上了老路和老格局。就好象经过一些列的革命以后,只不过是用朱元璋的“明朝”替代了“元朝”,而民众还是被牢牢地压制在垄断者的控制下,过着民不聊生的生活。
除了上面这个结果以外,现在可能还会有更不好的一个结果是,原来好歹还有很多银行,大家作为一个集体来垄断这个市场,而互联网本身的网络效应特点更加会把这种垄断放大,可能只剩下几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垄断程度比原来的银行更加厉害。从目前陆金所只给出借人的7%-8%的远低于行业水准的年化收益率水平这种现象来看,未来可能形成的P2P行业垄断对于金融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的可能性非常大。从所有行业发展规律上来看,只要一个行业里面一家或某几家公司占据了垄断地位,想要“不作恶”是非常困难的,比如淘宝,还记得在99年开始弱弱的发展的时候,到处打免费牌,以一个创新者的身份出现争取网民的认可,一直发展到目前的巨无霸,商家在上面的营销成本甚至高于开实体店苦不堪言,进而爆发出“店小二”的集体贪腐事件,让人叹为观止。垄断机构自身的逐利性以及其中从业人员的寻租,都是以从根本上损害这个行业消费者的利益为来源和代价,这种发展过程在传统银行以及淘宝身上已经发生过一遍,难道现在互联网金融P2P行业等,也需要再走这样的一遍老路吗?
可能正是考虑到上文分析的原因,中央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定的基调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总体来讲是一种偏宽松促发展的基调,但是由于具体的监管细则还未出台,因此最终将滑向哪种方向存在不确定性。就业内机构而言,在建言监管机构和制造舆论的时候,会倾向于严格监管的方向,因为从机构本身的发展诉求来说,形成一个很高的进入门槛就能遏制业内的价格竞争,对于获取超额利润是有利的。
上面说到P2P从业机构本身的逐利性,加上严格的监管会导致整个行业进入垄断局面,进而损害到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其实另外更致命的一点是,金融行业和其他互联网电商等行业的不同之处在于,由于其本质上是金融属性,因此更加会遵循金融行业的普遍规律。而在金融行业里面,从来就不是“赢者通吃”,而是“剩者为王”。因此,如果是某家P2P公司占据了业内垄断的地位,那么其可能离覆灭也就不远了。就好比股市一样,P2P所从事的个人债权市场也会随着整个经济周期或者自身的周期存在循环(所有的金融产品都会存在循环周期,这个规律不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一个股市上某个庄家持有了超过市场50%的股票,那么在市场循环的周期过程中,是最容易爆仓的。
这也是为什么金融机构里面,只有稳健经营的比如富国银行、美国运通等才能发展的长远,而那些某段时期的新贵比如“雷曼”,比如垃圾债券之王”DLJ',在某个时期占据了市场大部分的份额,而在周期循环掉头的时候爆仓倒闭,这也是金融行业(无论银行、投行等)从来没有存在过一个能够占据市场超过50%大家伙的原因(因为大家伙一旦超过市场份额40%以后在每次循环周期中都倒下了哈哈)。互联网金融行业也躲不开这个行业规律的属性,由于机构本身的贪婪以及恐惧循环,我能想象在不远的将来,那些行业内迅猛发展到前几的某某贷或者某某所(抑或是某东、某宝或鹅厂等号称要大举进军互联网金融的某下属P2P机构),由于风控管理或者运营的问题,或仅仅是由于市场循环本身而爆仓。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以敬畏之心来做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原因,以及一家严肃的P2P平台需要有较深金融背景的高管团队来运营的主要原因,因为只有经历过市场循环的人才能对循环有切身的体会,就好比你要去深海的鲨鱼群里面去游泳,你如果知道其中的危险,就知道穿上防鲨服,如果只是一个小孩根本不知道鲨鱼是什么,就穿了一条泳裤就下去,那么有很大的概率被鲨鱼吃了。而现在我随手打开国内比较火爆的P2P网贷的高管团队介绍,铺面而来的阳光美少年,大众可能认为这个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可以由年轻人来搞的,但是我已经隐隐能够闻到其中鲨鱼的血腥味道。更加有意思的是,度过了爆仓阶段后的P2P市场会陷入恐惧的最低潮,而那些谨慎控制风险、懂得市场循环规律的机构(例如爱钱进哈哈哈),能够在市场低潮中扩大市场份额,从而一步步壮大,但是我们懂得,永远不要试图去垄断这个市场,原因在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中已经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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